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应税项目跨境服务扣缴政策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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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应税项目跨境服务扣缴政策专辑一、什么是跨境服务?跨境服务是指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其中的“跨境”是指“服务”过境,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处不同国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就服务内容本身而言已跨越了国境。包括:我国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服务,境外单位和个人向我国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二、我国实施“营改增”后,关于跨境服务的税收管辖权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即国家可以在多大范围行使征税的权利,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列附件

2、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这一条是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一般性规定,也是我国关于税收管辖权的一个规定,即哪些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哪些服务要在我国纳税。三、如何理解第一条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含义?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

3、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也就是说,服务贸易中,购销双方只要有一方在中国境内,中国政府就有税收管辖

4、权。这一规定延续了原营业税对在境内提供劳务的规定。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无论劳务发生在境内、境外),我国都有税收管辖权,即实行属人原则。(二)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也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我国都有税收管辖权,即实行收入地来源原则。例如:我国A企业接受美国B企业提供的产品设计服务,设计用于A企业新产品,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四、我国政府对哪些情形的服务贸易没有增值税管辖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因此从上述表述中

5、,可以推论出:应税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都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形下,中国政府才没有税收管辖权。也就是要求,购销双方都不在中国境内,且服务也未发生在中国境内。另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采取排除法明确了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

6、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的会展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小汽车。(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

7、(二)两项的规定?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三是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在境外消费使用。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点要求的,才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六、如何理解“完全在境外消费使用”这一规定?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之一,就是提供地、发生地、消费地可分离性。这一点国际货物贸易不同,货物的所在地与消费地的是不可分离的。服务的提供地与消费地有可能属于不同的国家。目前,各国在理论上认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增值税税收管辖权实行消费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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