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检测基准’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车辆安全审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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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增修訂建議條文對照表(草案)項次法規名稱修訂法規內容新增法規項目頁碼增修依據增修訂摘要1二、車輛規格規定◎5(一)&(二)1.參考ECER10704版,修訂如下:(1)修訂雙節式大客車車身之車頂逃生口,不得裝設當使用時可能產生危險之設施。(2)修訂檢查走道空間之圓柱體圖示。2.考量面向走道之最後排中間座椅,因前方並無設置相關防護設施,爰增訂此座椅應至少具備三個固定點之安全帶。3.參考ECERE3R02版,增訂電動車輛低速警示音系統(AVAS)之基準條文。2三之三、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9(一)1.參考ECER4804-S7版,修訂適路性遠光光束名詞

2、釋義、遠光頭燈、近光頭燈及適路性前方照明系統(AFS)之電路接線、汽車前霧燈之投射方向、識別標誌及增訂近光光束頭燈垂直方向變化之負載狀態相關規定。2.參考ECER5301-S13版,修訂方向燈之投射方向、前位置燈之燈色與數量及增訂煞車燈之識別標誌。3.進行文字調整:(1)原「1.1…新型式之M、N及O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M、N及O類車輛,其車輛燈光與標誌,應符合本項4.及6.至8.之規定。符合本基準項次「三之二」規定之M、N及O類車輛…」修訂為「1.1…新型式之M、N及O類車輛,其車輛燈光與標誌,應符合本項4.及6.至8.之規定。符合本基準項次「

3、三之二」規定之既有型式M、N及O類車輛…」。Ⅰ.本項係為車輛公會代表提案,為避免針對條文1.1之既有型式實施時程與『符合本基準項次「三之二」規定之M、N及O類車輛,亦視同符合本項規定』,有認知不同之情況產生,爰配合刪除各型式之實施時程條文。Ⅱ.另條文1.1原『…符合本基準項次「三之二」規定之M、N及O類車輛,…』修訂為『…4符合本基準項次「三之二」規定之既有型式M、N及O類車輛,…』,條文1.2依此修訂原則配合辦理。(2)原後牌照燈修訂為後號牌燈等。3三之四、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21(一)1.參考ECER4804-S7版,修訂適路性遠光光束名詞釋義、遠光頭燈、近光頭

4、燈及適路性前方照明系統(AFS)之電路接線、汽車前霧燈之投射方向、識別標誌及增訂近光光束頭燈垂直方向變化之負載狀態相關規定。2.參考ECER5301-S13版,修訂方向燈之投射方向、前位置燈之燈色與數量及增訂煞車燈之識別標誌。3.進行文字調整。(原後牌照燈修訂為後號牌燈等)。4二十八之一、輪胎◎33(一)1.參考ECER7500-R2/C1版,修訂相關機車輪胎規格表,將原「截面寬度」修正為「最大總寬度」。2.將L2及L5類之車輛,修訂於名詞釋義之條文2.26及2.27。3.因英制之機車輪胎並無顯示標稱扁平比,故參考CNS3669機車輪胎-標稱及尺度,將原基準「3.2標稱

5、扁平比」修訂為「3.2標稱扁平比或標稱輪圈直徑代號(英制系列使用)」。5三十二之二、前霧燈◎37(一)參考ECER1904-S1版,修訂類型B之燈泡總發光光通量不超過二000流明規定。6三十四、車寬燈◎38(一)1.參考ECER0702-S19版,將原「4.2.2當雙燈以上組成之燈具具相同功能時,…」修訂為「4.2.2當以認證為「D類」之兩個獨立燈具組成者且具備相同功能時,…」。2.參考ECER5000-S15版,修訂色度座標之顏色規定。7三十五、尾燈◎38(一)參考ECER0702-S19版,修訂如下:(1)增訂「2.2所有相依燈具一起作動時,應滿足相依燈組系統之要求

6、」。(2)參考ECER0702-S19版,將原「4.2.2當雙燈以上組成之燈具具相同功能時,…」修訂為「4.2.2當以認證為「D類」之兩個獨立燈具組成者且具備相同功能時,…」。8三十七、煞車燈◎39(一)參考ECER0702-S19版,將原「4.2.2當雙燈以上組成之燈具具相同功能時,…」4修訂為「4.2.2當以認證為「D類」之兩個獨立燈具組成者且具備相同功能時,…」。9三十八、第三煞車燈◎39(一)參考ECER0702-S19版,將原「4.2.2當雙燈以上組成之燈具具相同功能時,…」修訂為「4.2.2當以認證為「D類」之兩個獨立燈具組成者且具備相同功能時,…」。10三

7、十九、輪廓邊界標識燈◎39(一)參考ECER0702-S19版,將原「4.2.2當雙燈以上組成之燈具具相同功能時,…」修訂為「4.2.2當以認證為「D類」之兩個獨立燈具組成者且具備相同功能時,…」。11四十二之一、動態煞車◎40(一)進行文字調整(原「電子控制傳輸裝置」修訂為「電力控制傳輸裝置」)。12四十二之二、動態煞車◎40(一)1.參考ECER1311-S4版,修訂如下:(1)修訂緊急煞車信號之產生與解除之規定、煞車試驗之型式I之連續煞車試驗、型式III試驗及O類車輛的煞車系統性能之規定。(2)增訂軸組之名詞釋義。2.進行文字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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