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阿食药监市函[200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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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阿食药监市函[2009]63号关于我盟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函各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针对近期我盟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初审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GSP认证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作为初审部门,各旗分局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中“初审部门”规定的程序开展初审工作,首次接收申报材料要向申请企业发放《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GSP认证材料初审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初审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完

2、成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和《初审受理通知书》一并移送盟局。二、对于初审中发现身边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下发5《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GSP认证补正材料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限期补正。三、对于已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2009年阿拉善盟GSP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督促企业提出GSP认证申请;对于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要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提出GSP认证申请。四、今后,对于不按规定时限提出认证的

3、企业,盟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各旗分局在初审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造成企业不能按时申报的,后果由各旗分局自行负责。附件1: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GSP认证材料初审受理通知书附件2: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GSP认证补正材料通知书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5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旗分局内阿()药GSP认初审受字()第号GSP认证初审受理通知书: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报来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编号:)及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期限:5个工作日。年月日签收

4、人: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5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企业一份,药监部门一份。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GSP认证补正材料通知书()第号:你药店GSP认证申请材料已于年月日收到,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认证程序的规定,需补充提供如下证明文件:签收人:5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企业一份,药监部门一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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