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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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报材料(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8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报材料(基金合同)目录一、前言2二、释义2三、基金的基本情况2四、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2五、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2六、基金备案2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2八、基金的申购和赎回2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和义务2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十二、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及基金间的转换2十三、基金的托管2十四、基金的销售及

2、服务代理2十五、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2十六、基金的注册登记2十七、基金的投资2十八、基金的融资2十九、基金财产2二十、基金资产的估值2二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2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2二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2二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2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2二十六、违约责任2二十七、争议的处理2二十八、基金合同的效力2二十九、其他事项23-48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报材料(基金合同)一、前言重要提示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3、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一)订立《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3年10月28日

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2004年6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2004年8月17

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年8月17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三)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基金合同签定之日起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了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6、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以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准。3-48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报材料(基金合同)(五)现行法规变更引起本基金合同事项变更,或者相关事项变更对持有人权利或权益无不良影响,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并经监管机关批准,可以不召开持有人大会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二、释义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

7、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合同:指《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销售办法》:指2004年6月25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2004年6月11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

8、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业务规则》:指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年8月17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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