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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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目录一、前言和释义1二、基金的基本情况4三、基金份额的发售5四、基金备案6五、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7六、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2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8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3九、基金的托管24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24十一、基金的投资25十二、基金的财产29十三、基金资产估值30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33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35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36十

2、七、基金的信息披露36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0十九、业务规则42二十、违约责任42二十一、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43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43二十三、其他事项4343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前言和释义前言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3、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

4、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5、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43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释义《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合同、《基金合同》:《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

6、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华夏沪深

7、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发售公告:《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

8、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登记结算业务:43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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