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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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宁阳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九月2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县域概况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第三节土地利用状况5第四节发展机遇与挑战8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10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10第二节规划原则10第三节规划目标11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7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17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18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2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22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23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25第一节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25第二节协调发展城乡建设用地262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28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9第六章土地综合整治32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32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36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9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39第二节土地环境保护40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40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43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43第二节一般农地区44第三节林业用地区45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5第五节独立工矿区46第六节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47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7第九章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49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附表572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前言为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统筹全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落实县委提出的“双带动”战略和“招商引资重中之首,工业经济重中之重,项目建设重中之要,壮大财源重中之本”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打造西部城市经济增长极和东部工业经济增长极,带动中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根据《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宁阳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县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各项建设的主要依据。《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宁阳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1123.66平方公里。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宁阳县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新泰市,北依五岳之尊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西与水泊梁山相望,因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于宁山之南置县,故名宁阳。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117°18′,北纬35°40′—35°57′之间,面积1123.66平方公里。宁阳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4度,四季分明,春季降水稀少,夏季高温高湿,秋季降水偏少,冬季干冷少雪。境内年降水量在660-720毫米。境内地势总体东高西低。主要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平原。低山多分布于东部,大小山峰146座,面积138平方公里;丘陵多分布于低山周围,海拔70—200米,面积432平方公里。平原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面积554平方公里。全县较大河流15条,总长204.6公里,流域面积1021.3平方公里,属黄河、淮河水系。境内土壤分为棕壤、褐土、潮土、砂姜黑土4个土类,10个亚类,15个土属,10个土种。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全县初步探明的金属和非金属矿藏有30多种,其中优质煤储量达5亿吨以上,花岗岩储量5000万立方米以上、钾长石储量860万吨以上,具有很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景点为神童山森林公园、彩山风景区、白鹭风景区、文庙、颜庙、颜林、禹王庙等,其中每年在神童山举行的宁阳梨花节以及在县城举办的中华蟋蟀友谊大赛,吸引了大量游客,为旅游业带来了良好收益。2005年全县共辖9镇3乡,566个行政村,总人口81.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77万人。境内交通发达,京沪、磁莱铁路在境内交汇,京沪高速铁路、京福高速公路、104国道、济微公路纵贯南北,蒙馆公路横跨东西;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309.9公里,其中国道、省道干线142.6公里,农村公路1167.3公里。宁阳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油料生产大县、平原绿化先进县,先后被国家和省、市列为粮食、棉花、花生、蔬菜、农作物良种、桑蚕、大枣、鲁西黄牛八大商品生产基地。蔬菜总产50万吨,蔬菜制种50多个品种,其中黄瓜制种占全国总需求量的70%,我省首家太空育种基地落户在宁阳县伏山镇;宁阳大枣驰名中外,年产量1000多万公斤,被国家卫生部定为“保健用枣”。工业初步形成以化工、煤炭、机械、轻纺、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支柱,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工业体系,其中水泥生产能力列全市第一位,全省第二位。2005年,全县GDP完成82.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7亿元,实现财政收入2.9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21.9:50.1:28。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规划实施的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一)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土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各项耕地保护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管制措施到位,有效控制了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并使耕地略有增加。1997年至2005年耕地增加了1729.18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增加耕地422.00公顷,通过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307.18公顷。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粮食总产和单产不断提高,确保了粮食安全。(二)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水平显著提高。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审批,对不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予批准,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随意选址、分散布局的现象。城镇的发展由过去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并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三)国土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林地面积由1996年的5863.49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0514.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5.2%提高到9.36%,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二、规划存在的问题上轮规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全县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规划建设用地与需求矛盾较大。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逐年增加,土地供给矛盾逐渐加剧。1996年至2005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1496.25公顷,已超过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二)规划前瞻性不够,布局欠合理。上轮规划方案前瞻性不够,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结合不够紧密。近年来,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大幅度增加,规划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比较普遍,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发展空间难以满足实际发展的需要。(三)对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不够,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困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关系密切。上轮规划编制时,对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不够,一些项目没有纳入规划。第三节土地利用状况一、土地利用现状全县土地总面积112366.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2029.29公顷,占总面积的81.90%;建设用地面积15861.49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占土地总面积的14.12%;其他土地面积447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9646.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98%;园地面积153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林地面积10514.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6%;其他农用地面积10334.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0%。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3829.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1%;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928.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3.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466.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008.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二、土地利用主要特点(一)地貌类型多样,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全县地貌分为低山、丘陵、平原三类,东部多为低山、丘陵,西部多为平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以农用地为主,所占比例达到81.90%,在农用地中耕地所占比例最大,为75.68%,是典型的农业县。(二)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利用率逐年提高,2005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6.02%,高于山东省的平均水平。由于对土地投资的不断增加,土地总体质量逐年提高,呈现可持续发展趋势。(三)建设用地所占比重较低,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高。2005年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4.12%,低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19%,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难度较大。在其他土地中,可开发利用的滩涂及自然保留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81%,主要分布在西北部、东南部乡镇的丘陵区,分布偏远、零散、且生态环境约束大,开发难度较大。(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均衡。全县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均衡,总体上城镇高于农村、平原区高于丘陵区,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仍然较低。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181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标准。个别地方“空心村”现象严重。(三)经济发展迅速,人地矛盾突出。“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全县GDP年均增长14.90%,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建设用地需求加大;2005年,全县总人口达到80.69万人,人均耕地1.29亩,低于全国平均1.38亩的水平,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四)局部土地退化、污染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工业“三废”的过量排放和超量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局部地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据调查,全县土壤有机质含量0.98%,全氮0.071%,碱解氮37PPm,均属于土壤养分缺乏范围。另外,在局部地区,出现采煤塌陷地,造成耕地的流失。四、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112366.23公顷。农用地91949.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83%;其中耕地70236.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51%;园地1525.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1.36%;林地10503.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5%;其他农用地9683.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2%。建设用地1594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9%。城乡建设用地13868.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3%;其中建制镇2550.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农村居民点用地1023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采矿用地1078.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交通水利用地198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其他土地446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其中水域2466.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自然保留地200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第四节发展机遇与挑战一、经济社会发展机遇(一)国家积极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拉动经济增长,给全县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加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近年来,宁阳积极执行国家政策,“转方式、调结构”,加大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的工作力度,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工业在建项目将投产并产生效益,预计今后仍能保持较高的投资水平,继续拉动经济快速增长。(二)良好的地理位置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发展契机。在工业产业方面,积极接轨省会城市群,以泰安市为依托,不断提高工业化和服务业水平,使磁窑形成“优势产业聚集区,全县经济增长极”,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在宁阳东部打造泰山科技产业城。在旅游产业方面,宁阳县位于五岳之尊泰山、圣人故里曲阜与水泊梁山的旅游三角中心地带,主动承接三大旅游景点的辐射,发展神童山、彩山、宁阳蟋蟀产业等特色旅游,推动旅游和休闲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三)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县经济总量扩大,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05年,全县人均GDP已达到10207元,到2020年,预计人均GDP可达到93382元。(四)政策环境支撑更加有力,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全县立足目前的基础和优势,着眼长远发展,明确了“双带动”的发展战略,即凸显两极带动全局,抓好两头带动中间,构筑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经济体系和城镇体系,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宁阳。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全县粮油总产量居泰安市第一位,是全国优质粮食基地县、全国油料百强县,保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是宁阳县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障生态安全,也需要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由于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而耕地后备资源比较匮乏,数量越来越少,开发难度越来越大,保持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将不断加大,耕地保护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宁阳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水平将分别达到36.45%和44.13%,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将拉动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十分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三)统筹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未来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难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艰巨。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围绕县委提出的“双带动”发展战略,以有效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节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立足本地实际,在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规划目标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三大产业竞相发展,全面实施“双带动”战略,励精图治创业,科学发展宁阳,强力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地建设经济文化强县。“双带动”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战略,即凸显两极带动全局,抓好两头带动中间。凸显两极带动全局,就是西部以中心城区为中心,打造城市经济增长极,努力把中心城区发展成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生活和美、环境优美的具有特色的现代化新县城,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东部以磁窑为中心,打造优势产业聚集区、工业经济增长极,带动周边乡镇。抓好两头带动中间,就是通过抓西部城市经济和东部工业经济,带动中部以神童山、彩山为重点的宁阳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县GDP达到182亿元,人均GDP为2172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32亿元,年均增长25%;三产比例调整为16.1:52:31.9。到2020年,全县GDP达到810亿元,人均GDP为93382元;三产结构调整为8:57:35。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城镇化水平达到44%。二、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一)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宁阳的战略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严格保护耕地为核心、以保障发展为重点,不断优化各类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环境用地和风景旅游用地的布局,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战略格局。1、以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泗店镇、东疏镇、葛石镇、伏山镇等周边乡镇,增强城区承载能力;加快城中村改造,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建设具有特色的现代化新县城。2、以蒋集-磁窑-华丰为组团,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以化工、煤炭、轻纺、汽车配件、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六大主导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宁阳东部科技产业城。3、以神童山、彩山、杏山、大汶河沿岸的生态带和文庙、蟋蟀文化产业为重点,构造“一区、一带、一圈”的文化旅游空间构架,形成独具特色的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业。4、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原则,加快乡村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战略重点1、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面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确保占补平衡。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科学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聚集区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3、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协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城乡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通过土地利用控制和引导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三、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基础上,综合整治农业用地,改善生态环境;在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配置增量,充分挖掘存量,不断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形成资源节约、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二)具体目标1、严格保护农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确保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70053.00公顷68718.00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60873.00公顷,质量不降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57.00公顷和853.0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低于57.00公顷和773.00公顷;保护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资源,园地面积分别不低于4787.00公顷和4787.00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不低于6107.00公顷6227.00公顷。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用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7020.00公顷和18093.00公顷以下,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控制在97.00公顷和1276.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分别控制在14347.00公顷和15047.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4327.00公顷和5067.00公顷;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总量分别为2673.00公顷和3047.00公顷。3、节约集约用地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扩展。到2010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6平方米和134平方米以下;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工作,挖潜(挂钩)规模分别为241.00公顷和698.00公顷。4、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有效防治土地污染特别是耕地污染,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规划期内,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大于65%,超额完成市级规划下达林地面积指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表1。(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为68637.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60873公顷,园地面积为4787公顷,林地面积为62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967.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980.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340.4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2987.4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4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276.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05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53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773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为698公顷(见附表1-1)。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减少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园地面积不变,林地面积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125.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66.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273.4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59.6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根据主要规划目标、调控指标和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面积分别为90935.78公顷和90727.05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80.92%和80.74%,比规划基期分别降低0.98个百分点和1.09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量分别为17020.00公顷和17967.73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15.15%和15.99%,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1.03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其他土地分别调整为4410.45公顷和3671.18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3.93%和3.38%,比规划基期分别降低0.05个百分点和0.71个百分点。(见表2)二、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保持在70053.00公顷和68637.30公顷以上,分别占总面积的62.34%和61.08%,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0.36个百分点和降低1.35个百分点;园地面积分别调整到4787.00公顷和4787.00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4.26%和4.26%,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2.90个百分点和2.90个百分点;林地面积分别调整到6107.00公顷和6227.00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5.43%和5.54%,比规划基期分别降低3.93个百分点和3.81个百分点;其他农用地分别调整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9988.78公顷和10995.05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8.89%和9.79%,比规划基期分别降低0.31个百分点和提高1.17个百分点。三、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分别调整为14347.00公顷和14980.3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2.77%和13.39%,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0.46个百分点和1.08个百分点。城乡建设用地内部得到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调整到4327公顷和5340.47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0.16%和34.33%,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3.65个百分点和7.8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0020.00公顷和9913.00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9.84%和66.33%,比规划基期分别降低3.65和7.17个百分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量增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2673.00公顷和2987.4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38%和2.66%,比规划基期分别提高0.57个百分点和0.85个百分点。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一、农用地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依靠科技,优化品种,提高质量,推动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和外向型发展。(一)耕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耕地在全县各地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西部平原地区的宁阳镇、泗店镇、东疏镇、伏山镇、乡饮乡和堽城镇、蒋集镇、磁窑镇的沿汶河一带,以及葛石镇、华丰镇、东庄乡、鹤山乡的山前平原。这些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利设施比较完善,是全县的重要产粮地区。(二)园地园地主要布局在丘陵地区。发挥地区特色,积极培育宁阳大枣等品牌产品,向高产优质园地发展。(三)林地林地主要布局在凤仙山、彩山、神童山、凤凰山、鹤山、杏山等山地丘陵上部、大汶河沿岸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增加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平原地区的可调整林地要逐步调整为耕地,引导林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山地丘陵和荒坡地发展。二、建设用地布局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构筑一个中心、一个组团、三条发展轴线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个中心:宁阳县中心城区。一个组团:磁窑-华丰。三条发展轴:东西发展轴—以蒙馆公路为轴线,聚集产业,构筑泰安市南部发展轴;东部南北发展轴—以104国道为轴线,积极与泰安市对接,成为泰安市与济宁市区联系的发展轴线;西部南北发展轴—以济微省道为轴线,与肥城构筑泰安西部南北方向重要发展轴。(一)城镇建设用地布局1、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按照“东进、西限、南控、北禁、中优”的策略紧凑发展,城区东部地势平坦,村庄较少,适宜城市建设;城区西部压煤,适度发展;城区南部控制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发展,注意避让压煤区;北部为煤炭采空区和压煤区,禁止建设。2、磁窑镇、华丰镇是东部工业经济区的中心,主要沿104国道、蒙馆公路两侧发展。3、一般镇包括葛石镇、蒋集镇、东疏镇、伏山镇、泗店镇和堽城镇,为基层地方性小城镇,是城乡联系的纽带。(二)工矿用地布局工业立足于化工、煤炭、机械加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加强技术改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宁阳工业园区是泰安市重要的新型工业基地之一,也是宁阳东部工业经济区的主要园区,规划期内,全县工业项目逐步向东部工业经济区聚集,在宁阳东部打造泰山科技产业城。(三)农村居民点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严禁自然村落无序扩张,逐步建立起“中心村—基层村”两级农村居民点体系。选择发展条件好,交通便利,有适宜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并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的村庄作为中心村;选择具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基础,交通条件尚可,两个或以上小型村距离较近,有条件组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新村、具有特定意义必须保留的村庄,作为基层村;引导居民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四)基础设施布局1、交通用地:境内公路形成“四横、七纵、一环、二辐射”网状布局。“四横”:鹤山至大石崮公路、西和至中谷堆公路、界牌至磁窑公路、刘家黄茂至吴村公路。“七纵”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刘家宣洛至黄土崖公路、南梁父至宋家庄公路、104国道、曹家龙泉至吴村公路、高桥至小孔家村公路、济微公路、大中皋至小孟公路。“一环”:环宁阳县城公路。“二辐射”:县城至乡饮乡驻地、县城至磁窑镇的公路。2、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进行大汶河、洸河等主要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及主要水库扩容、加固除险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三、生态用地布局按照“一圈、一带”空间构架,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一圈”:以神童山、杏山、彩山、贤村水库、玉皇堂山、直界水库、凤仙山为基础,与基本农田、林地等生态用地形成土地生态保护区域,构建以土地生态保护为主的中部生态圈,促进全县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一带”:以大汶河及其沿岸耕地、林地、草地、园地连接皋山、鹤山的林地构建北部的生态带,加强对重要水源地的及林地保护,带动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53.0公顷以内。(二)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通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保护耕地的方向进行。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水、荒滩。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引导村庄周围及平原地区可调整林地、可调整园地逐步调整为耕地。规划2020年耕地不低于68637.30公顷。二、保质保量补充耕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20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773.0公顷,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补充耕地不低于406.23公顷,全县合计补充耕地1259.23公顷。加强耕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并及时复垦灾毁耕地。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详见表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依规。根据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和划定。二是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不低于土地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前提下,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所需占用的基本农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三是要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重点保护优质高产良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优先将优质耕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完善、集中连片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把低等别、质量较差、零星分布的农田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对基本农田做出以下调整: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60478.71公顷,调出7612.83公顷,调出基本农田的比例为12.59%,调入8007.12公顷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调入基本农田的比例为13.24%。调整之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0873.00公顷,另外,多划定423公顷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见表16)。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共计61296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及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旱地治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规划期末,将全县一半的基本农田改造为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和巡查,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定期通报制度。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一节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到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7.73公顷以内,合理安排增量指标,切实推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新增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外延式发展,走内涵挖潜的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在2106.24公顷以内,其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276.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在12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新增规模控制在1400.83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规模缩减183.5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在1015.21公顷。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通过优化城镇和工矿布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闲置、空闲土地的利用、回收和转让,充分挖掘工业企业内部低效用地的潜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挖潜(挂钩)工作,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三、加强建设用地时序控制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分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规划协调,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对规划期间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防止提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在近期规划中,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的城镇建设和磁窑镇的工业园区的建设。第二节协调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一、控制城镇规模(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基期中心城区9.08万人,用地规模1044.42公顷,包括宁阳镇和泗店镇的部分土地,人均用地面积115平方米。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为:南到华阳大街以南800米,北至兴隆街,东到绕城路,西至华兴路,面积为2189.90公顷,人口14.19万人,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区。1、允许建设区范围:西到华兴路,东到西引汶东支渠,北到兴隆街,南至华阳大街,面积为1557.76公顷,全部为城镇用地,人口13.91万人,人均用地112平方米。区内新增规模为513.34公顷,其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91.74公顷。2、有条件建设区范围:为适应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规模边界以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扩展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安排在新区以东(即:西引汶东支渠以东),东至东绕城路;其次为县城东南部,华阳大街以南;再次为县城西北部,文化路以北和兴隆街以北一部分,面积434.02公顷,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3、限制建设区面积198.12公顷,主要包括河流水面及洸河两岸防护林带等不宜建设用地。(二)其他建制镇土地利用控制2005年,其他建制镇面积1495.21公顷。到2020年,其他建制镇规模为2248.04公顷,新增规模752.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2.88公顷。二、整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规划期内,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居民点改造,大力实施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进行迁村并点,村庄整理。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0163.53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9913.00公顷以内,减少183.53公顷。三、积极促进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矿建设用地指标应严格按《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执行,强化节约用地意识,严格执行规定的建设容积率、投资强度等集约用地定额标准,防止工业企业低效扩张;严格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努力提高工矿用地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划期间,除了独立选址的能源建设项目以外,仅安排恒信焦化厂一项独立选址的工矿项目。四、整合优化产业用地规划期间要大力推进现有产业用地的优化整合,增加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重点建设磁窑-华丰组团的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98.26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将各类分散工业用地的优化整合,促使全县工业项目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宁阳东部打造泰山科技产业城,形成产业优势,集中连片发展,以获得更多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布局,结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基础建设用地。一、统筹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布局,形成完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规划期内,新建宁磁窑治超站、磁窑客货运输集枢中心、宁阳交通检查站、宁阳汽车总站、华阳货运站、工业园货运站、西和-中谷堆公路、刘家黄茂-吴村公路、曹家龙泉-吴村公路、大中皋-小孟公路、鹤山-大石岗公路、高桥-小孔家村公路等工程,改建蒙馆路、宁磁南路、宁曲公路、济微路等公路,新增建设用地208.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2.17公顷。二、加强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按照宁阳县水利建设规划,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防污工程、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规划期内完成贤村水库除险、月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堽城坝灌区节水与续建配套工程、西引汶工程、洸河治理工程、直界水库加固工程、海子河治理工程、华磁水厂等工程。新增建设用地36.85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其中占用耕地30.82公顷。三、切实保障能源建设用地规划期内,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重点保障华丰变电站、关王变电站、华丰营业厅、葛石营业厅、南驿变电站、东疏变电站、兴阳变电站、泗店变电站、黄山变电站、堽城变电站、保安变电站、崔解变电站、茅庄园区变电站、葛石变电站、蒋集变电站等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新增建设用地20.0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79公顷。四、合理安排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期内,新建宁阳恒信焦化厂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14.8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1.03公顷。五、适当发展旅游项目用地规划期内,新建彩山旅游、贤村水库旅游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95.6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6.23公顷。重点建设项目见表15。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引导城乡建设用地有序发展。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允许建设区面积1498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9%,其中:城镇面积3805.8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9913.00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34.88公顷,采矿用地面积1261.2公顷,区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31.29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52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3%,其中用于城镇建设用地面积698.00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新增指标的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区内主要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不能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工作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三、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的规划期内禁止城镇村、工矿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把神童山森林公园、杏山林场、直界水库和大汶河等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划入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299.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5%,分布在葛石镇、磁窑镇、东庄乡等乡镇。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四、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面积9049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53%,各镇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六章土地综合整治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任务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数量,确保耕地面积不少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减少的数量和质量,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全县补充耕地的义务量是773.00公顷。(一)加强农用地整理1、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不低于586.17公顷。农用地整理重点在西部平原地区。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整理,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二)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不少于56.83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复垦的重点是西部平原地区的因非法采砂而形成的废弃砂坑和在伏山镇、堽城镇、华丰镇采煤塌陷地的复垦。(三)适度开发宜耕土地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下,采取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适度开发宜耕土地资源。到2020年,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210.00公顷。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和重点项目(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根据区位条件和后备资源状况,将全县分为3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1、西部平原整理复垦区域。该区域整理复垦土地面积9203公顷,包括鹤山乡、伏山镇、泗店镇、堽城镇、东疏镇和宁阳镇的部分地区。以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为主,补充耕地297.12公顷。根据西部五个乡镇(宁阳镇、泗店镇、东疏镇、伏山镇、鹤山乡)耕地耕作层较浅(土层只有20-30厘米,往下就是3-15米厚的砂层)的特点,通过抽砂、覆土、复垦、改良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业产出率。对伏山镇、堽城镇等乡镇的采煤塌陷地,通过科学规划,加强监管,采取最优的复垦方式进行复垦,让复垦后的土地创造最大效益,实现合理有序的综合开发利用。2、中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该区域整理复垦开发土地面积1991公顷,包括葛石镇、乡饮乡、蒋集镇的部分土地。补充耕地222.12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3、东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该区域整理复垦开发土地面积14119公顷,包括华丰镇、磁窑镇、东庄乡的部分土地。可补充耕地333.78公顷。(二)重点项目1、东疏镇土地综合整理项目。位于东疏镇的赵茂村、潘茂村、杜茂村等村。主要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整理、废弃沙坑进行复垦,并开发其中零星的未利用地。项目规模3173.23公顷,新增耕地102.00公顷。2、堽城、伏山镇塌陷地整理复垦项目。位于前茅庄村、桥南村、八里村、大吴村、陈行村、张行村、十里村,项目规模为2677.82公顷,新增耕地114.00公顷。3、玉皇堂山土地开发项目。位于东庄乡的南鄙村、北鄙村、西崖村,主要对荒草地进行开发,项目区面积538.88公顷,新增耕地36.00公顷。4、华丰北部采煤塌陷区整理复垦项目。位于华丰镇北部的小河西村、南良父等村,项目区面积834.69公顷,新增耕地46.00公顷。5、皋山土地整理项目。位于鹤山乡的沈西村、王西村、东北村等村土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通过坡改梯等工程措施,改善坡耕地生态环境。项目规模494.44.00公顷,新增耕地20.00公顷。6、鹿家崖东部山区整理项目,位于葛石镇鹿家崖村、刘庄村、程庄村,项目规模1230.48公顷,新增耕地36.00公顷。7、堽城镇东北部基本农田示范区整理项目。位于堽城镇的落星村、陈家店村、高桥村及大孔等村。项目区规模为4455.010公顷,经过整理可增加耕地120.00公顷。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8、泗店镇、乡饮乡基本农田示范区整理项目。位于泗店镇的王院村、曹家村、柳厂村和乡饮乡的金马村、蛮营等村。项目区规模为2747.87公顷,可增加耕地96.00公顷。9、东庄乡南部基本农田示范区整理项目。位于东庄乡的西谷堆村、王家庄村,谢家庄村、葛家圈村、金家庄村、孔家庄村等村,项目规模2965.30公顷,经过整理可增加耕地90.00公顷,并完善示范区内基础设施,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深入开展有关土地的国情国策宣传,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以增加耕地数量为基础,注重提高耕地的质量,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资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预决算、投资评审等制度进行管理。坚持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度,对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成立管护机构,完善管护体系,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为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节余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实现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一、规模安排(一)拆旧区规模。综合考虑项目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村民意愿及实施的可能性,规划期内,全县拆旧区涉及村庄68个,拆旧区面积1248.72公顷。(二)安置区规模。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安排建设中心村18个,全县农村居民点安置区面积550.72公顷。(三)节余指标。规划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698.00公顷,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区和泰山之阳科技产业城。(四)根据自身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较大的特点,在完成市级规划下达的698.00公顷挖潜(挂钩)指标的前提下,可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适当扩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项目区规模,所节余的指标用于各乡镇的城镇建设。扩大的项目区规模应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二、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乡镇两级应当将建设用地挖潜(挂钩)利用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县政府领导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审查挖潜(挂钩)规划、各项目区规划及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挖潜(挂钩)规划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在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数量、规模及分布情况,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可以先易后难,先点后面,资金运作实行先填后赚,真正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滚动发展。(三)加强宣传,政策引导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良好公众形象,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新农村美景,逐步消除传统的思维定势,赢得公众最广泛的支持。另外,政府要形成有效地利益驱动机制,充分尊重集体土地产权,落实安置补偿费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农民从中获益,才能顺利推动挖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政策激励,全县统筹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按照谁投入、谁受益原则,资金投入由宁阳县统一安排使用,鼓励各乡镇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的工作。挖潜(挂钩)项目节余的指标由全县进行统筹,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磁窑镇的建设。(五)扩展渠道,多方筹资资金筹措是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的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之一,投入资金,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户投入为辅的原则,由政府与农户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以及集体、企业、个人投资等其他渠道投资。(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挖潜(挂钩)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监督机制。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挖潜(挂钩)指标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对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加大主要河流、公路、沟渠两旁生态林建设力度。以大汶河、洸河、海子河、故城河等河流沿岸的生态林以及蒙馆公路、104国道、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济微公路等公路、铁路两侧的防护林为基础,构建宁阳生态林网,力争到规划期末全部道路、河流、沟渠两旁实现林网化。充分利用居民点周围及空闲地增加绿地面积。规划期内,建设宁阳东部新区景观带、洸河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改善居民点生活环境。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由于近年来宁阳县工业发展迅速,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污染严重,规划期内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加强防治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废气等的污染,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积极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加强重点地区生态保护。规划期内,建设宁阳白鹭栖息地保护区、神童山森林公园以及蟋蟀生态示范区。第二节土地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好河流、水库、林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严禁向水源地和农田排放工业污水,严禁向农田倾倒固体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水和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必须关闭整改直至达标排放。禁止毁林开荒;禁止侵占河道的行洪区和水库的滞洪区进行开发活动。加强对中皋平原水库、月牙河水库、贤村水库、直界水库等的全面保护,严禁在其周边进行污染项目建设,加强水质监理,使其水质达到3类水质以上标准。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土地的活动。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一、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转换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缓解资源约束矛盾,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农业发展之路,实现农业良性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一)有机农业开发模式发展有机农业,强化农业废弃物(如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等)的综合利用,推广“猪一沼一果—菜”四位一体的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生态农业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产品的生产,有利于解决现代农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到2020年,秸秆的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发展华丰镇、蒋集镇、东庄乡、葛石镇绿色食品基地,伏山镇、堽城镇、鹤山镇、东疏镇等有机食品基地。(二)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全力推行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重点扩大建设东疏镇、鹤山乡、伏山镇、堽城镇为主的桑蚕等产业带,乡饮乡的速生丰产林、葛石镇大枣林、磁窑镇万亩生姜等发展区,鼓励进行林粮间作、林果间作、果粮间作等方式发展种植业或畜牧业。二、工业土地利用模式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进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契机、项目建设为核心,扩大工业经济总量,改造提升传统六大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建设特色工业园,打造泰山科技产业城,形成特色生态经济区。三、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将旅游业和生态农业有机结合,形成具有宁阳特色的生态旅游。以神童山森林公园、彩山风景区、白鹭风景区、琵琶湖风景区、泗店镇蟋蟀示范区等特色旅游景点为主干,结合东疏镇万亩苗木花卉、伏山镇绿色蔬菜种植区以及葛石镇林果种植区等生态农业区,突出观光、旅游、科技示范、教育、休闲、环境保护等主题,将农业生产过程和洁净美丽的田园风光密切结合,创造出一系列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和特色氛围,吸引游客来参观,使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机结合。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现代物流、商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发展,推进餐饮娱乐生产的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大型回收、控制过度包装,实现生产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源减量化,产品和服务再利用,废弃物资源化。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次序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划定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包括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67331.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9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60873.00公顷,多划入基本农田423公顷。全县均有分布,其中东疏镇、鹤山乡、伏山镇、堽城镇、华丰镇、葛石镇、东庄乡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二节一般农地区该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外的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和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一般农地区面积1868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63%。全县均有分布,其中磁窑镇、华丰镇、葛石镇、东庄乡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三节林业用地区该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林业用地区面积591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主要分布在凤仙山、玉皇堂山、鹤山等山地丘陵上部、大汶河沿岸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该区包括现有中心城区、建制镇及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中心城区、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378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7%。全县均有分布,宁阳镇、磁窑镇、华丰镇、堽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城镇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节独立工矿区该区包括规划期间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不改变用途的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区面积1261.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2%。全县均有分布,华丰镇、伏山镇、堽城镇、东庄乡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六节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该区包括神童山森林公园、彩山风景区、杏山林场、禹王庙、颜庙等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面积228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分布在磁窑镇、葛石镇、华丰镇、堽城镇、东庄乡和蒋集镇。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该区包括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551.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分布在磁窑镇、蒋集镇。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土地用途分区详见表4。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九章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一、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根据县域各乡镇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与旅游业发展等经济社会资源特点,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一)宁阳镇作为县城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强化中心城镇的地位,强化聚集与辐射功能。土地利用方向:重点搞好城镇建设,合理控制城镇规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作为管理、商贸、服务基地,打造宁阳乃至泰安西南部的重要城市经济增长极,带动宁阳西部地区其他乡镇的发展。(二)磁窑镇、华丰镇、东庄乡位于县境东部,依托磁窑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整合资源,重点壮大产业与规模,成为京沪产业带上的重要节点,打造宁阳东部的工业经济增长极。土地利用方向:加强产业带建设,工业用地优先供应高新技术产业和煤炭、化工高附加值的产品制造业。同时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水源地的生态防护,防止工业污染。(三)蒋集镇、葛石镇、泗店镇、乡饮乡位于本县中南部,四乡镇境内的彩山、神童山、杏山是全县的重要生态旅游区,泗店镇的蟋蟀文化产业世界闻名。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土地利用方向:以耕地、园地和林地为主,积极进行砂石岭开发改造,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扩大水浇地面积。积极培育宁阳大枣等品牌产品,发展林果业。工业以建材和农产品加工为主。依托神童山、彩山、蟋蟀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蒋集镇城镇用地重点向东部的宁阳工业园发展。(四)堽城镇、伏山镇、东疏镇、鹤山乡位于县境西北部,蒙馆公路、济微公路交叉通过各乡镇。在产业发展上注重煤炭、焦化、农副产品加工。土地利用方向:重点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搞好蔬菜种植和蔬菜制种生产。合理进行煤矿建设,加强对采煤塌陷地复垦。二、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预期性指标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具体分解指标详见表5-表14)在约束指标中,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得少于县级规划的分解指标;各乡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得大于县级规划的分解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分解到村,具体到地块。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资源和环境保护相衔接。乡(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进行;依据本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定管制规则;落实好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位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措施。要在充分吸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划。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法律措施(一)《规划》一经批准,便具有法律效力,是指导全县一切土地利用活动的法规性文件。(二)依法严格执行规划和加强规划执法监察。严格按照《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审批、使用土地,切实维护和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规划用地、批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土地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措施(一)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划》及乡镇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1、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执行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农地转用审批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布局和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把执行规划和落实占补平衡措施的情况作为验收内容。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可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保养和环境保护制度。(二)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1、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供地,对不符合供地条件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城乡规划和其他建设项目具体用地指标,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执行。2、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全程监管。加强合同监管,设立监管台账,实施定期巡查。建立监管会审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土地实际使用情况与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不符,没有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严格依照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征缴违约金,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让合同。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形成土地闲置的,依法追究用地单位责任。(三)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相关规划,应与《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严格依据《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标准,凡不符合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新农村建设应与《规划》相协调,统一布局。农村居民点的规划、改造、拆迁、合并,要将土地整理、小城镇建设以及传统文化保护、旅游开发等通盘考虑。(四)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1、加快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步伐。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2、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整理复垦开发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没有条件整理复垦开发或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达不到数量和质量标准的,用地单位必须缴纳土地开垦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应将耕作层剥离,用于重新造地。(五)实施动态监管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和破坏土地行为。2、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信息公开全面运行监测监管系统,全面了解、分析土地市场运行走势,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及时、全面发布土地市场信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六)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县乡两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三、经济措施(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闲置费等为主的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建设高产稳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补贴资金由“补偿区”转移支付给“保护区”,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提高及生态环境建设。(三)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利益调节机制。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落实闲置土地收费和收回制度,增加土地保有成本;实行盘活闲置土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原厂区土地进行增资扩建或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四、技术措施(一)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耕地补充、土地供应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局部修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提供技术保障。(二)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结合日常地籍管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二次调查成果,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和规划执行情况。五、社会措施(一)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吸收政府有关部门、用地单位和社会各阶层参与管理,及时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各项措施。(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建立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各村设立监督员,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附表表1     宁阳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指标规划基期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69646.7770053.0068718.00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60479.0060873.0060873.00约束性园地面积1533.674787.004787.00预期性林地面积10514.486107.006227.00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5861.4917020.0018093.00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829.7014347.0015047.00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666.174327.005067.00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031.792673.003047.00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7.001276.00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3.001058.00预期性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7.00853.00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57.00853.00约束性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6134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单位:公顷)—241.00698.00预期性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附表1-1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调控指标指标2009年二次调查数据衔接后2020年目标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70236.4868637.3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873.9560873.00约束性园地面积1525.544787.00预期性林地面积10503.816227.00预期性牧草地面积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5949.9117967.73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868.1014980.33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629.425340.47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081.812987.40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276.00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05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853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773.00约束性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单位:平方米)—134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单位:公顷)—698.00预期性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2    宁阳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12366.23100.00112366.23100.00112366.23100.000.00农用地合计92029.2981.9090935.7880.9290727.0580.52-1556.51耕地69646.7761.9870053.0062.3468718.0061.16-928.77园地1533.671.364787.004.264787.004.263253.33林地10514.489.366107.005.436227.005.54-4287.48其它农用地10334.379.209988.788.8910995.059.56406.41建设用地合计15861.4914.1217020.0015.1518093.0016.102231.51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3829.7012.3114347.0012.7715047.0013.391217.30建制镇2539.632.263199.262.853805.803.391266.17农村居民点10163.539.0510020.008.929913.008.88-183.53采矿用地1126.541.001261.21.001261.21.00-0.2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1.420.00134.880.12134.88交通水利用地小计1928.261.722159.641.932387.062.12458.80铁路用地179.940.16179.940.16179.940.160.00公路用地1011.930.901233.241.101433.881.27421.95水库水面706.500.63706.500.63706.500.630.00水工建筑用地29.890.0339.960.0466.740.0636.85其他建设用地小计103.530.09513.360.45658.940.59555.4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409.830.36551.610.49551.61特殊用地103.530.09103.530.09107.330.103.80其他土地合计4475.453.984410.453.933671.183.38-675.00水域2466.632.192466.632.192448.902.19-1.07自然保留地2008.821.791943.821.741222.281.19-673.93注:农村居民点面积未含挖潜(挂钩)指标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附表2-1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09年二次调查数据衔接后2020年规划目标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12366.23100112366.23100农用地耕地70236.4862.5168637.3061.08园地1525.541.364787.004.26林地10503.819.356227.005.54牧草地0000其他农用地9683.468.6211076.029.79农用地合计91949.2981.8390727.3280.74建设用地建制镇2550.512.274079.273.39农村居民点用地10238.689.119639.868.82采矿用地1078.910.961261.21.1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134.880.12交通水利用地1982.481.112386.262.12其他建设用地99.330.09601.140.54建设用地合计15949.9114.1917967.7315.99其他土地水域2466.392.192448.902.18自然保留地2000.641.781222.281.09其他土地合计4467.033.983671.183.27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3宁阳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近期69646.77463.2318.003.0036.00406.2357.0057.000  0406.2370053.00规划期69646.771259.23586.1756.83210.00406.232188.00853.00 1335.00-928.7768637.30年均增减——84.2339.083.7914.0027.37145.8756.87089.00-61.78—— 表4宁阳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分解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宁阳镇1691.771257.82187.721816.5454.700.000.00磁窑镇4199.584147.18967.102215.95130.24605.36432.96华丰镇7393.122025.38574.481454.67173.25123.230.00东疏镇6201.68691.08132.55951.45136.180.000.00伏山镇5990.85860.23204.111030.95141.710.000.00堽城镇7974.361300.58610.901269.06121.10242.120.00泗店镇3778.89782.5488.57775.6256.070.000.00葛石镇7880.211651.481063.951106.9698.841129.140.00东庄乡6230.961554.84755.21841.47175.13134.240.00乡饮乡4960.14749.97198.20668.456.830.000.00鹤山乡6664.391326.41642.40864.6489.800.000.00蒋集镇4365.122341.89490.46790.0477.3553.85118.65小计67331.0718689.405915.6513785.801261.202287.94551.61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5宁阳县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表行政区规划基期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公顷亩公顷亩公顷亩全县69646.77104470270053.00105079568637.301030770宁阳镇2853.74428062664.06399612275.3935341.35磁窑镇6952.481042876253.16937975868.9788034.55华丰镇6826.571023997003.771050576913.16103697.4东疏镇6441.77966276380.88957136327.8694917.9伏山镇6029.63904446069.69910456022.1190331.65堽城镇7377.051106567719.431157917673.64115104.6泗店镇4150.98622654016.32602453989.1359836.95葛石镇7449.531117437775.781166377732.32115984.8东庄乡5602.46840375750.14862525704.4485566.6乡饮乡4723.08708465076.35761455000.5475008.1鹤山乡6277.15941576459.98969006402.0296030.3蒋集镇4962.33744354883.44732524727.7270915.8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6宁阳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表单位:公顷行政区规划基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多划基本农田全县60478.7160873.00423宁阳镇2646.641549.520.00磁窑镇6647.353637.020.00华丰镇5308.606386.9128.34东疏镇5586.186038.715.53伏山镇5679.595565.824.47堽城镇6800.487181.17133.82泗店镇3701.373479.290.00葛石镇5125.867024.58143.82东庄乡4466.385392.6132.57乡饮乡4777.284724.700.00鹤山乡5634.776008.4532.57蒋集镇4104.213884.2241.88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7宁阳县园地指标分解表单位:公顷名称规划基期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全县1533.674787.004787.00宁阳镇4.454.453.76磁窑镇73.27912.37913.06华丰镇189.2788.47788.47东疏镇12.49109.36109.36伏山镇32.12153.21153.21堽城镇63.87248.89248.89泗店镇8.0488.6388.63葛石镇729.84984.49984.49东庄乡208.39633.51633.51乡饮乡51.64139.52139.52鹤山乡81.65370.71370.71蒋集镇78.71353.39353.39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8宁阳县林地指标分解表单位:公顷名称规划基期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全县10514.486107.006227.00宁阳镇279.24248.79197.60磁窑镇1530.69886.541018.00华丰镇1135.81578.91604.72东疏镇321.07223.37139.53伏山镇458.98192.91214.85堽城镇1287.81616.11645.35泗店镇130.4446.4893.23葛石镇1606.921212.611117.65东庄乡1146.20767.60794.96乡饮乡774.46191.78208.63鹤山乡964.10552.11676.21蒋集镇878.76589.79516.27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9宁阳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行政区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公顷公顷公顷公顷平方米公顷公顷公顷平方米全县15861.4917020.0014347.004327.0013617967.7314980.335340.47134宁阳镇1642.041783.451596.691249.731322254.042007.341759.29118磁窑镇2457.543295.822120.571161.941343552.752325.941427.56133华丰镇1769.231804.751609.06564.791351853.331637.22583.65134东疏镇1137.941137.941060.45164.821361179.971087.63192.00136伏山镇1264.361264.361168.92247.141371288.251138.66250.88137堽城镇1615.161621.831385.83211.101391633.811359.97215.43138泗店镇834.25837.65759.99178.42137917.19831.69288.58137葛石镇1364.991364.991203.92141.191371275.611108.80143.07136东庄乡1190.551190.551015.49174.02 1194.861016.6175.13 0乡饮乡712.46712.46675.286.83 720.24683.556.83 0鹤山乡997.87997.87953.0688.42 960.12915.4489.80 0蒋集镇875.101008.33797.74138.601381137.56867.39208.25137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0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单位:公顷名称规划基期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全县2031.792673.002987.40宁阳镇178.99186.76246.70磁窑镇720.631175.251226.81华丰镇160.17195.69216.01东疏镇77.4977.4992.34伏山镇95.4495.44149.59堽城镇229.33236.00273.84泗店镇74.2677.6685.50葛石镇161.07161.07166.81东庄乡175.06175.06178.26乡饮乡37.1837.1836.69鹤山乡44.8144.8144.68蒋集镇77.36210.59270.17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1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分解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拆旧面积安置面积可节余指标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全县统筹增减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全县459.151248.72218.15550.72241.00698.00241.00698.000.000.00宁阳镇34.4399.8411.6538.9822.7860.8698.00155.9375.2295.07磁窑镇30.0987.2717.6736.7712.4250.50143.00198.18130.58147.68华丰镇52.99111.8132.8053.5420.1958.270.0031.38-20.19-26.89东疏镇0.0041.860.0025.080.0016.780.0016.780.000.00伏山镇56.15162.8328.0783.7728.0879.060.0046.74-28.08-32.32堽城镇44.56127.2917.6740.1026.8987.190.0060.30-26.89-26.89泗店镇15.5272.860.5233.9015.0038.960.0023.96-15.00-15.00葛石镇39.93102.816.5340.0433.4062.770.0025.88-33.40-36.89东庄乡0.0044.060.0025.290.0018.770.0018.770.000.00乡饮乡30.6788.9411.1433.8819.5355.060.0028.17-19.53-26.89鹤山乡106.69169.5961.0671.3945.6398.200.0049.31-45.63-48.89蒋集镇48.12139.5631.0467.9817.0871.580.0042.60-17.08-28.98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2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分解表行政区规划近期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近期年新增建设占用占用农用地其中:占用耕地公顷亩公顷亩公顷亩全县97.00145573.00109557.00856宁阳镇43.4165143.4165130.66460磁窑镇43.5265321.8232718.57279华丰镇0.0000.0000.000东疏镇0.0000.0000.000伏山镇0.0000.0000.000堽城镇6.671004.37664.3766泗店镇3.40513.40513.4051葛石镇0.0000.0000.000东庄乡0.0000.0000.000乡饮乡0.0000.0000.000鹤山乡0.0000.0000.000蒋集镇0.0000.0000.000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3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行政区规划目标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目标年新增建设占用占用农用地其中:占用耕地公顷亩公顷亩公顷亩全县1276.0019140105815870853.0012795宁阳镇262.273934.05262.273934.05194.802922磁窑镇589.728845.8445.136676.95387.885818.2华丰镇48.58728.738.55578.2532.59488.85东疏镇42.03630.4535.06525.929.05435.75伏山镇23.62354.318.58278.715.11226.65堽城镇28.65429.7519.94299.115.59233.85泗店镇82.941244.181.00121557.26858.9葛石镇24.62369.315.89238.3512.76191.4东庄乡4.3164.654.3164.652.6740.05乡饮乡27.78416.727.78416.710.22153.3鹤山乡12.25183.758.53127.956.3595.25蒋集镇129.231938.45100.961514.488.721330.8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4宁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分解单位:公顷行政区补充耕地任务量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全县57.00773.00宁阳镇0.003.09磁窑镇5.1810.30华丰镇6.00155.12东疏镇4.0290.90伏山镇3.1530.89堽城镇5.8590.47泗店镇6.3517.00葛石镇8.60165.65东庄乡6.3988.34乡饮乡3.003.0鹤山乡5.2164.77蒋集镇3.2553.47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5宁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交通磁窑治超站新建远期2.052.051.02磁窑镇磁窑客货运输集枢中心新建远期3.333.331.23磁窑镇宁阳交通检查站新建近期1.101.100.68宁阳镇宁阳汽车总站新建近期6.676.674.25宁阳镇华阳货运站新建远期26.1626.1615.76华丰镇蒙馆路拓宽改造改建远期10.0010.004.89磁窑镇、蒋集镇、堽城镇西和-中谷堆公路新建远期11.2311.235.86葛石镇、东疏镇、宁阳镇刘家黄茂-吴村公路新建远期7.927.924.69乡饮乡、泗店镇曹家龙泉-吴村公路新建远期9.929.925.74蒋集镇、葛石镇、乡饮乡大中皋-小孟公路新建远期16.1616.168.86鹤山镇、东疏镇宁南路建设改建远期3.903.901.64磁窑镇宁曲公路改造改建远期13.4413.446.44乡饮乡济微路建设改建远期12.0012.005.45伏山镇、泗店镇鹤山-大石崮公路新建远期8.608.604.32鹤山乡、伏山镇高桥-小孔家村公路新建远期31.9031.9014.98堽城镇、葛石镇、乡饮乡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工业园货运站新建远期44.0344.0326.36蒋集镇合计208.41208.41112.17 水利贤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远期6.806.806.80磁窑镇月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近期6.676.674.37堽城镇堽城坝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改建远期6.676.674.31伏山镇西引汶工程改建远期1.421.421.42伏山镇洸河治理工程改建近期3.403.403.40泗店镇直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改建远期3.203.202.00东庄乡海子河水利工程新建远期5.135.134.96磁窑镇华磁水厂新建远期3.563.563.56华丰镇合计36.8536.8530.82 电力华丰变电站新建远期1.021.020.62华丰镇关王变电站新建远期1.591.590.92伏山镇华丰营业厅新建远期0.390.390.24华丰镇葛石营业厅新建远期0.400.400.40葛石镇南驿变电站新建远期1.421.420.85磁窑镇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东疏变电站新建远期1.371.370.82东疏镇兴阳变电站新建远期2.152.151.39伏山镇泗店变电站新建远期1.431.430.86泗店镇黄山变电站新建远期1.381.380.83鹤山乡堽城输变电站新建远期1.371.370.85堽城镇保安变电站新建远期1.481.480.89堽城镇崔解变电站新建远期1.111.110.67东庄乡茅庄园区变电站新建远期1.481.480.89堽城镇葛石变电站新建远期1.481.481.20葛石镇蒋集变电站新建远期2.002.001.36蒋集镇合计20.0720.0712.7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恒信焦化厂新建远期56.6056.6033.03东疏镇、泗店镇 合计56.6056.6033.03 旅游项目彩山旅游项目新建远期10.2210.224.95蒋集镇贤村水库旅游观光用地新建远期85.4385.4351.28磁窑镇其他建设项目宁阳县看守所新建远期3.803.803.80葛石镇 合计95.6595.6560.03 总计416.58416.58248.84 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6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难定位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涉及乡镇宁磁快车道宁阳镇、堽城镇、葛石镇、磁窑镇山西中南铁路鹤山乡、伏山镇、堽城镇、蒋集镇、磁窑镇天和纸业集团宁阳镇宁阳县朝柴公路至山西中南部铁路宁阳东站通道磁窑镇、蒋集镇、葛石镇宁阳县朝柴路至蒙馆路公路建设项目磁窑镇、蒋集镇海力集团葛石镇、宁阳镇华阳集团磁窑镇超威集团堽城镇华宁集团宁阳镇、东疏镇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宁阳镇供电公司各乡镇变电站各乡镇国能生物电厂伏山镇泗店钢厂泗店镇恒信焦化有限公司泗店镇、东疏镇76 宁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表17宁阳县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统计表单位:公顷名称上轮规划面积调出调入新一轮规划面积多划面积宁阳县60478.717612.838007.1260873.00423宁阳镇2646.641249.63152.511549.520磁窑镇6647.353590.38580.053637.02 0华丰镇5308.6134.971213.376386.9128.34东疏镇5586.18108.75561.286038.715.53伏山镇5679.59215.15101.385565.824.47堽城镇6800.48338.36719.057181.17133.82泗店镇3701.37429.51207.433479.290葛石镇5125.8664.721963.357024.58143.82东庄乡4466.38112.191038.425392.6132.57乡饮乡4777.2878.3725.794724.7 0鹤山乡5634.77402.1775.786008.4532.57蒋集镇4104.21888.7668.713884.2241.88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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