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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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经济法的界限]内容提要: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市场以确立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法律,为了实现其应有的功能,经济法应该抛弃“法力无边”的思想,划定其自身的界限。文章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法的功能局限等三方面界定了经济法的本源界限、政府界限、功能界限,使经济法中的政府干预除了严格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之外,其界限的确定还须重点考虑政府的干预能力、干预成本、政府的经济人特性以及法律的功能局限和道德在预防、克服市场失灵中的特有功能。  经济法是形成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工具,没有经济法,则市场秩序不能确立,市场效率不能达到理想之状态。但在强调“法治至上”的今天,我们

2、也必须看到法治的能力界限,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法治,则有可能导致法治的异化,最终走向法治的反面。经济法对市场的规制也必须有一个界限。凡是市场能有效运行之处,就没有经济法存在之空间;凡是有经济法不能克服市场缺陷之情形,就没有经济法运作之余地;凡是存在经济法克服市场缺陷不经济之情形,也没有经济法存在之必要。这就是经济法应有的界限,经济法如果超越了这些界限,则社会上将会只多一些法律和矛盾而少一些秩序和效率。23/23[论经济法的界限]内容提要: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市场以确立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法律,为了实现其应有的功能,经济法应该抛弃“法力无边”的

3、思想,划定其自身的界限。文章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法的功能局限等三方面界定了经济法的本源界限、政府界限、功能界限,使经济法中的政府干预除了严格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之外,其界限的确定还须重点考虑政府的干预能力、干预成本、政府的经济人特性以及法律的功能局限和道德在预防、克服市场失灵中的特有功能。  经济法是形成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工具,没有经济法,则市场秩序不能确立,市场效率不能达到理想之状态。但在强调“法治至上”的今天,我们也必须看到法治的能力界限,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法治,则有可能导致法治的异化,最终走向法治的反面。经济法对市场的规制也

4、必须有一个界限。凡是市场能有效运行之处,就没有经济法存在之空间;凡是有经济法不能克服市场缺陷之情形,就没有经济法运作之余地;凡是存在经济法克服市场缺陷不经济之情形,也没有经济法存在之必要。这就是经济法应有的界限,经济法如果超越了这些界限,则社会上将会只多一些法律和矛盾而少一些秩序和效率。23/23[论经济法的界限]内容提要: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市场以确立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法律,为了实现其应有的功能,经济法应该抛弃“法力无边”的思想,划定其自身的界限。文章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法的功能局限等三方面界定了经济法的本源界限、政府界限、功能界限,使经济法中的政府干预

5、除了严格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之外,其界限的确定还须重点考虑政府的干预能力、干预成本、政府的经济人特性以及法律的功能局限和道德在预防、克服市场失灵中的特有功能。  经济法是形成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工具,没有经济法,则市场秩序不能确立,市场效率不能达到理想之状态。但在强调“法治至上”的今天,我们也必须看到法治的能力界限,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法治,则有可能导致法治的异化,最终走向法治的反面。经济法对市场的规制也必须有一个界限。凡是市场能有效运行之处,就没有经济法存在之空间;凡是有经济法不能克服市场缺陷之情形,就没有经济法运作之余地;凡是存在经

6、济法克服市场缺陷不经济之情形,也没有经济法存在之必要。这就是经济法应有的界限,经济法如果超越了这些界限,则社会上将会只多一些法律和矛盾而少一些秩序和效率。23/23[论经济法的界限]内容提要: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市场以确立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法律,为了实现其应有的功能,经济法应该抛弃“法力无边”的思想,划定其自身的界限。文章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法的功能局限等三方面界定了经济法的本源界限、政府界限、功能界限,使经济法中的政府干预除了严格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之外,其界限的确定还须重点考虑政府的干预能力、干预成本、政府的经济人特性以及法律的功能局限和道德在预防、

7、克服市场失灵中的特有功能。  经济法是形成市场秩序和提升市场效率的工具,没有经济法,则市场秩序不能确立,市场效率不能达到理想之状态。但在强调“法治至上”的今天,我们也必须看到法治的能力界限,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法治,则有可能导致法治的异化,最终走向法治的反面。经济法对市场的规制也必须有一个界限。凡是市场能有效运行之处,就没有经济法存在之空间;凡是有经济法不能克服市场缺陷之情形,就没有经济法运作之余地;凡是存在经济法克服市场缺陷不经济之情形,也没有经济法存在之必要。这就是经济法应有的界限,经济法如果超越了这些界限,则社会上将会只多一些法律和矛盾

8、而少一些秩序和效率。23/23[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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