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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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杭州市委文件市委[2010]1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6月21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目标要求(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负责实施,并遵循以下原则:1、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对本市所有城乡居民作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安

2、排。2、一视同仁、分类享受。保障城乡居民不同的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适度筹资、合理分担。建立单位、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4、制度贯通、自愿选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按规定选择和转换不同的医疗保险。5、属地管理、因地制宜。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分别作为独立的统筹地区,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

3、困难救助制度。(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各级医保(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发改、经济、卫生、民政、财政、税务、物价、食品药品监管、教育、残联、信息、工商、审计、人事、公安、人口计生、总工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四)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参保人员、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医疗和药品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医保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五)杭州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对基本医疗保

4、障的缴费额度、起付标准、负担比例、最高限额及政府补贴等作出适时调整,经省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区下列单位和个人:1、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3、杭州市区户籍,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其他城乡居民,以及非杭州市区户籍,原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10年,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4、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

5、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七)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八)职工医保费按以下规定缴纳: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每月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在计算企业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国家机

6、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内职工,由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5%缴纳职工医保费;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由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缴费基数总额的0.2%计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不缴纳。3、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的9%

7、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缴费基数的0.2%计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以下简称《残保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4、协缴人员在办理协缴手续时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具体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政府对未就业的协缴人员

8、按上年度省平工资2%的人均标准予以补贴,用于补充统筹基金。协缴人员再就业期间,按在职职工的标准缴纳职工医保费。(九)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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