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文件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

ID:19728809

大小:51.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05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_第1页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_第2页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_第3页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_第4页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电机学院文件沪电机院研〔2017〕226号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经2017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附件: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2017年6月30日上海电机学院校长办公室2017年6月30日印发附件: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

2、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

3、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三条 研究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

4、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5、、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一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6、第二条 研究生新生必须缴纳学费、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第三条 研究生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事先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二)入学前隐瞒或录

7、取后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的;(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第一条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推迟入学,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患有生理或心理疾病(招生体检规定限招的疾病除外)而不宜在校学习,但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在短期内能治愈者;(二)孕期或哺乳期(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三)根据国家文件被选派支教者;(四)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期到校报到,经审查属实者。研究生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

8、生的待遇。第二条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在一年保留期满前三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经学校审查和批准后,凭原录取通知书和批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按录取当年同届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缴费、注册,享受同届研究生相应的待遇。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