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笔记4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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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 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主要证据    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立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氏族组织的区别    1、按地域划分国民    2、公共权利的设立    二、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2、。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    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    2、天讨与天罚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方面:敬天、敬宗、保民。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向背。)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周公制

3、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3、刑罚世轻世重    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轻与重。刑新国用轻典(以安定人心),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第三节立法活动    一、夏、商立法概况    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文字,主要靠代代口传而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文法

4、,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一)    2、汤刑(商有乱政而汤作刑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很大比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誓是约束的意思,相当于军法;诰,含义告诫,偏重于国王对权臣、大臣、诸侯或下属发布的命令、指示或训诰;命是国王对具体事情发布的命令)    商王朝建立后法律制度随国家政治制度的变迁也进行过几次大的修改。    二、西周立法概况    1、周公制礼。    2、西周时期的礼    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和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渊源与发展    原

5、始社会的祭祀仪式随阶级分化成礼,包含社会成员不同的社会地位。商、周两朝礼都有所发展,西周周公制礼礼获得了空前规模的发展,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调整作用。春秋战国时期,周礼丧失了规范社会的作用。    内容: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礼仪形式。精神方面主要是亲亲、尊尊。亲亲君为首,尊尊父为首。在这两大原则下,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但相比较而言,忠高于孝,国重于家。礼仪形式方面主要是五礼。即吉礼(祭祀)、凶礼(殡葬)、军礼(行兵打仗)、宾礼(迎宾待客)、嘉礼(婚冠)此外还有六礼、九礼    性质和作用    首先礼作为一种积极的规范,已具备法律的性质和作用。具备法的三个基本特

6、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所以礼被认为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头等大事。    3、吕刑(西周时周穆王进行的司法改革,令当时吕国诸侯,兼周穆王司寇吕候制度,内容不可考,又称甫刑)    4、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二是指西周的刑罚“墨、劓、非、宫、大辟五刑和赎、鞭、扑、流”    5、遗训、殷彝。先王留下的遗制。殷彝,商朝的某些法律。    三、春秋时期的立法概况    1、郑国铸刑书。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邓析的竹刑。前530年,

7、邓析综合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竹刑。属私人著作。    3、晋国铸刑鼎。前513年,赵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    4、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一是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对传统的法律观念、传统的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成文法的公布说明法律制度已不是少数人的私产,而应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公开调节器,传统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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