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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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以及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总体要求。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由于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在审计目的、范围等方面与整套通用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不同,因而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及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特

2、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进行规范十分必要。本准则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制定本准则。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本准则第二条指出,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下列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特殊基础通常包括计税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二)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财务报表的一个或多个组

3、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三)合同的遵守情况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合同中有关财务会计条款的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例如,对贷款合同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对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转让协议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四)简要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依据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的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三、发表审计意见的要求本准则第三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总体要求,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和评价在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过程中获取

4、的审计证据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以此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清晰地表达审计惹见。在复核和评价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所审计财务信息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了合理保证。这种评价包括:1.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把所审计财务信息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2.已识别但尚未更正的错报的影响。3.财务信息是否按照适用的编制基础的特定要求编制和列报。这种评价包括:(1)财务信息中使用的术语(包括标题)是否恰当;(2)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

5、当;(3)如果管理层作出了会计估计,评价其会计估计是否合理;(4)管理层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关联方及其交易;(5)财务信息(包括会计政策)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6)财务信息是否充分描述了适用的编制基础;(7)财务信息是否充分披露了所运用的重大会计政策以及管理层对监管机构、法律或合同的特殊要求所作出的重要解释;(8)财务信息是否充分披露了可能对预期使用者理解财务信息产生影响的所有重大交易及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可以选择适用的财务信息编制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经营性质及其环境、财务信息的性质和目标、预期

6、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等,评价管理层所选择的财务信息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审计财务信息会误导信息使用者,就应当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并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并非在所有的特殊目的审计业务中均需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价。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以复核和评价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得出的审计结论。四、本准则的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7、及其指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及其指南;对验资业务出具验资报告,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及其指南。本准则侧重规范了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对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程序、范围、时间、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进行规范,因为这与执行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审计所需遵循的审计准则相同,注册会计师应当参照执行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第二章总体要求本准则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二条),主要说明注册会计师承接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一般要求,规范了除简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之外的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审计报告

8、应当包括的基本要素。一、承接业务的一般要求本准则第四条对注册会计师承接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提出了要求,指出在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业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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