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复习资料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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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消费税法本章主要内容: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2、应纳税额的计算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它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二、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它是在对所有货物(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选择特定的消费品作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了特殊消费品、奢侈品、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等。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2、它是在生产、进口、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每个环节多次征收,即一次课征制。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从价、从量4、税负具有转嫁性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5、价内税三、作用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2、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3、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第二节消费税法的基本内容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3、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二)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若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时,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二、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火等;2、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3、高能消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4、不可再生资源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木筷等。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生产应税消费品;2、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适用税率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作为计税基础。增值税消费税销售货物生产应税消费品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劳务进口应税消费品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零售金、银首饰(二)税目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烟火6、汽车轮胎7、摩托车8、小汽车9、成品油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

5、、实木地板三、税率(一)在设计税率时,要考虑的方面:1、要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2、要正确引导消费,有效地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供求关系;3、要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4、要适当考虑消费品原有的负担水平。(二)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率对于价格差异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选之。2、定额税率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之。3、定额和比例税率税目子目计税单位税率1、高尔夫球及球具10%2、高档手表20%3、游艇10%4、木制一次性筷子5%5、实木地板5%6、成品油汽油(无铅、含铅)柴油升升1.4元;1元0.8元石

6、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升1元燃料油、航空煤油升0.8元7、烟卷烟批发5%每标准箱150元每条价格7056%每条价格<7036%雪茄烟36%烟丝30%8、酒及酒精白酒每500克或毫升0.5元20%黄酒吨240元啤酒每吨3000元250元每吨<3000220元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250元其他酒10%酒精5%9、化妆品30%10、贵重首饰及金银珠宝贵重首饰珠宝10%金银首饰5%11、鞭炮、烟火15%12、汽车轮胎3%13、摩托车250毫升(含)以下3%250毫升以上10%14、小汽车乘用车(汽缸容量)1升以下1----1.5升(含)1%3%1

7、.5----2升(含)5%2----2.5升(含)9%2.5----3升(含)12%3----4升(含)25%4升以上40%中轻型商用客车5%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售产品计算方法分为从价及从量两种计算方式:(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种计税方法适用范围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其余应税消费品应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从价计征方法(1)销

8、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的一样)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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