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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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艳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09级研一学生,13986274146诚实信用原则之我见摘要:对于什么是诚实信用原则,本文从具体的能感受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怎样得到发挥,怎样去克服其可能出现的问题,作者从多角度提出了解决之道。关键词:广义诚实信用原则说司法作用自由裁量权随着能动司法的提出,诚实信用原则更加被重视。关于诚实信用问题可谓是见仁见智,我对其中的几点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一、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内涵法律规则由于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吴汉东.法学通论[

2、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而具有可操作性。民法基本原则由于其抽象性的缘故,要想实现其强制性,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将民法基本原则通过立法的形式具体化,从而间接的实现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强制性。另一种途径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民法的基本原则以抽象的强制性补充规定的形式内化为民事法律关系的默示条款来实现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强制性。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被很多专家、学者视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梁慧星.民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3、,1998.有“帝王条款”之称的诚实信用原则当然也需要通过这两种途径来展现其“帝王”之风。因此,我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从民法规范的角度来讲其包含在两处:一是大民法下的部门法中比如合同法、侵权法等具体法律规则中,另一处就是存在于民法总论中的基本原则中。这里姑且将我的诚实信用原则观叫做“广义诚实信用原则说”吧。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运行中的其作用(一)在立法中民法基本原则是制定民事法律规范的准则。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在商品交换习惯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诚实信用原则

4、。余能斌.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后来诚实信用原则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诚实信用原则成长为民法的“帝王条款”,“君临”所有的民法规范。从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来看,该原则具有商品经济的特征。有关学者通过博弈的方法研究表明:只有双方都坚守诚实信用,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发展。白云.诚实信用原则的博弈分析[J].学术交流,2005,(141).所以在立法中通过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该原则统摄下的其他具体民事制度,可以使制定出来的法律适应时代要求,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二)在守法中诚实信用

5、原则不像法律行为一样是学者在书斋中思考的结晶,它来源于生活,它是学者把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引入法律的结果。所以对于守法者而言,即使他目不识丁,对法律的规定一无所知,只要他在为行为时按照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自律就能得到其预期的利益。(三)在司法中要探索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中的体现及其作用,就必须要研究该原则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因为行为规范与审判规范具有统一性。在民事行为制度中,对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的规定;在代理制度中,对表见代理的中相对人权利的承认;在物权制度的善意取得制度中对善意人权利的保护;在动态合同的各种义务中;在无因管理、

6、继承法等民事法律中都有该原则的影子。作为一般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只是简短的几个字,但是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却是发挥着其指导民事立法的方向、“或因立法者的的认识有限或思虑不同,或因情势变迁或立法技术和手段的局限,法律总是存在漏洞”刘治斌.论法律原则的可诉性[J].法商研究,2003,(4).而起到填补法律漏洞和以及在修正法与法律原则背道而驰时修正制定法的作用。三、在司法中如何正确地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这些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诚实信用原则内容的确定由于

7、在总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概括的、抽象的、没有色彩的、无色透明的,换言之,它就是法律给法官的空白委任状。蔡章麟.债权契约与诚实信用原则[A].刁荣华.法学论集[C].台北:汉林出版社,1976.那么这张委任状上法官应该怎样填写呢?诚实信用原则“乃系道德法律化的具表现”,杨仁寿.法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但是在法制社会,法官不能以道德规则来作为判案的依据。我觉得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标准来确定其内容:1)当时的具有的被普遍认可的、反映公平正义的道德作为标准。2)衡量利益重要性的标准。法官在选择道德标准时,应

8、该审时度势,根据各种利益的轻重缓急来进行衡量。3)从放弃个案的公平正义追求法律整体的公平正义为标准。2、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中可能产生的弊端及其解决途径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1)法官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挡箭牌滥用自由裁量权,恣意妄断。2)法官在出现疑难案件时,对于如何运用只有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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