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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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5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委办〔2011〕39号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实现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的工作目标,确保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完善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快速制止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一、充分认识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家把实行政府土地管理工作问责制提到了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耕地保护不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也是所有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进入常态化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如果稍有松懈,就极有可能出现被问责的被动局面。因此,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对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宣传,构建合法、有序、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二、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组织机构(一)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桐乡市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政法委(维稳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以及信访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的有关情况,包括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上级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镇(街道)和市级有关开发单位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和监察、国土资源、公安、法院、检察院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执行情况;2.协调督促土地违法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3.组织部署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范围内滥占耕地建设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拆除违法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4.研究制订相应对策,解决全市土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建立“两违”快速制止指挥机构和工作队伍市委、市政府成立“两违”快速制止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指挥、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指挥,市委办、市政府办(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维稳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以及信访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务集团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指挥中心主任。各镇、街道、市级开发单位也要建立“两违”快速制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好一支“两违”快速制止工作队伍,在快速制止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内“两违”行为加强监管,责令违法建筑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组织拆除。快速制止工作队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队长,分管领导任副队长,负责指挥调度。三、建立“两违”快速制止工作机制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一)完善“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辖区内“两违”执法巡查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开发单位以及市国土资源局聘请的村国土资源协管员协助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实行网格化动态执法巡查制度。对“两违”举报应及时进行调查,对调查或巡查中发现的“两违”行为必须当场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开发单位。(二)组织力量快速制止、整改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两违”行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开发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快速制止工作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取证,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组织拆除。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开发单位应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对涉及城市、集镇国有土地的违法建设行为,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经调查属实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在接到《违法行为告知函》后,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密切配合、协助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对涉及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以区域为主,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四、完善部门联动、协作监管相关制度(一)执法监管信息网络制度组建市、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土地执法监管信息网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网络建设和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开发单位和村(居)委会负责执法监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二)信息通报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交换有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开发单位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向法院、检察院以及监察、公安机关等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难以制止、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直接查处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开展土地督察、检查等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对镇、街道、市级开发单位的土地违法态势、违法用地数据和执法检查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四)案件调查相互协助制度各相关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可根据需要或有关部门的提议,商请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如案件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提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检察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的,可以视情况提前介入调查,相关执法部门应当配合。在案件查处中如需调查取证当事人身份资料、营业执照、开发资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信息资料的,公安、工商、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五、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奖惩机制(一)建立土地执法监管考评制度制订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开发单位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工作和土地执法监管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对在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要严格实行问责。(二)建立用地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查处情况挂钩制度每年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开发单位耕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量化打分。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违法用地整改查处组织得力、土地执法监管取得明显成效的,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额上给予相应奖励。(三)建立土地执法监管责任追究制度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开发单位以及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本意见规定职责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的有关规定,实行问责。镇、街道和市级开发单位因组织不力、未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用地造成违法用地既成事实的,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推卸责任甚至阻碍查处工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问责程序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经诫勉谈话后仍未及时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违法事实继续扩大、恶化的,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因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导致本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被列为省、嘉兴市重点整改地区,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1〕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七月七日桐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建设和应用,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0〕3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以嘉兴市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嘉兴市一卡通”工程)软硬件平台、信息资源和运行管理服务体系为基础,在2012年底前,基本建立与省衔接、嘉兴市统一的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市民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市民卡在市域公共服务、公用事业和便民支付等领域的跨行业、跨区域应用,完成市民卡对参保人员的全覆盖发放。二、建设原则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和嘉兴市政府确立的“嘉兴市民一卡通”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市民卡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市民卡建设必须严格遵照国家人社部、住建部的相关技术规范,按照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标准规范和建设规划,以及嘉兴市政府确立的市民卡规划设计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二)统一平台、统一管理。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按照统筹城乡、市域一体的发展要求,嘉兴市域内的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管理。(三)分级投入、共同建设。市民卡相关工作由嘉兴市和本市政府共同负责,相应的资金分级负担。(四)资源共享、整体应用。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规则,实现社会保障、公共事务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并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管理、依法使用。按照省、嘉兴市对市民卡功能应用的要求,全面实现市民卡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应用,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公用事业和便民支付等应用。三、管理职责市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市民卡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统一部署、总体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一)市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与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交换与共享;积极配合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开发、宣传、服务运用。(二)劳动保障局按照“金保工程”建设要求,指导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相关工作,劳动保障局制定运行管理建设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提供市民卡的经办服务,承担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三)按照“六个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场地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原则,成立“桐乡市市民卡服务中心”,配备好工作人员,与市劳动保障局合署办公,承担市民卡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四、建设进度根据省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全市分三个阶段推进市民卡建设工作:第一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嘉兴市建设完成市民卡运行管理系统,30万医保参保人员批量换发和市域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应用。第二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建设完成本市市民卡服务窗口,实现发卡数据与嘉兴市级交换平台的共享交换,实现参保人员的批量换发,实现省内异地人员持卡就医,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实时结报向市域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全市发卡22万,分两年覆盖。第三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完成全市参保人员市民卡的全覆盖发放任务,实现市民卡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市民卡在其他公共服务、公用事业、便民支付领域的拓展应用。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加快推进市民卡建设是统筹城乡、市域一体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市民卡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市民卡建设如期推进。(二)制度保障。及时研究制订《桐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桐乡市公共事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市民卡建设和应用工作,确保公共事务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三)资金保障。市民卡建设经费主要包括市民卡制作发行费,接入系统建设费、运行管理服务费等内容、由市政府负责统筹解决建设资金,保障市民卡建设顺利实施。(四)宣传保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市民卡的功能和作用,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积极使用市民卡,加快推进市民卡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领导调研。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四大新兴产业“十二五”倍增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1〕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四大新兴产业“十二五”倍增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一日桐乡市四大新兴产业“十二五”倍增发展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我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特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产业创新提升,打造转型发展经济强市”的发展定位,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新能源、新特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创新体系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支撑,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强规划引导,优化生产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增强支持力度,促进资源要素向四大新兴产业集聚,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区,提升桐乡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发展重点(一)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光热产业、风电装备产业、生物质能利用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及组件、新一代薄膜光伏电池组件、电池及组件生产用辅助材料产业、太阳能电站系统的集成及核心部件、新技术太阳能真空管及相关核心设备,太阳能——热泵一体化系统、太阳能节能建筑一体化设备、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技术,风能利用技术装备和配套零部件、风电控制系统、风电场配套设备、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电机及关键零部件等。(二)新特材料产业。包括特种纤维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效过滤材料、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重点发展差别化功能纤维等新型特种纤维、电子级玻璃纤维材料和玻纤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气相液相过滤材料、新型绿色建材(PC板、UPVC塑钢板、PVC板等)、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特种橡胶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高端包装材料等。(三)电子信息产业。包括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通信设备、半导体照明、电线电缆及控制线、电子控制仪器仪表、音响器材等。重点发展新型传感器、LED等节能照明灯具、稀土永磁等高性能磁性材料、多层电子线路板、专用电子控制线缆、新型电工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通信器材、汽车电子产品、特种扬声器和专业音响器材等。(四)机械制造产业。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包括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特种机械装备及专用零部件等。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及零部件、高精度特种轴承和传动零部件、环保设备及成套设备、新型冷却和通风设备、(纺织、轻工、食品、水泥、复混肥、农业等)专业生产设备、高性能电梯和自动扶梯、高效节能和环境保护技术及设备、变频调速节能电机和特种微电机、新型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等。三、发展目标(一)“十二五”期间,四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二)到2015年,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长2.5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由2010年的143亿元增长到430亿元以上,四大新兴产业占比从2010年的15%提高到25%以上;(三)到2015年,力争新特材料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新能源和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各达到150亿元,机械制造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四大新兴产业成为桐乡新的产业支柱和经济支柱;(四)到2015年,建设一批新兴产业的特色产业基地,形成生产基地化、园区特色化、发展集群化的集聚集约发展格局,打造几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基地;(五)到2015年,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六)到2015年,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关键核心领域产品技术和市场占有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四、主要任务(一)规划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坚持集群化发展,完善以区域集聚、龙头带动、专业配套为基础的协作体系,以科技研发、品牌经营、创意设计为基础的创新体系,以专业市场、物流仓储、公共平台为基础的服务体系,以功能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和项目布局,促进新兴产业加快集聚,构筑“一区多园”的新兴产业发展平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具体区位特点,建设以五大产业平台为核心,镇级特色工业功能区相配套的新兴产业基地,重点打造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临杭经济区光伏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玻璃纤维集聚区、洲泉特种新型纤维集聚区、乌镇绿色高效照明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机械制造集聚区、濮院纺织机械产业集聚区等,力争培育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二)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制订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以扶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集中土地、电力、资金等生产要素,规划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五年实施新兴产业工业生产性投资200亿元,四大新兴产业的投资额占全部工业投资的比重逐年递增,以大项目建设来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全市产业格局。重点抓好零增地技改、存量提升、结构调整、创新成果产业化、生产性服务业等重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充分发挥区位条件和投资平台优势,强化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研究开发、突破关键技术、深化“产学研”、加快技术标准建设,化大力气引进一批研究机构和科研院所的产业化项目。顺应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积极接轨上海、融入杭州都市经济圈,主动承接大都市新兴产业转移和协作配套,以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切实抓好新兴产业招商推介工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高技术产业项目、高端制造业项目和研究开发基地项目。(三)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坚持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两手抓,着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和“专、精、特、新”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中小型企业。重点扶持好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使之成为具有强劲带动力的行业龙头,充分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生产关联、市场关联、技术关联的专业化配套企业,构筑起新兴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和改造,发挥产业链的扩散和衍生效应,提高新兴产业的集聚集约发展能力。支持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省外、海外设立原料、能源供应基地和营销网络,提高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等基础管理水平。(四)搭建一批产业服务平台。注重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由政府、专业机构、社会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多方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浙江传媒学院及江浙沪重点高校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创新和创意设计资源,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术研究合作,加快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实和完善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一批创新组织。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为四大新兴产业供应链提供配套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仓储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生产服务。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创业融资平台,强化对四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规划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加大创业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引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等人才工程,打造一支高端创新人才队伍。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桐乡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执行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任务分解、动态考核、项目推进、组织协调等工作。强化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每一个新兴产业都有一个市级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班子推进、一个个性化政策激励、一个推进办法保障。四大新兴产业集聚区的镇街道和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重大问题;组建新兴产业专家库,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为项目的决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新兴产业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公布产业发展情况,检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市级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产业发展、企业培育、项目建设的推进和服务,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新兴产业企业的引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协调督查等工作,形成市级各部门和镇街道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三)强化产业规划。科学编制桐乡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桐乡市“十二五”工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桐乡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把新兴产业培育作为桐乡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内容,在产业空间布局、发展要素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充分体现四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五大发展平台和其他新兴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类型,细化企业布局和项目布局规划,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要帮助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做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分布格局。(四)推进项目建设。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四大新兴产业集聚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产业类型,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提高新兴产业集中度。特别要大力引进能带动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提升现有新兴产业水平的项目上来。加强对企业生产性投入和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建立项目评估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与人才合作、资本与技术对接,引导企业投资符合产业定位的新兴产业项目。每年排出不少于三十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特别是选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作为全市百项重点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重点服务协调和建设推进,确保列入计划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快开工、早投产。(五)加大财政扶持。制定出台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重点支持四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骨干企业培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强化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设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增加财政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投入,每年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六)落实税费激励。用足用好各项促进技术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激励政策。对投资于新兴产业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新兴产业企业所有缴市以上规费,由市级各有关部门帮助争取按最低标准收取,本市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能免则免,不能免收的减半征收或按最低标准收取,本市各类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创办新兴产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进行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60%进行奖励。现有新兴产业企业(含投资新兴产业的其他行业的企业)技改扩能,新兴产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从形成生产能力年度起,新增对地方财政贡献的部分,按创办新兴企业的奖励标准执行。(七)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担保、创业投资等机构对新兴产业企业实行优先和倾斜,逐步提高新兴产业的资金投放比例,每年用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增贷款增幅高于新增贷款总量增幅;提高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并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支持新兴产业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实行股权调整、企业上市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支持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八)强化资源保障。强化产业准入审核,保障新兴产业的用地、用水、能源等需求。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新兴产业集聚区和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新兴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农转用计划和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上要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对新兴产业的项目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起拍价可执行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四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项目要争取列入省、国家重点项目,并积极争取带帽和调剂用电、用地指标。合理配置新兴产业集聚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和能源供应指标,在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跨区域调配,加大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环境容量指标支持。属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目录中鼓励引进类新兴产业项目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购买的,在排污权交易时,按市场成交价的50%给予优惠。建立主动监测、预警和调控的节能降耗机制,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和集聚区实行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九)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形成公平、透明的准入竞争环境。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创意设计和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指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全方位优质服务,降低创业成本,营造新兴产业发展的服务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舆论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体制的通知桐政发〔2011〕55号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确保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进行,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对我市现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体制作相应调整的基础上,建立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新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确定征收部门,理顺房屋征收工作体制。市政府确定市规划建设局为我市房屋征收部门,其所属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规划建设局可根据需要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是建立协调机构,加强房屋征收组织领导。成立市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进行审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对全市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以及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工商、公安、卫生、文化、环保、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征收工作顺利开展。设立市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应按照《新条例》规定,负责安排或落实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保障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附件: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二○一一年八月三日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附件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建立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新体制,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依法进行,保障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就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作如下梳理:一、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第一款);(二)确定本市房屋征收部门(第四条第二款);(三)对房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进行审查(第八条);(四)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九条第一款);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条例规定的,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一条第二款);(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二条);(八)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二条第二款);(九)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三条);(十)制定房屋征收相关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十一)对住宅被征收的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第十八条);(十二)为旧城区改建中住宅被征收的人员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十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十四)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十五)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二、市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职责(一)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第二款);(二)根据需要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三)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第十条第一款);(四)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第十三条第二款);(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第十五条);(六)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工商、税务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条);(七)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工作(第二十条);(八)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九)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补助和奖励(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十)在签约期限内拆迁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十一)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一)市发改局:负责房屋征收后有关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做好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审查;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九条)。(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工作;做好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预审查(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款)。(三)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房屋征收后有关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做好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预审查(第九条)。(四)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或落实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确保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二条第二款)。(五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市监察局: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十条)。(六)市审计局: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七)市城管执法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第十六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八)市工商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第二款)。(九)市公安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第二款)。(十)市卫生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第二款)。(十一)市文化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第二款)。(十二)市环保局: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协助市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第二款)。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工业经济百企千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1〕5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工业经济百企千亿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一日桐乡市工业经济百企千亿工程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工业经济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力量,是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阵地。为加快实施“工贸强市”战略,推动我市产业大升级和企业大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大建设”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提升竞争优势的要求,现就实施“百企千亿工程”、培育发展大企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工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为动力,大力壮大一批龙头大企业、着力提升一批优势特色大企业、用力培育一批新兴行业大企业,打造主行业或细分行业龙头型企业和单打冠军,突出主业、强化辐射、产业延伸,充分发挥大企业对我市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二、规划目标“百企千亿工程”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规划发展目标:从我市规模企业中重点选择100家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企业,通过5年的扶持培育和鼓励推动,到2015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3家,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100亿元企业4家,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50亿元企业8家,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20亿元企业10家。通过“百企千亿工程”的推动和带动,到2015年,我市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总数达到250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5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突破1700亿元,实现倍增目标,其中“百企千亿工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突破1000亿,实现家家超亿元。三、工作重点(一)突出规划引导。做好“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新兴行业发展规划、优势特色企业转型升级规划、培育企业自身发展规划,做到大企业有目标、新兴产业能聚集、优势特色企业能升级。(二)突出政策激励。对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通过日常指导鼓励和年度评价考核,及时兑现落实各类政策措施,不断激励企业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三)突出产业延伸。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大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大企业示范带动一批相关企业进行产业延伸,从而提升整个产业的层次。(四)突出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创业驿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五)突出资本运营。切实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做好上市过程中的规范指导和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中长期企业上市融资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扶持政策(一)鼓励企业加大转型升级技改投入。对入围的培育对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在执行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政策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限额再提高100万元。(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桐乡市级、嘉兴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域(或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经费资助。(三)鼓励企业联合资产整合重组。企业并购重组按照《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并购重组的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09〕44号)文件执行。(四)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优惠。入围大企业内外资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项目、优势特色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内外资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在建造厂房(含科研用房、仓库、化验室、配电房等直接用于生产需要的房屋)过程中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现有最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直接优惠30%,其他项目给予20%减免。各执收单位凭“百企千亿工程”企业入围文件执行。(五)实行年度考核合格优胜奖励。对年度考核优胜的全部企业经营者给予总额500万元的奖励。具体考核奖励细则另行制定。(六)实行“十二五”期末规模奖励。到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且5年年均递增15%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10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18%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5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20%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2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25%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20万元。具体质量指标在考核奖励细则中制定。(七)实行“十二五”期末荣誉鼓励。到2015年,对发展速度特别快、财政贡献特别大、带动作用特别明显、社会责任感特别强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市政府将给予颁发“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重大贡献“荣誉奖”。(八)建立“百企千亿工程”一项一议一策制度。对我市工业经济有重大影响或有巨大发展前景且投入达5亿元以上项目,领导小组或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出台特别的政策措施。五、保障措施(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负责“百企千亿工程”和“百家成长工程”工作的桐乡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外经贸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在市经贸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双百工程”的协调工作。(三)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大企业工作机制。根据“百企千亿工程”大企业行业特点和区域分布,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大企业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走访,及时了解掌握大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切实协调和帮助企业在技改投入和生产经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强化指导,合力推进。(三)提供要素资源支持保障。根据培育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确保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指标向培育企业优先保障。在有限的用地指标上,向行业带动作用强、投资强度大、亩均产出高的企业倾斜;在电力供应方面,优先向社会贡献率大、发展潜力大、产业层次高的新兴行业倾斜。(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市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积极协调全市各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的融资对接,继续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大企业、优势特色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继续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对我市优先发展的四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集合信托、可转换债和其他金融创新方式进行融资。(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到位就是最大作为的经济工作理念。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免费培训和研修;继续清理和降低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控制对培育企业的各类检查。对培育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安排进入“绿色通道”,全程跟踪、齐心服务,切实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桐政发〔2011〕58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已经市14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贯彻落实《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特制定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2011~2015)。一、指导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工贸强市”战略,全面实施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繁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大有效投入,加快平台建设,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市场、旅游、物流三大重点行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商贸、科技信息、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行业联动发展,逐步建立适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服务业发展新体系。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1.总量实现倍增。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倍,达到315亿元,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2.投资实现翻倍。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投资达到163亿元,力争五年累计完成服务业投资超过600亿元。3.税收实现翻倍。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税收达到41亿元,其中服务业地税达到25亿元。4.结构不断优化。到2015年,专业市场、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科技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创意产业及房地产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80%。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单位:亿元名称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156.8180207238273315服务业税收20.332428323741服务业投资86.990104121141163注:服务业投资2010年起统计口径调整,按限上服务业投资81.11亿元计算。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三、主要任务(一)推进重点行业发展1.稳步推进专业市场建设。发展目标:围绕桐乡块状特色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范提升,凸显特色”的思路,加快“一区两重点多特色”的建设,力争到2015年,形成超5亿元专业市场8个,超20亿元专业市场4个,超100亿元专业市场2个,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市场发展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工作要点:(1)坚持政府引导、合理布局、集聚互动、错位发展的原则,打造一批具有桐乡产业特色,辐射周边区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专业市场,加快推进市场与旅游互动战略的实施,强化(二)年度分解目标专业市场的旅游购物功能,促进专业市场与旅游的良性互动。(2)推进重点专业市场的提升。鼓励和引导重点专业市场加强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市场特点,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网上交易市场,实现从传统交易向网络交易的拓展。(3)稳步推进专业市场建设,加快传统市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市场的集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知名度,重点做好濮院毛衫、崇福皮草、洲泉鞋材市场的提升发展,加快振东市场集聚区的打造。2.突出发展旅游休闲业。发展目标:按照《桐乡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打造长三角重要休闲目的地”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的要求,深入挖掘大运河旅游文化、有效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突出打造桐乡旅游整体形象,加快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推进购物旅游发展,全力打造休闲养生产业,到2015年末,力争桐乡旅游接待总人数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全市GDP比重达15%,新增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2家,新增四星级旅行社1家。工作要点:(1)打造一流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加快乌镇健康生态产业园、平安养生综合服务社区等休闲养生项目的规划发展,抓好全市范围内的旅游交通、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服务环境等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升。(2)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优化桐乡旅游星级酒店等级结构,合理规划星级酒店空间布局,“十二五”期间引进1~2家国际品牌饭店,建设1家五星级饭店;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积极鼓励本地旅行社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合资旅行社和控股旅行社建设。(3)提升旅游整体形象。扩大“风雅桐乡,水墨乌镇”旅游品牌,着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拓展旅游线路,打造“桐乡一日游、二日游”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提升旅游商品设计、制作、营销,培育旅游商品品牌。3.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立足桐乡现代物流发展现实基础,以“一主三副多结点”的物流空间布局为导向,全面推进以综合物流园区为枢纽,以信息网络为纽带,公共物流信息服务业平台为支撑,以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农产品等行业物流、城市商业配送和货运站场为节点的物流体系,力争到2015年,培育或引进2家全国性的现代物流企业,实现物流增加值22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以上。工作要点:(1)加快发展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场站。以市区为中心,依托振东新区、开发区及产业、商贸特色,启动培育综合物流园区;以毛衫、皮草、鞋材等特色产业为基础,完善濮院物流园区功能,推进建设振东物流场站、崇福物流场站、洲泉物流场站。(2)培育和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壮大现有的物流企业,引导物流企业与工商企业联盟,促进部分有条件的运输、仓储和代理等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物流企业、跨国经营集团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发展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物流企业。(3)搭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采用电子商务、数据交换等信息网络技术,加快物流信息网络化建设。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广泛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设施,推进条形码、信息交换、智能标签等技术的应用,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4.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发展目标:以大型购物中心和连锁业态、宾馆酒店为主体,专卖店和放心便利店为配套,社区商业为基础,强化区域性商贸中心功能,基本形成网店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业态均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商贸体系。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达到300亿元以上。工作要点:(1)加快商贸流通结构调整,支持商贸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深入开展“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商业网点覆盖面、商品统一配送率和商店服务水平。(2)加快庆北商贸综合体建设、推进东兴商厦至新世界广场区域改造升级,以品牌专卖店为引领,完善周边街区布局,提升市级商业中心辐射力。(3)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新业态。鼓励和规范发展多种模式的连锁经营,推动连锁经营从商品形态向服务形态拓展,基本形成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超市、连锁超市等不同功能,不同形式互补的商业业态。5.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产业。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发展目标:整合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各种资源,积极发展国内外包为主,离岸外包为辅的外包服务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做好创意产业园和文化街区建设,到2015年,初步形成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增长速度保持在15%以上,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对全市GDP贡献率达到7%。工作要点:(1)加快服务外包发展主体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服务外包招商引资渠道,积极引进境内外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培育壮大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加快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园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积极为企业和国际外包商创造合作交流平台,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相关专业展览会,展示服务外包企业的接包能力。(3)扶持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现有的资源优势,推动乌镇文化旅游、石门漫画艺术、高桥文化服务等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濮院320创意广场、崇福皮草创意设计中心规模。6.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发展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为载体、创新服务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结合战略联盟为机制、自主创新和外部资源相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到2015年,全社会科技活动总投入达到20亿元以上,研究开发(R&D)总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6%。工作要点:(1)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科创中心,加快科技创业园区建设,拓展空间,提升功能,争创国家级综合科技孵化器。整合科技资源,强化公共服务,加快建设毛衫、皮草、新能源等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的行业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扩大引进规模,提高引进水平,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2)进一步完善科创中心功能,加强对在孵企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新增8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包括技术、专利、融资、财务、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努力形成一个多功能的服务体系,降低孵化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培育孵化企业总数达到100家以上,孵化成功率达到80%以上。(3)加快区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根据自身特点,以合建、进驻、技术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开发和创新主体,争取全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总量达到80家以上,其中省级研发中心占比达到30%以上。7.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发展目标:以发挥金融集聚效应、提升金融服务业整体实力为目标,加强金融体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基金融资、债券融资及企业上市融资等,不断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十二五”期间,新引进金融机构5家以上;力争到2015年,本外币存、贷款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分别达到1100亿元和800亿元以上。工作要点:(1)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引进金融机构,提升金融业整体水平,平均每年不少于1家,积极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点办法,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规、合法经营,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建设。(2)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做好拟上市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加大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力度,进一步挖掘和培育能够体现我市经济特色的民营企业作为新的可上市资源;加快债券市场发展,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发行规模,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3)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设立商业性和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提高担保能力,完善担保体系。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提高中小企业信誉度。8.培育发展商务服务业。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商务中介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中介服务业,完善中介企业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现代中介服务体系,主要发展商务经济、会展经济和中介服务。力争到2015年,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5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以上。工作要点:(1)积极营造商务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全市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积极引进服务贸易公司、跨地区经营公司(集团),推进商务楼宇建设,促进集聚集中发展。(2)积极发展会务经济。围绕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市场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旅游服务功能,积极举办毛衫、皮草、蚕丝品等专业化的展示活动,推进文化与会展结合,大力引进与会展相关的经纪、咨询、策划、设计等服务机构,积极培育本地自主会展企业。(3)有序发展中介服务。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培育引导本地中介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是房地产营销租赁、经济鉴证、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支持发展中介服务业连锁企业,健全和发挥中介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运作规范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体系。9.规范发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政策引导和调控,调整和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强保障房建设力度,完善廉租房制度。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到2015年,全市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35亿元以上。工作要点:(1)培育住宅地产、商务地产、旅游地产等多元化的房地产发展格局,增加普通商品房开发,缓解供需矛盾,调控高档商品房建设,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2)大力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以扩大城市住房保障覆盖面为重点,逐步构建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3)依托交通区位优势,深入挖掘房地产价值,积极培育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开发具有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商业房地产项目,以吸引长三角地区的消费群体。(4)提升房地产物业管理水平,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现代物业管理转变。(二)培育服务业发展平台1.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出台桐乡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制订桐乡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重点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产品交易、研发设计、商务商贸、旅游休闲等不同类型的服务业集聚区。到2015年,培育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个,力争2个;形成年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服务业集聚区5个,其中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服务业集聚区3个,集聚区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2.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依托毛衫、皮草等块状特色经济,积极促进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总部研发、贸易型总部企业;加大振东新区、高桥新区等总部企业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总部型企业和专业化生产性服务机构,推进商务楼宇建设。3.扎实推进“退二进三”工作。大力实施“退二进三”工程,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增强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服务业综合功能和集聚辐射功能。继续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已经实施分离的服务业企业指导和培育,做大企业规模和实力。(三)加快服务业项目推进1.排摸储备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编制年度服务业项目储备计划,加强对服务业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的排摸,突出筛选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项目,重点安排现代物流、旅游休闲、现代商贸等行业的项目,为年度服务业重点项目安排提供基础。2.推介引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新型业态,提升全市服务业的层次,加强与各推介招商活动的对接,实施招商选资,力争在服务业大项目和引资方面有新突破。3.实施建设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安排好年度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每年下达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进一步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项目管理、跟踪、服务和督查,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四)保障服务业要素支撑1.加强服务业土地供应。根据全市服务业的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明确服务业发展用地指标。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对于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上再给予倾斜。2.加强服务业人才支撑。加强服务业人才信息库建设,加大对高层次、高技能、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现代物流管理、广告策划管理、国际贸易、旅游服务、市场管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参照科技人才的激励政策,积极创造留得住人才的环境。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鼓励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采取积极的财政支持手段,稳步提高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比重,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4.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以品牌战略为突破口,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到2015年,培育创建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8个以上。5.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参与或制定服务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广服务标准。(五)完善服务业发展机制1.营造服务业发展氛围。每年组织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2.完善服务业推进机制。发挥市服务业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决策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市服务业发展局要加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服务业项目建设、市场培育等系统性、全面性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服务业推进机构,配足、配强服务业工作人员,集中精力抓招商、抓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重视抓基础、抓规划、抓协调、抓指导等方面的推进实施工作,加强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3.强化服务业政策扶持。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鼓励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把放宽准入门槛、项目用地、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研究制订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鼓励政策,重点引导投向休闲养生、旅游购物、专业市场、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以及服务业集聚区、网上交易等优势行业、新兴行业和平台建设。4.加大服务业考核力度。完善镇、街道服务业发展工作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办法,逐步提高服务业在考核总分中的比重,深化完善服务业发展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推进服务业发展的责任落实。5.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配强服务业统计力量,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探索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建立服务业集聚区统计直报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实施“三清两绿”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桐政发〔2011〕5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实施“三清两绿”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一年八月八日桐乡市实施“三清两绿”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贯彻落实《嘉兴市实施“三清两绿”三年行动计划》(嘉政发〔2010〕4号)和《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桐委〔2010〕18号),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加快实施清洁河网、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化建设、绿道建设(以下简称“三清两绿”),实现绿色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品质,特制定实施“三清两绿”三年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以“三清两绿”为主要内容的行动计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着力优化生态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经过三年的努力,促使生态文化不断繁荣、生态经济有效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宜居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环境质量提高与民生改善需求相适应的良好局面,确保生态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嘉兴市乃至全省前列,把桐乡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新城。三、主要任务(一)清洁河网通过加强新一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截污、纳污和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河道清淤、清污、清脏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13年,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年均浓度在2010年水平上下降15%以上;省控以上断面(含常规地表水省控断面和太湖流域国控断面共3个)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的个数为2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出水口水质总体好于进水口水质,农村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环境不断优化。(总牵头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农办、水利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卫生局、各镇街道、“5+2”产业平台、振东新区)1.保障饮用水安全通过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体系,开展现有自来水厂的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建设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1)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积极采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质改善措施,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巩固和完善现有规范、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成果。加快建设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水源地水质实时监控,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第二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第二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创建工作,在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创建率达100%。2013年前,重点实施桐乡市域西部桑泽湖漾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牵头部门:环保局、规划建设局、水利局、相关镇街道、振东新区)(2)完善区域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供水工程。通过加快供水水厂、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配水系统,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增强集中供水的稳定性。以城带乡扩大农村受益范围,提高区域供水人口覆盖面。大力实施安全供水联网工程、市区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工程等一批管网联通工程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使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广覆盖。(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各镇街道)(3)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推广。以有效去除藻类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通过强化处理和改造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2013年前,重点实施桐乡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相关镇街道)2.加快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的处理能力,提高处理率和处理标准。(1)加快实施除磷脱氮改造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和提高排放标准的基础设施改造。推进桐乡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厂)、城市污水处理厂搬迁工程、崇福污水厂改扩建二期等项目。切实提高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一年内,年实际污水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以上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环保局)(2)提高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城镇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二、三级配套管网建设,全力推进桐乡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逐步扩大污水收集服务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13年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到9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结合“1+X”村镇规划布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向城乡一体新社区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截污设施未覆盖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形成多样化、规范化的农村污水治理体系,“X”布点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农办)(3)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监督指导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快推进污泥处置项目的建设,实现污水、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流向监控和规范委托处置工作。到2013年,确保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牵头部门: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4)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逐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工程措施控制生活污染源,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农村垃圾保洁、收运长效投入机制,逐步对老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杜绝二次污染。到2013年,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办)3.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治按照水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传统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着力打破城乡分治的传统治理模式,以“两分两换”推进“两新”工程为抓手,通过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和农业规模经营,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减少氮、磷污染,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先进经验,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加强对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农田废弃物污染的防治。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1)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绿色农业生态圈,恢复和增强江南水乡生态功能,构建生态屏障。按照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用农用化学投入品,到2013年,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31万亩。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有机商品肥推广力度,引导农民使用绿肥,到2013年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7万亩次,化学氮肥施用量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8%以上。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建设,加快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到2013年化学农药施用量比2009年降低10%。(牵头部门:农经局)(2)合理布局畜牧业,切实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流域内畜牧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区管理,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要求,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重构养殖业发展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农牧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生态链。到2013年,逐步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和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部分养殖场全面推广应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发酵、发酵床生态养殖和粪便集中处理等综合治理技术,基本完成流域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牵头部门:农经局、环保局)(3)加强渔业水域水环境管理。开展渔业水环境监测,依法调处渔业污染事故;实施水产清洁养殖和养殖废水减排工程。通过实施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控制流域内水产养殖对河网水系的影响。积极推进渔民上岸工作,清退市区水域渔业设施,开展渔业洁水工程,有效改善市区水域环境质量。(牵头部门:农经局)4.加快生态修复及建设构建由水岸带植被恢复、湿地保护和修复组成的生态修复系统,全面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全面提高河网水系水环境承载力。(1)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和重建。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同时改善和丰富流域湖泊及河流的滨岸景观。到2013年,我市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对退化湿地进行植被恢复,大力发展水生植被群落,建设湿地保护示范工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和积极性。规划保留、修复和拓宽河道水域园林湿地,增强白荡漾、古运河、白马墩等湿地保护功能,启动桐乡市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工程等项目。(牵头部门:水利局、农经局)(2)实施水岸带植被恢复。组织实施以恢复重建河流生态系统为目的的水岸带植被恢复项目。采用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尽量使河流生态系统恢复到受损害前的自然状态,将退化河岸建设成净化水质能力强和景观效果好的水生植物生态系统;加强植物护岸建设,打造千里绿色提防。因地制宜配置和改造农田林网,加大村庄绿化和河岸绿化力度,增强森林植被对面源污染的吸附和过滤能力。(牵头部门:水利局、农经局)5.加快河道综合治理根据流域水系布局,综合整治市域骨干河道、城市河道和镇街道河道,减轻内源污染,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提高水环境容量。(1)开展防洪排涝工程。2013年前,推动翁家木桥港、九曲港、灵安港等43条河道共67.8公里的河道整治工程,以进一步沟通市域水网,确保平原水体流动。(牵头部门:水利局)(2)推进河网整治和清淤工作。继续开展河道整治和清淤工作,通过河道拓浚、护岸、截污、兴建控制闸等措施,实施平原河网湖漾生态清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增加平原河网湖漾水环境容量,提高过水和调蓄能力。到2013年完成以清淤疏浚为主要内容的河道河沟治理450公里。(牵头部门:水利局)(3)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减少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到2013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4平方公里。全市实行深层地下水“零开采”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点8处(其中水利部门负责3处,国土资源部门负责5处),加强地下水监测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建设,落实地下水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二)清洁生产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以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循环经济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格局。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度减排任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70%以上。(总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环保局、发改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统计局、交通局、旅游局、机关事务局、各镇街道、“5+2”产业平台)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科技进步、结构优化、管理创新等途径,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科技、高产出”产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集约增长。(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强化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繁荣发展生活型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休闲旅游、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全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到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0%。(牵头部门:发改局)(2)重点培育四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特材料、机械制造、光电信息四大新兴产业,引导新兴产业向五大平台集聚。新能源产业以经济开发区和临杭经济区为核心,重点发展光伏、生物质能、风能、新能源电池、LED绿色照明等。新特材料以经济开发区、崇福经济区为核心,重点发展过滤材料、深加工复合材料、锂电池材料、航空航天新型材料等。机械制造产业以经济开发区、濮院针织产业园、临杭经济区为核心,重点发展针织机械、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环保设备、数控机床等。光电信息产业以经济开发区、高桥新区和乌镇光电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光电仪器仪表、光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材、通讯技术、汽车电子、节能型机电等。到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四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1%以上。(牵头部门:科技局、经贸局、发改局、相关镇街道、“5+2”产业平台)(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开发固体废弃物处理、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空气污染治理、环保材料、环境监测监控等领域的技术与设备为重点,实现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新突破。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投资机制。争取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达到15%左右。(牵头部门:经贸局、环保局)(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关停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项目,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制度。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落后产能。水泥行业淘汰直径3.0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32台,淘汰水泥产能400万吨;砖瓦行业淘汰粘土砖轮窑5座;制革行业淘汰制革前道生产装置,淘汰年加工40万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印染行业淘汰年生产能力3000万米以下落后生产设备25台(套);造纸行业淘汰单条生产线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化纤行业淘汰落后型号的生产及其配套设备,拟淘汰生产能力20万吨;化工行业拟淘汰5条小化工生产线。加强电镀行业企业管理,淘汰综合评价未达标的电镀企业。(牵头部门:经贸局、环保局)(5)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与削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2,其中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削减的化学需氧量比例不低于1∶1.5,火电、热电、冶金、钢铁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削减二氧化硫的总量比例不低于1∶1.5。(牵头部门:环保局)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严格项目能耗准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结合桐乡实际,对年耗能1000吨及以上标准煤(或用电300万千瓦时)的新建、扩建项目,一律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过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违反此规定者,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牵头部门:经贸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2.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推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典型实践示范,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鼓励和支持清洁生产的技术创新、清洁生产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探索开展清洁生产的新路子。(1)加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化纤、植绒、化工、印染、建材、制革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削减污染。对浙江省每年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其加快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到2013年,对全市年耗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年期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5家,新创建绿色企业2家。(牵头部门:经贸局、环保局)(2)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示范园区建设。在重点行业中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树立典型,带动面上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从企业层面向园区层面发展,全方位实施清洁生产,选取1~2个专业园区作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在园区内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牵头部门:经贸局、环保局)(3)引进清洁生产新机制、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服务性企业以能源合同管理等模式参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进清洁生产新机制、新模式,推动生产性企业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更新换代,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到2013年,推广1项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牵头部门:经贸局)3.拓展清洁生产审核领域以研发清洁生产技术为根本手段,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拓展清洁生产审核领域逐步向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延伸。(1)农业清洁生产。以生态农业较为发达的区域为重点,创建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清洁优美、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业清洁生产企业。重点是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禁止有毒、有害废物用作燃料,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牵头部门:农经局)(2)服务业清洁生产。重点在星级宾馆(酒店)、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和风景名胜区等推行清洁生产,创建一定数量的服务业清洁生产企业,并逐步推广经验。鼓励推进服务业企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进生态旅游,以乌镇国际旅游区、石门湾生态旅游区创建为契机,加强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保护。(牵头部门:旅游局、经贸局)(3)建筑业清洁生产。有序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逐步淘汰高能耗、高耗材的落后工艺,改善建筑工地的施工环境,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建筑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构建和谐人居环境和可持续性住宅产业。(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4)公共机构清洁生产试点。选择一定数量的公共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一批清洁生产公共机构,重点从现有照明、给排水、供冷、垃圾分类回收等设施改造入手,对公共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办公人员的清洁生产意识。积极鼓励政府采购清洁生产企业的产品,建设能耗统计监测体系,狠抓节水、建筑节能和节油节气等。(牵头部门:机关事务局)(三)清洁能源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通过加强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的开发利用,天然气的扩大使用、“油改气”工程的推进,使能源利用的效率和质量逐步提高。(总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经贸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环保局、交通局、科技局、机关事务局、电力局、各镇街道、“5+2”产业平台)1.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培育发展以太阳能、生物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加快我市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步伐,逐步形成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半导体照明高技术产业等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基地。(1)太阳能光伏产业。以企业研发中心研发、设计、检测为基础,以经济开发区和临杭经济区为核心,重点推进桐乡新能源产业园、百利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M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浙江尚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MW太阳能电池项目等建设。扶持光伏产业自主创新工艺技术研发和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对光伏应用生产业的引导,促进光伏下游产品的扩展。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逐步形成以政府规划引导扶持和龙头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研发与产业化联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光伏上游生产企业能耗和污染的监管。(牵头部门:发改局、经贸局、相关镇街道、“5+2”产业平台)(2)半导体照明高技术产业。以经济开发区、高桥新区和乌镇光电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建设以生辉照明大功率LED日光灯产业化项目、乌镇照明电子电器产业孵化园等项目建设,形成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半导体照明高新技术新光源特色产业基地。(牵头部门:经贸局、相关镇街道、“5+2”产业平台)(3)其他新能源产业。在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风能等其他新能源产业。依托海得控制、恒石纤维、安华风电等一大批企业,积极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培育我市风电装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形成我市风电应用装备集成能力。(牵头部门: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相关镇街道、“5+2”产业平台)2.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开发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使我市能源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农村生物质能利用。强化畜禽废弃物及秸秆废弃物的处理,推广沼气等生物质能利用。实施好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到2013年完成推广户用沼气池1335户、建成沼气服务网点1个;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2处,沼气建池容积累计达到3.1万立方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在养殖专业大户及集约化养殖场推广应用沼气,加强农民集中定居点集中供气站建设的论证评估,力争在沼气的集中利用上实现新的突破。(牵头部门:农经局)(2)太阳能利用。以太阳能光电和光热利用为重点,组织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参与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太阳能热水器作为建筑构件制造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扩大应用领域。在各类工业、商业和民用建筑上,积极探索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并带动太阳能光伏产品、设备本土化、规模化和商业化生产。在城市道路或旅游景点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信号灯、太阳能草坪灯等。在太阳能照明中推广使用LED半导体节能照明技术,建设太阳能光伏路灯示范工程及光伏景观灯示范点。结合“两新”工程,在农村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温室大棚、太阳能灶、太阳能杀虫灯、太阳能草坪灯等的使用。力争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一体化的推广面积每年在2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太阳能热水器使用较2010年增加15%。(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经贸局、农经局)(3)天然气利用。根据国家“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市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大天然气的开发与利用。到2013年基本建成高压及次高压管道,在确保城市生活用气的基础上,加快向工业、商业等多元化利用发展,力争在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利用方面取得进展。积极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开展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程试点,确保已建成的1个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日供气能力2.5万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公交车代替老旧公交汽车稳步推进,出租车“油改气”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工程全面开展,以后新增的出租汽车均采用压缩天然气双燃料车型。到2013年,城镇居民天然气使用率达到14.5%。(牵头部门:发改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4)其他能源利用。鼓励企业开展水煤浆技术、煤气化技术及其他洁净煤技术改造,提高燃煤效率,扩大煤清洁利用规模。重点推进浙江新源水煤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煤浆项目、浙江睿能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年产200台水煤浆锅炉等项目的建设。开展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研究,积极推进利用秸秆发酵生产燃料乙醇项目建设。有地源热泵条件的,鼓励优先利用地源热泵采暖技术。(牵头部门:经贸局、农经局)3.节约能源坚持开源与节约并举,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推行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鼓励技术创新。(1)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应用。严格建筑节能管理。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新建、改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50%标准。到2013年,初步达到节能65%标准。开展用能监管,逐步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推动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用能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提高节能运行水平,提高建筑能源使用效率,为政府部门加强能源领域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机关事务局)(2)推广使用先进燃烧设备。对已有的供热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同时合理优化供热布局,提高供热水平和供热效率。采用先进技术对集中供热设施进行改造。(牵头部门:经贸局)(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加强交通节能管理,科学规划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超标排放汽车、船舶等的报废工作,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电动汽车;积极推广汽车等运输工具节油技术,大力发展节能运输工具。(牵头部门:交通局)(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绿色照明产品等。到2013年全市推广使用节能灯15万支。(牵头部门:经贸局、旅游局)(5)推动机关团体节能。抓好机关团体建筑物、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全面推行节能采购。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牵头部门:机关事务局)(四)绿化建设通过大力实施城乡绿化工程,进一步扩大绿化规模总量,提高绿化建设质量,不断丰富绿化内涵,拓展绿化的生态、人文、休闲、旅游等各项功能,努力实现绿化点上成景、线上成荫、片上成林、环上成带、河路成网,把桐乡打造成为绿荫相连、田园相楔,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魅力之城。到2013年,全市新建(改造)绿化面积830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1%。(总牵头部门:农经局、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农办、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局、教育局、各镇街道)1.深入实施各类绿化工程继续推进公园、城市出入口、河道、河路节点、公路、新社区等绿化工程,切实改善我市生态环境。(1)公园绿化。努力把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成为城市绿化的精品工程,到2013年,完成5个公园建设,新建(改造)绿化面积213公顷。实现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2平方米。(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2)城市出入口绿化。把城市出入口绿化作为展示城市第一印象的窗口,大力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实施320国道、高桥、屠甸等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新建(改造)绿化面积25公顷。(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3)河道绿化。对市级河道未建护岸或已有护岸老化的河段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同时结合“两新”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工程建设,对各镇街道内乡镇级及以下重要河段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到2013年,全市对白马墩、北永兴港、小羔羊港等部分主要河道进行生态护岸,共计长度600公里;开展“千里绿色堤防工程”,完成280公里河道绿化建设,绿化面积180公顷。(牵头部门:水利局)(4)河路节点绿化。按照城市园林建设标准,继续实施“两拆两绿”(拆围透绿、拆违建绿)工程,到2013年,完成25个市区主要河路节点绿化,绿化面积9公顷。(牵头部门:水利局、规划建设局)(5)公路高铁绿化。对主要道路实施绿化提升建设,建成一批景观绿色通道。到2013年,完成沪杭高铁桐乡段、沪杭高速桐乡段等高速公路、320国道、桐乡大道等高铁、公路两岸的绿化提升。每个镇街道建成1条绿化景观道路。新建(改造)绿化面积345.1公顷。(牵头部门:交通局、农经局、各镇街道)(6)新市镇绿色新社区和城乡一体化绿色新社区绿化。结合“两新”工程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利用、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布局建设点,切实提高镇村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城乡居民营造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每年滚动实施3个绿色新社区绿化建设,到2013年,绿化面积21.4公顷。(牵头部门:农办、环保局)2.大力实施农村绿化造林以建设“森林桐乡”为目标,积极实施“三生态”林业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农田绿色生态屏障,到2013年,完成防护林造林面积500公顷;实施兴林富民工程,鼓励种植水果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新增经济林面积132公顷;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绿色小城镇、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完成绿化面积200公顷。(牵头部门:农经局)3.切实提高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水平切实提高绿化工程规划、设计与建设水平,突出“水、绿、文”交融的“风雅桐乡”特色。提倡多种植高大常绿乔木树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树种和有价值的树种,以充分体现桐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实现无缝隙覆盖,提升城市和农村的绿化管理与养护水平。建立健全市绿地专业化与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养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及时做好绿地补植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绿化工程既保“活”,更保“长”。(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农经局)4.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宣传绿化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增强“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意识,为全市绿化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部门、学校、企业、社区等社会单位的绿化建设,通过“万个企业万片林,千所学校千片林”等活动,努力建成一批规划设计合理、生态景观效果好、绿化覆盖率高的社会性绿化先进单位。(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农经局)5.积极探索农村地区林木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有效途径在“两新”工程建设、“两分两换”试点和村庄拆迁、集建的过程中,要大力提倡对原有林木资源的保护,从规划入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制订办法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有价值的乡土树种和沿河、沿路的自然植被的破坏,把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挖了大树栽小树和清除天然植被、铺设人工草坪等违反自然规律现象的发生。(牵头部门:农办、农经局、国土资源局)(五)绿道建设把加快推进生态绿道网建设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化工作的重要载体,实现一年成线、两年成网、三年成景。(总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发改局、经贸局、农经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旅游局、环保局、水利局,各镇街道)1.科学规划生态绿道网系统按照“科学规划、分层实施、协同建设、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抓紧编制《桐乡市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以及《社区绿道规划》,为“成线、成片、成网”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打下规划基础。从游客观光和市民休闲的角度出发,优化完善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都市型、郊野型、社区型等各类生态绿道,充分彰显各条绿道线路的功能定位、主题特色,通过生态绿道网建设全面提升桐乡城市品质。(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2.加快推进市区生态绿道网建设加快启动生态绿道网试验段建设,总结建设、管理、养护经验,为生态绿道网建设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把原有的“绿点”、“绿线”、“绿面”通过非机动化慢行系统衔接起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道网系统。2011年市区争取建成0.55公里生态绿道;2012年基本形成全市生态绿道网系统;2013年改进完善生态绿道网的各项功能,基本实现处处皆景、所见皆绿的目标,争取80%的居民步行15分钟可以到达附近绿道,100%的居民在5分钟内可借助自行车到达附近绿道,使生态绿道网让市民充分亲近和享用,同时成为桐乡市绿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升级的平台。(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农经局)3.有力推动镇街道生态绿道网建设加快各镇街道生态绿道网建设,在串联各地绿道网系统的同时,注重加强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高效衔接,充分发挥生态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同时,注重与桐乡市区生态绿道网规划和建设协调统一,使各镇街道生态绿道网与整个市区生态绿道网结合成为一个有整体,以生态绿道网为“水、绿、文”脉,把桐乡构建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宜居城市,最终达到通过生态绿道网建设全面提升桐乡城市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品质的效果。(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农经局、各镇街道)4.严格标准协同推进统一制定生态绿道标志标识系统、植物配置方案、景观设置方案、水系河岸利用方案、绿道两侧利用范围、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系统等标准。各责任片区要按照分主体、分片区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明确特色定位。在实施中遵循保持“原产权、原生态、原居民、原民俗”的建设方法,以利用现有道路、河堤、林荫道、机耕道等进行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为主,全新开辟建设生态绿道线路为辅,坚持“水、绿、文”相结合,在绿色中融入更多的文化元素,以水串绿、以文饰绿,充分展现四季变幻的江南水乡风光。(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清两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农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卫生局、环保局、机关事务局、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专项行动小组,统筹实施“三清两绿”工作。办公室设在发改局,专项小组设在各总牵头部门。(二)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制定、公共财政制度完善、督查考核和相关指导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政绩考核体系,把“三清两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三)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市场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抵押、发展“碳汇林业”等配套措施,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创新绿色信贷等金融服务,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基础设施等建设,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制,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自觉控制污染、追求绿色效益。建立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水平。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标识产品的补贴机制,通过价格调整,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四)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染反弹严重区域以及重污染行业的执法检查,增加“飞行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提高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积极参与县(市、区)边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苏、杭、湖”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跨省市区域边界执法机制,努力构建“大执法”理念,实现区域共防共保共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大绿色科技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发展低碳生产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水处理绿色技术、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新能源核心成果产业化能力,为推进“三清两绿”行动计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注:子项任务中存在多个牵头部门的,以第一个为主牵头并依次排序)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质量强业(企)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7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质量强业(企)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桐乡市质量强业(企)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增强区域竞争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桐委〔2011〕1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质量强业(企)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经济总体素质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建设质量强市先进市、强镇先进镇、先进示范行业(园区)、先进示范企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强化以质取胜,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围绕“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生活品质”的目标要求,以“一镇强一业(企)”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毛衫、皮毛、制鞋、蚕丝品、家纺等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品牌培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有效质量管理知识千人培训计划”和“千争创万导入”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活动。到2015年,全市计划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20家以上、精细管理示范企业40家以上、其它有效质量管理模式80家以上、主导和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项以上、制订产业联盟标准4项并有效实施、争创标准创新型企业15家以上、争创省市级名牌产品25个以上、省或市级区域名牌2个以上、区域名牌使用60家以上、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100项(家)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5项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安全再上一个新台阶,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技术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到2015年创建质量强镇先进镇6个以上,先进示范行业5个以上、先进示范企业30家以上。三、工作任务围绕“一镇强一业(企)”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制订出台“质量强业(企)实施方案”,在品牌建设、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推进品牌培育创建体系。大力实施品牌工程,提升企业和产业层次,在集群发展中使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相互辉映、互相促进,创造出具有影响力的集群品牌。一是鼓励龙头企业创建市、省级和全国知名品牌。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把品牌建设作为质量强业(企)战略的重要内容。鼓励龙头企业收购国外品牌、联合共建品牌等方式,推动企业品牌建设,构建以品牌为核心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体系。围绕质量强业(企),抓好品牌培育工程,力争在2015年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至少创建5个以上市级名牌。二是要开展块状产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围绕皮毛、家纺布艺、植绒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推进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开展质量诚信制度建设,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创建,对已有的区域品牌要作好推广使用和维护管理;开展对蚕丝品行业、皮草行业的区域名牌培育工作,通过区域品牌的打造,来推动集群内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带动集群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一是推进百家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工作,力争在20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争创政府质量奖;在40家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实施精细化管理;在20家有一定基础企业开展以质量攻关、质量改进、技术革新为内容的QC小组活动;在20家中小企业推行《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5S现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全面质量管理。二是实施百家企业质量强企试点工作,在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选择试点企业100家,其中市级层面15家,镇(街道)层面85家,试点企业要按照《嘉兴市质量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细则》建立质量强企基本框架。三是开展百家企业大培训工作,由质监部门负责适时联合发改、经贸、规划建设、环保和行业专家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5S现场管理、精细化质量管理等知识的千人培训计划;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模式高峰论坛;引导质量奖培育企业和精细化管理企业开设巨石卓越绩效创奖平台和华友精细化管理现场交流平台;培育一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进质量强企战略实施。(三)推进标准化体系。围绕化纤、毛衫、皮毛、家纺布艺、植绒、制鞋、蚕丝品、家纺等优势特色产业质量提升,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毛衫行业要深化实施节能减排、质量诚信二个联盟标准,在濮院物流园区开展“现代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信息、服务和安全等环节有标可依,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服务工业能力;化纤行业要制订节能减排联盟标准并进行推广实施;皮革皮草行业要完善《皮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通过完善制订质量诚信联盟标准,为争创嘉兴市级区域名牌打下基础;蚕丝品行业要健全行业协会,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和混合蚕丝被联盟标准的实施规范标识工作,开展行业整治打击制假造假行为。(四)推进计量管理体系。一是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以锅炉节能为重点的“三进三送两提升”活动。抓好一批集中供热范围锅炉淘汰和非集中供热范围在用锅炉改造工作;大力抓好特种设备节能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推出一批“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抓好一批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通过挖掘优势特色产业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潜力,以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为重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产业集约发展。毛衫块状产业后整理企业开展针织产业集群能源计量示范区和实施绿色生物后整理技术联盟标准,后整理行业有害物质(BOD5<生化需氧量>、CODcr<化学需氧量>)排放减排30%以上,增收1.5亿元以上。纤维行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业建立能源计量集中控制信息系统并启动试点,通过试点制订联盟标准推广实施,为节能降耗起到应有作用。(五)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基本全覆盖的基层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常态化的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模式。完善分类监管、监督抽查、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救援机制;深化打假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的“大监管”格局,切实做到“全面监管、全过程监管、全社会监管”。针对毛衫、皮鞋、蚕丝被等产业缺乏龙头骨干企业、小企业数量庞大、质量管理水平低等实际,实施标识明示、扶优治劣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小企业的质量问题,提升质量意识。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特别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全面预防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确保毛衫、皮毛、制鞋、蚕丝品产品质量稳定,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六)推进质量诚信体系。一是健全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要健全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形式行业自律活动。通过行业协会发布行业企业质量诚信宣言,倡议质量诚信自律,积极实践本行业宣言承诺,铲除行业潜规则等不法经营行为,防止区域质量问题发生。二是开展质量诚信活动,打造质量诚信样板企业。针对毛衫行业中小企业面大量广的特点,开展打造濮院工贸大道为质量诚信大道活动,通过对企业贯彻《浙江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和《濮院毛衫质量诚信联盟标准》,建立和完善包括质量诚信教育奖惩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售后服务制度、召回追溯制度、质量标识明示制度在内的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皮草行业开展皮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等分级监管。重点围绕皮草企业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内部控制状况、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企业皮毛产品监督抽检情况、消费者产品投诉等方面内容,制订《皮草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并将企业建立质量诚信管理制度、保障制度、教育制度、诚信档案制度、企业诚信管理检查制度及实施情况列入信用评价考核范围。根据信用评价办法,多部门按季度对企业质量信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长效的质量信用监管机制。三是搞好信用平台建设,完善失信行为的通报惩罚机制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把企业巡查、监督抽查、违法违规查处、建立一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通过平台网络形成多部门资源共享,对企业失信行为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完善对企业质量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惩罚机制。(七)建立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切实加强“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品牌创意、标准信息、认证认可、技术培训、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毛衫和皮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科研创新型技术机构建设,加强科学研究,促进毛衫、皮毛、皮鞋、蚕丝被等优势特色产业的科技进步。一是配套推进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从原料进厂,产品研发,成品出厂,最终到产品销售等优质高效的检测跟踪服务,有效帮助广大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控制产品质量。二是发挥质量安全技术保障作用,加快质量基础信息合理利用和资源共享。组织开展毛衫、皮毛、制鞋、蚕丝品、家纺等优势特色产业质量形势分析,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成立质量强业(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强业(企)工作。(二)落实扶持激励政策。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各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单位)和先进示范企业,由镇(街道)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质量强业(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质量工作实际情况及目标任务,制订出台“质量强业(企)实施方案”,提出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的定量或定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创建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四)强化考核监督。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质量强业(企)工作,将质量强业(企)工作纳入质量强市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质量强业(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目标计划,按照相关考核细则在规模以上企业中评选2~5家“质量强企先进企业”,作为评选桐乡市级和上报嘉兴市级“质量强企先进企业”的备选。(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强业(企)的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在推进转型升级中的经验及成效,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强业(企)活动。要结合“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l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六)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对有一定实力和规模、对重视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提升的企业,要树立为典型,并在政策扶持、名牌培育中确定为重点对象。对质量强业(企)工作中获得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方法方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72号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号)精神,认真做好本市清理检查工作,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及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如下:一、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政府办:负责相关政策的研究、引导。农办:负责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发改局:负责相关文件的清理、审核工作。财政局:负责对涉农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清查。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竣工验收及上报复核等;负责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联络、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工作。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两新”工程建设项目“1+X”的规划布局、农房建设的监管、项目选址及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等建设工作。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农经局:做好集体农用土地流转经营的管理工作,参与复垦项目竣工验收,加强复垦土地质量管理与农艺技术指导,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环保局:负责农业环境的保护、安置区环境的保护。人民银行:健全金融体制、完善金融机制,提高和拓展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二、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一)清理目的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全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要求,及时纠正规范;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入研究机制体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推进改革创新。(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1.对增减挂钩试点的清理检查。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按照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重的原则,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项目区审批、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和总结规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到位,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监管措施。2.对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的清理检查。对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之外,各地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危房改造和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使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摸清试点以外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情况,对不符合国发〔2010〕47号文件规定,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地方性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予以废止;对继续在试点之外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进行整顿规范。3.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土地留用分配、使用和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国发〔2010〕47号文件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和措施。4.摸清相关情况。对2001年以来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开展情况、挂钩安排建设用地情况、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情况,以及复垦投入、挂钩收益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三)抽查主要内容1.重点抽查内容(1)三项整治实施情况。主要对三项整治的批准面积、实际建新面积、实际复耕面积等进行抽查。(2)农民权益保护情况。主要对农民意愿、安置方式、住房建设、土地收益返还等情况进行抽查。(3)政策文件清理情况。主要对有关政策文件清理、审核、纠正等情况进行抽查。(4)三项整治自纠整改情况。主要检查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后,是否存在审批建设用地置换调整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是否进行纠正整改、提出处理意见。2.一般抽查内容(1)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清查检查工作机构情况。抽查自查清理情况,包括数据填报情况,特别是对存在漏报瞒报现象进行抽查;分析总结情况,主要是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经验总结情况进行抽查。(2)三项整治基本情况。按工作类型,分别对增减挂钩试点、建设用地置换、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建设用地调整使用进行面上抽查,了解总体情况;按实施状态情况,分别对尚未实施、正在实施、已经完成等情况进行抽查;按管理方式,分别对项目区管理、结余指标管理、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等情况进行抽查。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3)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对监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主要包括立项审批、周转指标管理、竣工验收、收益分配等制度建设情况。(四)清查方式清查方式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由各镇(街道)以自查为主,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检查组进行复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抽查。1.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情况报告、座谈交流等,全面了解三项整治开展和清理检查工作总体情况。2.查阅资料。随机查阅三项整治项目相关资料文件。包括立项审批文件、规划文本图件、指标管理台账、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文件。3.实地调查。检查组根据三项整治和清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取若干整治项目区,开展实地调研检查,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4.交换意见。检查组就抽查情况,相互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五)清理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清理检查分自查、抽查、总结整改、迎接检查四个步骤进行。1.自查阶段(4月14日~5月10日)。由各镇(街道)开展清查检查自查工作。2.抽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根据各镇(街道)自查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到各镇(街道)开展抽查。3.总结整改阶段(6月1日~6月15日)。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4.迎接检查阶段(6月30日~7月10日)。根据本次清理检查工作要求,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迎检工作。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桐乡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74号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完成我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并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一、主要目标任务根据上级下达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我市2011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须分别削减3.5%、2.0%、3.0%和1.0%。二、具体任务分解对照目标任务,在推进企业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的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控制用煤量。结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实际,将2011年必须完成的新增入网企业数、新增纳管污水量和控煤指标等任务具体分解如下: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一)新增入网企业数和纳管污水量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序号责任单位新增入网企业数(家)新增纳管污水量(万吨)1开发区新增企业投产必须入网8.02水务集团新增企业投产必须入网12.03公投集团新增企业投产必须入网12.04振东新区新增企业投产必须入网6.05梧桐街道4432.86龙翔街道1312.07凤鸣街道3018.68乌镇镇2448.89濮院镇84189.910屠甸镇2717.511石门镇5231.412河山镇628.613洲泉镇5221.414大麻镇7217.215崇福镇7865.516高桥镇2514.1合计507535.8(二)原煤消耗控制量序号责任单位原煤消耗控制量(万吨)电煤非电用煤合计1开发区22.222.22梧桐街道1.041.043龙翔街道0.910.914凤鸣街道2.942.945乌镇镇2.282.286濮院镇21.810.1131.917屠甸镇6.136.138石门镇2.922.929河山镇12.6412.6410洲泉镇23.0623.0611大麻镇3.753.75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12崇福镇21.010.1331.1313高桥镇4.514.51合计65.080.42145.42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三、工作要求按照上述减排任务分解,市减排办要及时公布年度入网企业名单,协调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市环保局要落实好工作措施,牵头抓好督查指导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入网工作,确保完成生活、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任务;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全社会用煤,努力实现二氧化硫(SO2)削减任务;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责任考核,把新增入网企业、纳管污水量、控煤情况作为2011年度减排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障减排计划的顺利完成。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7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进一步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争创“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桐委〔2009〕20号)规定的“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9月9日~11日在梧桐街道举办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特制订实施方案。一、主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二、承办单位:桐乡市残疾人联合会、桐乡市文化局(体育局)、桐乡市残疾人体育协会。三、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内设综合组、竞赛组、场地器材组、保卫组、后勤组。四、组团:全市12个镇、街道和振东新区分别组团参赛,共13个代表团。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五、参加人员:每个代表团残疾人运动员10名,团长、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名。全市参赛残疾人运动员130名,团长、教练员、工作人员75名,裁判员50名,青年志愿者26名。六、竞赛项目:田径、乒乓球、举重(力举)、游泳、羽毛球五大项十四小项。七、9月9日上午9时前各代表团在梧桐大酒店报到,各代表团团长、教练员在三楼多功能厅开会,下午2时在市体育馆举行开幕式后比赛;11日上午比赛结束后举行闭幕式。八、要求:1.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要高度重视,作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运动会顺利举行。2.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附件:1.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名单2.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3.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机构工作职责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附件1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名单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主任:钱松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张建平(市政府办副主任)赵裕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吴汉明(市残联理事长)杨惠良(市文化局〈体育局〉局长)委员:钟新江(市残联副理事长)钱少华(市文化局〈体育局〉副书记)吴海燕(市财政局副局长)蒋建铭(市广电台党委委员)陈爱秀(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国盛(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银海(团市委副书记)蒋娟芬(市妇联副主席)许亦农(市卫生局副局长)邱永堂(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曹达禺(嘉兴日报桐乡分社副主任)冯新民(乌镇镇代表团团长)姚建康(濮院镇代表团团长)褚松根(屠甸镇代表团团长)肖炳鑫(石门镇代表团团长)魏娟美(河山镇代表团团长)蔡立新(洲泉镇代表团团长)李建章(大麻镇代表团团长)宋建清(崇福镇代表团团长)朱春林(高桥镇代表团团长)吕慧芳(梧桐街道代表团团长)汤利根(龙翔街道代表团团长)肖元松(凤鸣街道代表团团长)陈云江(振东新区代表团团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钟新江同志兼任。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附件2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有效做好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顺利举办,特对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予以分解落实。一、市政府办:承担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下发运动会的相关文件,联系协调相关领导出席运动会的开、闭幕式。二、宣传部:指导运动会的宣传工作。负责落实市新闻媒体对运动会的宣传报道,着力宣传残疾人的顽强拼博与自强不息精神。三、残联:承担运动会的策划、筹办及各项保障工作。负责运动会的各项筹备、资金保障、后勤落实及组委办的日常工作。四、文化局(体育局):承担运动会各项赛事工作。负责起草运动会方案、竞赛规则,规范、公正地做好裁判工作,协助落实比赛场地(体育馆)及裁判工作人员。五、财政局:负责运动会资金保障,做好运动会的相关采购审批工作。六、教育局:负责运动会赛事相关场地(一中操场、少体校游泳馆、举重馆)、器材、裁判工作人员及开幕式服务队员的落实,其中:举牌手15人,鲜花队24人,彩旗队32人,抬台标4人,手语老师4人。七、公安局:承担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运动员住宿地、比赛地、开闭幕式等场所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比赛用车的通行,协调落实6名武警旗手在开幕式的展国旗工作。八、卫生局:加强宾馆、饭店饮食卫生的监督指导。负责比赛场所及住宿地参赛人员的医疗急救工作,落实一辆救护车、2名随队医务人员。九、城管执法局:负责比赛场地周边的秩序维护,确保比赛人员及车辆的畅通进出、有序停放,指导、批准运动会公益广告、横幅的悬挂。十、广电台、嘉兴日报桐乡分社:负责落实对运动会的具体宣传报道工作。十一、妇联:负责对女运动员参赛情况的关注,注重并挖掘典型,加强宣传与激励,负责落实巾帼志愿服务者6名。十二、团市委:负责20名助残志愿者工作的落实与实施。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附件3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综合组组长:钟新江副组长:朱荣州、吴海校组员:韩祥芬、李锦标、钟林、俞海江、肖晶邓小燕、平锡祥竞赛组组长:钱少华副组长:管少华、姚荣明组员:徐淼忠、徐晓国、杨恩明、章磊、王建良场地器材组组长:朱炳明副组长:沈继东、茅胜杰、沈玉林组员:徐洪、郑乃林、钱树清、娄利民保卫组组长:韩卫强副组长:钱国良组员:公安6人,市残联:吴柏明、王杰后勤组组长:宣海红副组长:姚荣明、陈伟达组员:陆煜坤、魏敏华、裘君飞、刘春芳、沈陆斌、唐敏菊、张晓燕、沈伟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附件4桐乡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机构工作职责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综合组:1.负责各类文件的制订、下发,召集布置各类会议。2.协调各工作机构的工作,督促进展。3.落实宣传报道。4.负责做好运动员功能等级评定工作和资格审查。5.组织社会志愿者搞好服务。竞赛组:1.组织总编排、安排竞赛日程。2.负责抽调各类比赛裁判员。3.组织各类比赛进程。4.参与运动员功能等级评定工作。5.制订秩序册、成绩册。6.公布比赛结果。7.制订开幕式、闭幕式细则。场地器材组:落实各类比赛器材、场地。保卫组:1.负责运动员住宿安全。2.负责接送运动员车辆交通安全。3.负责开幕式和闭幕式安全。后勤组:1.负责住宿、就餐的安排。2.做好奖金、补贴发放。3.负责车辆调度。4.其它后勤保障。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8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14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桐政发〔2011〕58号)和《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桐委〔2011〕1号),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实施“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促进集聚集约发展,打造服务业发展新平台,培育服务业限上企业,加快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全市服务业总量规模,提升发展水平。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二、工作重点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一)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和扶持政策1.研究制订“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桐乡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2.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3.制订出台桐乡市振东市场集聚区政策操作办法,优化支持政策,做大做强振东市场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参与部门:开发区、振东新区4.研究制订2011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政策实施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5.研究制订2011年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外经贸局(二)加快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6.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启动乌镇国际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优化功能布局,加快健康产业园项目推进,加强区内旅游环境整治、秩序维护和行政执法。研究制订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开发专项规划,进一步推进桂花村的开发建设。启动沪杭高铁桐乡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及沿线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等设施建设。加强桐乡旅游整体宣传,提升“风雅桐乡,水墨乌镇”品牌形象;举行“风雅桐乡,走进海西”和“衣柜桐乡,购物天堂”两场旅游专场推介会;组织旅游企业积极参加省、嘉兴市组织的旅游促销活动;丰富旅游商品,积极拓展旅游购物市场。推进振石大酒店、乌镇枕河度假酒店、奥群大酒店等创星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部门: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局(体育局)、城管执法局、民宗局、工商局、振东新区、高桥新区、乌管委、石管委7.壮大专业市场综合实力。加强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推进市场错位、有序发展,注重市场长期培育与繁荣,有效控制市场不分割销售比例。重点提升濮院羊毛衫市场、崇福皮毛皮草市场功能,加强振东市场区的建设和培育,积极开发市场网上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加快濮院童装城、振东汽车商贸城、红星美凯龙二期等市场项目建设,洲泉小商品市场、开发区新能源市场投入使用。加强市场品牌建设力度,深化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市场与旅游的整体宣传,进一步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局、审批中心、工商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管委、崇管委8.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项目建设。启动梧桐综合物流园规划选址工作,加快推进洲泉物流中心、崇福物流中心的招商和建设,实施宇石物流甩挂运输迁建项目,振东物流园区项目投入使用。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为物流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进一步推进物流市场有序开放,开展城区物流专项整治,引导货物装卸进场经营,规范货运车辆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交通局参与部门:法制办、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9.繁荣商贸流通业。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加快市区中心商务区形象提升,中虹商业广场、中央商务大厦、宏望大厦等项目基本竣工,庆北商贸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年内引进品牌汽车4S店2家。牵头单位:市经贸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局10.稳步推进房地产业。调整和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市区“退二进三”步伐;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11.优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出台实施桐乡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濮院毛衫320创意设计之都二期投入使用,崇福皮草创意设计中心吸引企业不少于10家,支持发展网上企业经营,年内引进品牌连锁影院1家。牵头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濮管委、崇管委12.做大服务外包产业。着力推进服务外包园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境内外服务外包对接活动,提高我市企业的接包能力,力争年内新增服务外包企业3家。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13.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大力提高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科技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为“5+2”平台共性产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技术对接、科技创新项目引进等服务;全面启动科技创业园区建设,加快科创中心二期建设;年内新增省级科技研发中心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高桥新区14.积极推进总部商务经济。依托毛衫、皮草等块状特色经济,积极促进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总部研发、贸易型总部企业;加大振东新区、高桥新区等区块总部企业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总部企业和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机构,推进商务楼宇建设,商会大厦投入使用。发挥会展中心作用,积极拓展会议商务。规范发展商务中介,加大会计、咨询、法律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积极引进外地知名的中介机构。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外经贸局、振东新区、高桥新区15.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参与部门:银监办(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16.加快出台桐乡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研究制订桐乡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濮院毛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争取列入嘉兴市服务集聚示范区,乌镇国际旅游区争取列入省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开发区、振东新区、高桥新区、濮管委、乌管委、崇管委(四)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17.编制实施2011年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36项,年度计划总投资33亿元,力争列入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2~3项。加强项目管理、跟踪、服务和督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的目标。加强项目储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项目挖掘、策划,丰富服务业项目发展储备库,年内新增储备项目不少于15个。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加强招商选资,采取推介会、蹲点招商、以外引外等途径和方式,切实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项目的引进力度,确保全年引进服务业市外内资20.2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外经贸局(五)培育服务业企业和品牌18.实施服务业企业壮大提升工程,推进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积极开展全市服务业企业50强评比活动。深化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加强已经实施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继续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将设计、研发、物流、营销等分离成立服务业企业,年内新增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5家。实施“个转企”工程,加强“个转企”推进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全市推进“个转企”的行动计划,切实壮大服务业企业数量和规模,年内力争完成“个转企”100家;积极培育服务业品牌,年内新增省级以上服务品牌3个。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加大服务业企业的并购重组,重点突出商贸物流、科技信息、餐饮娱乐等行业的限上企业培育,年内新增限上企业8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统计局、质监局三、主要措施(一)加强服务业组织领导19.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好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镇街道服务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构,配足配强服务业工作人员,梧桐、乌镇、濮院、崇福、洲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努力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外经贸局、统计局、旅游局、国税局、工商局(二)健全服务业考核机制20.研究制订2011年桐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加强服务业考核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三)推进服务业人才培养21.创新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培养机制,建立有利于吸引物流、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分配使用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局)(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分析22.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业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运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五)营造服务业发展氛围23.组织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参与部门:宣传部、人事局、统计局24.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宣传部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台、报社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85号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桐乡市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夯实“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基础的一年。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依法节能意识、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形成节能长效机制;协调推进一、二、三产及非生产领域内的节能工作,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工作新格局,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约束性指标,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工作目标根据“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19.5%的总目标,以及省、嘉兴市节能工作要求,确定2011年的节能目标(指能源消费强度指标;用能总量下降指标,另行下达)如下:——确保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等价值,下同)比2010年(下同)下降3.8%,力争下降4.2%。其中:农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2%以上;(牵头部门:农经局)工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5%以上;(牵头部门:经贸局)服务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3.8%以上。(牵头部门:服务业发展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确保下降3.8%,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以上。——水务集团工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5%以上,或可比价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8%以上。——年耗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5%以上,或可比价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8%以上。上述约束性目标,按季度进行分析和检查,按年度进行评价和考核。三、工作重点(一)突出抓好结构节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配置向节能效果好、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企业倾斜,是节能降耗的治本之策。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化纤、纺织、建材等特色产业改造升级,有序推进皮革、缫丝、绢纺等产业及部分生产工序的梯度转移;逐步淘汰和转移落后产能、低端产业。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经贸局、科技局负责)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发展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业设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分销和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由服务业发展局、经贸局负责)(二)加强建筑节能。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检测和验收标准。新建商品房销售时,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载明建筑能耗、节能措施等信息。控制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类多空砖,鼓励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推广水源、地源热泵技术,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须采取与建筑物统一的太阳能供热系统;有条件的区域,要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重点抓好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公用建筑的整体用能效率。强化产业引导,积极扶持发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降低万块标砖综合能耗。(由规划建设局、经贸局负责)(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继续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排出和实施一批节能效果明显、节能示范突出的项目,使其成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变频节电、凝结水及中水回用、炉窑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绿色照明以及能源系统优化设计、用能(水)系统优化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切实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加大稀土永磁电机、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以及节能型水泵、风机、电动机等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由经贸局、环保局、科技局、统计局、质监局、供电局负责)(四)大力推进商业及民用节能。对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宾馆等重点耗能单位实行能耗定额和限额管理,对超额单位,执行强制性节能改造。鼓励采用适用节能技术,对空调系统等进行改造;普及节能型照明灯具,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推进商贸流通节能,建设节能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引导住宿、餐饮、洗染和沐浴等生活服务业建立节约机制,开展节电、节水、节气活动。争创绿色饭店,发展经济型酒店。倡导居民家庭节能型消费,推广使用变频空调、高能效家用电器等节能型产品。在有条件的社区、农村推广太阳能路灯,普及绿色照明。搞好节能服务工作,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诊断、技术咨询等服务。(由经贸局、供电局、旅游局负责)(五)重视交通节能。探索城市公交优化方案,推广普及低能耗、高技术公共交通车辆及调度管理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加强机动车年检年审,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的报废更新,积极推广使用大吨位和标准化交通运输工具;鼓励使用双燃料动力等环保车型,降低营运车辆单位能耗。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回程货物运输,减少空载,提高运输能效。继续鼓励现有出租车辆实施双燃料动力改造,更新车辆鼓励使用双燃料动力车型,鼓励单位、个人采用小排量车型。(由交通局、公安局负责)(六)推动农村、农业节能。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倡导以节肥、节药、节水、节地、节能为重点的节约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实行拖拉机报废更新制度,努力降低农业增加值能耗。(由农经局负责)(七)挖掘公共机构的节能潜力。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考核评价工作,鼓励实施办公楼空调、照明等系统节能改造,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加快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由机关事务局、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负责)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组织、社区和家庭,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由机关事务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供电局、监察局负责)(八)健全节能评估审查制度。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认真执行《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源头控制。凡年新增综合用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或年新增用电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一律不予备案、核准、审批和验收;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审批部门的责任。(由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高耗能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不办理用电等相关手续。(由经贸局、发改局、人民银行、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供电局负责)(九)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公布的淘汰类目录,加快淘汰小建材、小铸造、小印染、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小电镀等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限期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对经认定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技术、装备和产品),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信贷投入。对存在严重违法用能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对整改无望的高耗能企业、对不按期淘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由经贸局、供电局、环保局、人民银行负责)(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意见》精神,重点实施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区域工业生态化四大行动。继续在印染、皮革行业中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加大工业区内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企业以及重点用能、用水单位、列入“811”生态文明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省控重点用能、重点用水、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示范工业区、示范镇街道等创建工作,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由经贸局、环保局负责)(十一)鼓励发展热电联产。落实《桐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依托泰爱斯热电、新都绿色能源和濮院协鑫环保热电等企业,加快集中供热进程,逐步替代和取代原有的供热锅炉,努力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区内,不得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供热锅炉。(由经贸局、环保局、质监局、供电局负责)(十二)扎实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电网建设,深化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善电网电压序列优化改造工作。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合理运用电压调整手段,推广应用无功补偿设备,提高终端电压质量和功率因素水平。结合有序用电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重点保障居民和新兴产业用电。淘汰S7及以下变压器,推进节约用电。(由供电局、经贸局负责)(十三)推行绿色采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制度,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保证节能降耗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由财政局、采购办负责)(十四)推广新型节能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有利于促进节能工作的市场新机制,推进节能技术服务领域市场化、产业化。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为企业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管理等一条龙服务。严格资质认定,明确服务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由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十五)加强能源统计和重点行业用能监管。加强能源基础管理,重点抓好能源统计、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节能指导和检查,督促重点用能企业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制订节能奖励办法,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做好节能降耗情况月度、季度分析与预测预警,研究制定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强化建材、化纤、印染等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分析和监管,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由经贸局、统计局、质监局负责)(十六)加强能源计量和能效标志管理。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加快推广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新标准,对企业能源管理和用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能标准化项目建设,鼓励制订能源计量产业联盟标准,提高整个产业企业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指导用能单位积极开展三级计量考核和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能效标识规定的用能产品一律不予销售。(由质监局、经贸局、工商局负责)(十七)加大执法力度。重视能源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节能执法稽查制度;建立节能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稽查力度,提高节能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印染行业为重点,完成13家重点用能企业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监察任务。推进化纤、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和重点商场星级酒店的能效水平对标,对超标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由经贸局、统计局、质监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负责)(十八)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类文化载体,深入宣传节能降耗、低碳减排、绿色产业等理念,及时报道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不良行为,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逐步使节能成为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节能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公共机构和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点滴事情做起,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由宣传部、经贸局、妇联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要把节能降耗纳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坚定不移地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要善于利用“倒逼机制”,切实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节能降耗的作用,在结构调整中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督促、有成效,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常抓不懈。要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形成推动节能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政策支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依法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政策支持、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税务部门要落实节能以及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等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降耗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机构优先考虑节能项目的担保。(三)强化监督。根据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实行节能降耗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肃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市政府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要加强能源监测,并依法实行能源审计;同时,严格执行上级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或享受相关政策。(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市节能办的协调、督查和考核作用。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责任工作的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为掌握进展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有关部门的具体落实措施,须在9月30日前报市节能办(市经贸局内)。市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认真督查本意见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执行情况。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86号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桐乡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年均增长率达15%,至2011年6月末,全市共有在用特种设备9381台(套),特种设备数量位居嘉兴市第二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桐委〔201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基础,落实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镇(街道)日常监管、行业安全管理、质监安全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新格局;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完善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年事故率控制在0.55起/万台以下,年死亡人数控制在0.65人/万台以下。三、职责分工(一)生产使用单位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严格执行;切实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义务,保障设备更新、维修、整治、检验等安全经费的投入,加强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日常检验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设备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规定,自觉接受所在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二)部门职责。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发改、经贸、公安、教育、规划建设、卫生、交通、旅游、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同时,对本行业、本系统内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管理,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行业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三)政府职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保持机构、人员稳定和经费落实。要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范畴,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四个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治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四个率”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规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特种设备种类数量等实际情况,突出主要领域、主要时段、主要问题的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对气瓶、锅炉、城市燃气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二)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在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屡教不改或存在严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单位,要采取责令停用设备、停业整顿等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并限期整改;对需要由政府协调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质监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由所在地政府予以妥善处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监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常态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三)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岗位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主动申报并定期检验。到2015年底,全市各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努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发挥企业保障安全的主动性,全面提高企业安全水平。要健全特种设备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进安全责任落实;要健全监督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提高监管实效。要健全基层基础建设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含特种设备),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要完善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特种设备网络数据库和动态信息资源作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时效性。要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构建互动平台,形成监管合力。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特种设备基本安全知识以及先进典型经验,对忽视特种设备安全,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桐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桐乡市“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完成桐乡市“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试点工作,推进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遵循立足现状、强化基础的基本原则,以及先易后难、兼顾长远的基本策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建设原则和目标(一)建设原则:惠及居民,服务医改;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顶层设计,资源共享;综合配套,协同推进。(二)建设目标:1.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验证测试和应用“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成果,探索市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标准化社区、涵盖临床路径的电子病历系统、新型网络医疗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该项目建设,建立机制,落实机构,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建设奠定基础。2.2011年下半年,在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3521工程”建设嘉兴市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下,逐步推进市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五大应用系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综合管理),两大基础数据库(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一个信息专网的建设。3.2012年~2015年,逐步完成“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3521工程”建设内容,全面实现通过卫生信息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效率,切实达到卫生信息化助推医改的目标。二、建设内容(一)市(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立一个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上联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下接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网络,支持区域范围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部门业务应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整合。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2011年:启动信息平台软硬件建设,探索区域内卫生信息协同服务机制,并接入全省统一的卫生业务虚拟专网。2011年下半年:实现与嘉兴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对接,配合做好嘉兴市级平台的数据收集、整合、使用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2012年~2015年:持续进行信息平台软硬件建设,完成“一卡通”建设,实现支撑核心应用服务和五大业务应用的建设和部署,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二)五大业务应用1.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由国家统一开发基于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在我市市级信息平台进行部署,提升公共卫生的服务与监管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地区安全提供公共卫生信息支撑,为卫生决策提供支持,为公众提供服务。2.医疗服务信息系统:(1)网络医疗服务平台:其核心功能是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及预约诊疗、区域影像、区域检验、区域心电等内容。远程医疗涵盖远程会诊、远程培训与健康宣教、远程监护等。(2)社区健康体检系统:满足从体检单位(个人)管理、体检套餐制定、体检收费及核算、体检结果录入与审核、体检报告打印、体检数据接入与上传等功能。(3)门诊输液管理系统:基于区域无线网络,结合移动计算技术和移动识别技术,医护人员通过使用移动数字助理(PDA)实现接受病人呼叫、医嘱准确核对、身份确认识别等工作。(4)“健康面对面”IP视频电话:具备语音及视频通话功能、紧急医疗呼叫功能、个人健康数据查阅、上传等自助管理功能。2011年:桐乡市中医医院建设远程会诊、远程培训与健康宣教、远程监护、区域心电和预约转诊,石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远程会诊、远程培训、健康宣教和门诊输液管理系统。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健康体检系统和区域LIS系统。暂缓IP视频电话建设。依照前期经验和桐乡实际情况,逐步推广门诊输液管理系统,选择推广网络医疗服务平台。2012年~2015年:实现以市级医院为中心,上联省市(地)级医院、下联桐乡市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省-市-县-镇四级网络医疗服务体系。3.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现有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上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异地网络出院即时结报,对采集的新农合业务数据进行挖掘,并与市(地)级卫生信息平台进行互联。4.基本药物监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共享药品招标采购、配送、报销、使用等数据,根据监测管理需要,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基本药物监测管理的基础数据。同时,做好基本药物应用系统的对接和部署工作。5.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管理层级的不同,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等公共领域进行数据挖掘和综合分析,加强卫生财务的监督管理,提升卫生行业决策水平。此系统是区别于其他应用系统的垂直应用,需要依照具体情况,逐步选择开展该工作。(三)两大基础信息资源库1.电子健康档案基础资源库电子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三大传染病专项档案是健康档案的一个子集,其涵盖了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的管理。2011年上半年:完善桐乡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建档率达到90%以上,并完成传染病专项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与省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标准化数据传输。2011年下半年:扩大桐乡市居民健康档案的建设范围,进一步提高我市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现与嘉兴市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标准化数据传输。2012年~2015年:全面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与公共卫生数据、临床诊疗信息进行整合,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健康档案服务。2.电子病历基础资源库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临床诊疗过程的系统、规范记录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是电子健康档案的主要数据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核心,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电子病历内有效整合临床路径,更好地实现专科、专病的精细化管理。2011年: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桐乡市中医医院建设涵盖临床路径的标准化电子病历系统。2011年下半年:启动医疗机构电子病历、门诊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与市级信息平台标准化数据传输的建设,并在市(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汇聚后统一上传嘉兴市级卫生信息平台。2012年~2015年:所有市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三院、康慈医院、妇保院、濮院、石门、洲泉中心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电子病历系统,逐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院信息平台与市(县)级信息平台的对接。(四)一个信息专网为了满足数据安全、高效的传输需求,建立市(县)级卫生信息专用网络,向上联入地市级网络和省级网络,向下实现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系统接入。2011年上半年:启动市(县)级卫生信息专用网络的建设,向上联入省级卫生专用网络。2011年下半年:接入嘉兴市级卫生信息专用网络。2012年~2015年:持续完善网络建设,使用卫生部统一的卫生信息交换标准与上级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支撑健康档案数据集成和跨机构医疗服务协同。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11年7月前)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项目建设经办机构。2.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制定“国家数字卫生”样板示范区建设方案。3.落实项目立项和财政配套资金。按照项目任务,编制概算。4.对建设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在论证可行的基础上组织招标工作。5.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工。(二)实施阶段(2011年8~10月)1.编制各个项目实施计划,对各个项目的实施范围、时间进度、项目成本、质量控制和人力资源进行统筹管理。2.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市(县)级信息平台、标准化社区、电子病历、新型网络医疗服务平台的建设。3.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三)总结评估(2011年11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数字卫生”样板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样板示范区的建设经验。(四)改进推广(2011年12月)依照国家卫生信息化“3521工程”嘉兴试点工作的要求,选择样板示范区建设中符合地区实际需求、效果显著的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五)持续建设(2012年~2015年)依照“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规划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在上级部门的统筹规划下,稳步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建设,市政府成立桐乡市“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二)落实经办机构。成立桐乡市卫生信息中心,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拟定和落实我市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对系统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升级维护,保障卫生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三)确保配套资金。市财政按照样板示范区任务书要求,按省下拨资金进行1︰2配套,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国家数字卫生”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样板示范区建设的顺利实施和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区域卫生信息化的长期规划下,依照分步实施、逐年投入的原则,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明确责任分工。卫生部门是“国家数字卫生”样板示范区建设的实施主体,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应工作,按项目要求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财政部门保障试点项目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发改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项目论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共识,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我市卫生信息化水平。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8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1〕7号)精神,为推动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一、创建目标与指标(一)总目标2011年底前,建成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2年底前,建成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达到综合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减少慢性病疾病负担的目的。(二)工作目标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2.建立和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防治队伍建设。3.规范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三)主要指标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分别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成年人平均每天运动量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3.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二、创建工作内容(一)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充分利用示范区监测、专项调查、居民健康档案等已有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分析、掌握辖区居民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行动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撰写社区诊断报告。(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新发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糖尿病发病监测。定期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防控相关信息。(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通过设置宣传专栏、举办知识讲座、开设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并结合健康主题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面向全人群,通过举办群体性健身活动、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控制吸烟行动和示范创建等形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通过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等多种途径,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并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分类管理和干预。(六)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服药率和控制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七)开展肿瘤早诊早治对社区医务人员及居民开展癌症相关症状和预防控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健康体检,加强40岁以上人群的相关肿瘤标志物检测工作。(八)落实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药物治疗、转诊、社区管理和康复等工作,将病人信息纳入浙江省精神病人专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对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和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九)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免费服务。以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的儿童龋齿充填率应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0%;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三、创建工作要求(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文化(体育)、卫生、广电为成员单位的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卢达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起草、协调落实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二)明确职责教育局:负责制订辖区内学生健康教育计划,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科技局:负责相关技术支持、科研指导和科研项目立项、引进等。公安局、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及死亡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财政局:负责安排必要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按不低于国家经费200%的比例进行配套。文化局(体育局):负责规划、动员、组织全民健身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63 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卫生局:成立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应业务领域内的工作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和定期评估;开展社区诊断工作,完成社区诊断报告;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广电台:负责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设置慢性病防制宣传专栏;提供大众慢病防治知识宣传阵地。(三)保障机制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创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及双向转诊制度。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工业经济百家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9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桐乡市工业经济百家成长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桐乡市工业经济百家成长工程实施意见63文件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中小企业是我市工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和小企业成长发展,是保持我市工业经济整体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成长的“百家成长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两创”战略,以培育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发展成长为主线,以加快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创业创新为核心,引导和带动我市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变发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和优势的中小企业和小企业,着力打造我市科学合理的企业梯队结构。二、规划目标“百家成长工程”规划发展目标:从我市年63 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中重点选择100家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档次较高、成长潜力较大的企业,通过5年的扶持培育和鼓励推动,到2015年,入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翻一翻,基本实现家家超亿元。通过百家成长工程的推动和带动,规划到2015年,我市规模工业企业总数力争达到1000家,初步构建橄榄型的企业梯队发展结构。三、工作措施(一)建立“百家成长工程”企业培育成长信息库。通过企业申报和规模企业统计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百家成长工程”成长企业培育信息库,并对100家入围企业进行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动态掌握发展情况。(二)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对“百家成长工程”企业每年进行考核评价,对年度考核得分前40家企业,认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具体考核评价奖励细则另行制定。四、扶持政策(一)对当年度被认定为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设考核优胜一档和考核优胜二档,分别给予该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二)对入围百家成长工程,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规划目标的企业实行地方财政实得(指增值税和所得税)超比例奖励。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地方财政实得比上年度增长25%以上部分奖励给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地方财政实得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部分奖励给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地方财政实得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部分奖励给企业,奖励金额从1万元基数开始兑现。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百家成长工程”是加快发展我市中小企业和小企业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百家成长工程”由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二)加强企业成长培育服务。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和小企业融资的货币信贷政策;要进一步鼓励各类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小企业贷款担保力度;要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创业辅导和管理咨询;要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和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三)优化企业成长发展环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创造公平透明的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和规则,积极宣传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为中小企业和小企业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及时总结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典型发展经验,不断营造中小企业和小企业良好的发展成长环境。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栋兴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桐政发〔2011〕49号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王栋兴同志出生于1976年11月7日,系本市梧桐街道人,2010年8月21日晚在方圆网吧上网时,发现一男子偷了身边一上网人员的手机。他与同在网吧上网的姚强一起帮助失主追赶该名行窃男子,并在网吧三楼与二楼楼梯转弯处将其截住。该行窃男子在被扭送去派出所的过程63 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中,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向他们砍去,两人不顾危险与其搏斗。搏斗中王栋兴下颌、左手手指、左手臂上不同程度被菜刀砍伤,经鉴定为轻伤。在王栋兴和姚强的共同努力下,该男子最终被擒获归案。为表彰王栋兴同志为保护他人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高尚行为,弘扬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王栋兴同志记三等功一次。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姚强同志嘉奖的决定桐政发〔2011〕50号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姚强同志出生于1979年10月11日,系本市梧桐街道人,2010年8月21日晚在方圆网吧上网时,发现一男子偷了身边一上网人员的手机。他与同在网吧上网的王栋兴一起帮助失主追赶该名行窃男子,并在网吧三楼与二楼楼梯转弯处将其截住。该行窃男子在被扭送去派出所的过程中,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向他们砍去,两人不顾危险与其搏斗,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该男子最终被擒获归案。为表彰姚强同志为保护他人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高尚行为,弘扬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同志嘉奖一次。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桐乡市第五届文学艺术金凤凰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桐委发〔2011〕42号63表彰决定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桐乡市文学艺术金凤凰奖评颁办法》规定,桐乡市第五届文学艺术金凤凰奖评选工作经全市文学艺术团体、单位推荐,评委会评审,已评选出桐乡市第五届文学艺术金凤凰奖作品和提名奖作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一、桐乡市第五届文学艺术金凤凰奖作品(5件)1.《竹刻技艺》(工艺美术专著,叶瑜荪)2.《行书册页》(书法,曹建平)3.《河声入梦来》(散文随笔集,王士杰)二、桐乡市第五届文学艺术金凤凰奖提名奖作品(9件)1.《江南物事》(散文集,徐玲芬)2.《桐乡三跳》(民间文学专著,徐春雷)3.《缘缘人生——丰子恺画传》(丰子恺研究专著,吴浩然)4.《故乡情》(越剧,桐乡市越剧团)5.《瞻瞻的脚踏车》(舞蹈,蒋灵云、李潇娴)6.《菊乡新姿》(农民画,董雅芬)7.《鉴真大师画传》(连环画,戴卫中)8.《大兵不寇》(书刻,吕燮强)9.《佛眼看世界》(摄影,苏惠民)希望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以获奖作者为榜样,努力坚持党的文艺工作“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多出作品、多出精品,为建设文化名市、打造“人文桐乡”,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63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政务要讯▲7月1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副市长张江琳、朱红、周民、费玉林集中收看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三大倍增计划”。同日,嘉兴市农业县(市)长半年度工作会议在桐乡召开,副市长钱松华参加。同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和副市长张江琳、朱红、周民、费玉林参加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晚会。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环境整治工作。▲7月4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朱红接待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负责人。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桐乡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桐乡市第五届企业高管研修班开学典礼。同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贵州省委主委顾久来桐考察,副市长费玉林陪同。▲7月5日,市长朱海平研究交通工作。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周民、费玉林专题研究“三大倍增计划”。▲7月6日,市长朱海平参加中国玻纤发展战略研讨会。同日,市长朱海平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市委常委王尧祥和副市长张江琳、朱红、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参加。同日,市长朱海平陪同嘉兴市政协领导调研。同日,副市长张江琳督查永宁社区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研究信访包案工作。▲7月7日,市长朱海平研究审计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有序用电工作。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7月8日,市长朱海平研究科技工作。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接待商务部组织的中国入世十周年国内主流媒体记者团访问桐乡及巨石集团。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有序用电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崇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协调会议。▲7月11日,副市长朱红参加凤凰片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查推进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7月12日,市长朱海平接待中国银行嘉兴分行领导。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机构编制工作。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全市半年度人口计生形势分析暨新居民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会议。同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对全市档案开发和利用工作开展视察并召开调研会,副市长朱红参加。同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组。同日,副市长钱松华参加市残运会组委会成员会议。▲7月13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市编制委员会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会见雅达国际控股公司负责人。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周民研究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工作。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石门路学校道路建设、少体校新址区域高压线搬迁等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有序用电工作。▲7月14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朱红开展创卫督查。同日,市长朱海平召开镇长(主任)例会,市委常委王尧祥参加。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桐乡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山东现场会。同日,副市长周民专项督查梧桐街道同庆社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浙江汇泰科技有限公司后续处置相关事宜协调会议。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参加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7月15日,市政府各位领导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有序用电工作。▲7月17日,副市长周民赴洲泉镇调研20千伏电压优化改造后跳闸相关事宜。▲7月18日,市委常委王尧祥研究全市“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全市游泳场所安全整治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20千伏电压系列优化改造涉及洲泉供区线路频繁跳闸处置工作协调会议。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新都垃圾焚烧项目审计事宜协调会议。▲7月19日,市长朱海平接待嘉兴市人大领导和嘉兴市老领导。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庆北商贸综合体项目论证会。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市中医院迁建工程中期汇报与推进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中国工程塑料复合材料技术研讨会。同日,副市长周民考察工业项目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同日,副市长钱松华接待海盐县政府来桐考察两区建设。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参加服务业条线半年度工作交流会。▲7月20日,市长朱海平接听市长电话。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同日,市长朱海平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市委常委王尧祥和副市长朱红、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参加。同日,市长朱海平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王尧祥和副市长朱红、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参加。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桐乡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嘉兴领导来桐调研农村社区工作,副市长钱松华陪同。▲7月21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濮院、屠甸两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相关事宜协调会议。▲7月22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费玉林参加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同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质量强市工作督查组。同日,副市长周民会见华能集团浙江分公司负责人商洽有关投资项目。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参加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交流会。▲7月25日,市长朱海平研究公共资源交易工作。▲7月26日,市长朱海平主持市十四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市委常委王尧祥,副市长朱红、周民参加。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服务业招商项目。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同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7月27日,市长朱海平接待平安不动产投资公司负责人。同日,市长朱海平陪同嘉兴市委书记李卫宁调研。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全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同日,市委常委王尧祥研究市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楼宇移交启动仪式。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全市节能减排推进会。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带队赴三门县考察学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作先进经验。▲7月28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周民陪同市委书记卢跃东调研工业经济。同日,市长朱海平开展“八一”慰问。同日,市长朱海平参加宇石物流清洁能源车启运仪式。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张江琳、朱红、周民、费玉林接待海盐县政府领导一行。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仪式。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接待福建省上杭县党政考察团一行。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工业项目准入评估工作会议。▲7月29日,市长朱海平研究国企工作。同日,副市长朱红慰问环卫工人。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启新学校实施易地迁建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临杭经济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首期工作协调会议。▲7月30日,市长朱海平接待中组部领导。▲8月1日,市政府各位领导参加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十四届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费玉林接待雅达国际控股公司负责人。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同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副市长周民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八一”建军节慰问武警驻桐部队。▲8月2日,市长朱海平陪同嘉兴市纪委领导调研。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教育系统2011年暑期校长书记读书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工业投资项目奖励评审会。▲8月3日,市长朱海平研究文化工作。同日,市长朱海平接待中国建材集团领导。▲8月4日,市长朱海平参加巨石集团“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奖仪式。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钱松华参加防御第9号强台风(梅花)紧急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接待武义县政协领导。同日,市政府各位领导参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辅导讲座。同日,副市长朱红陪同浙江传媒学院党委书记奚建华、校长彭少健视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工程。▲8月5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钱松华陪同嘉兴市副市长柴永强检查防台工作。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上海日资企业专场招商会。同日,副市长张江琳参加永宁社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协调会。同日,副市长王尧祥赴浙江省博物馆(西湖美术馆)出席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于右任书法精品展开幕式。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幼儿园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桐乡市制鞋行业转型升级专家咨询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桐乡市南方电能有限公司关停工作协调会议。▲8月6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王尧祥出席桐乡市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暨苏沪浙皖友好城市武术交流展示大会开幕式。同日,市长朱海平参加国动委活动。同日,市政府各位领导开展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督查活动。▲8月7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桐乡市南方电能有限公司关停工作。▲8月8日,市长朱海平接待水利部领导。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张江琳参加市科技创业园开工奠基仪式。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钱松华研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桐乡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桐乡市佛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加快推进市区废旧制品收购点专项整治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8月9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费玉林研究服务业相关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关闭崇福华林五金电镀生产线相关事宜协调会议。▲8月10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副市长王尧祥、朱红参加市政府2011年重点投资项目推进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桐乡市“十二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意见》征求意见会。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带队赴建德市考察学习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经验。▲8月11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和副市长张江琳、王尧祥、朱红、周民、费玉林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同日,市长朱海平接待参加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创建工作现场会的领导。同日,副市长张江琳参加镇街道科技工作会议。同日,副市长钱松华参加省人大来桐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8月12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新兴产业和大企业发展情况督查组。▲8月15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朱红参加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发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日,副市长张江琳参加信访接待。同日,副市长钱松华参加土地卫片执法迎检工作部署会暨第一次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8月16日,市长朱海平接待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费玉林接待安吉县党政考察团。同日,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参加住房委员会会议。同日,副市长张江琳接待在杭省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同日,副市长王尧祥参加2011年度企业家结对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座谈会。同日,嘉兴市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工作现场会在桐乡召开,副市长朱红参加。同日,副市长费玉林接待福建漳州市政府考察团。▲8月17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和副市长张江琳、王尧祥、朱红、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质监工作。同日,副市长王尧祥召开市文化中心建设协调推进会。同日,副市长朱红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深化市区废旧制品收购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协调。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桐乡市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省级复查汇报会。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粮食加工企业有序用电工作。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桐乡市“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及《桐乡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规划》评审会议。同日,副市长钱松华接听市长电话。▲8月18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朱红、费玉林参加桐乡市养生综合服务社区项目签约仪式。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有序用电工作。同日,副市长张江琳接待中国工程院石碧院士一行。同日,副市长朱红召开《桐乡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征求意见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桐乡市临杭经济区光伏产业发展规划》评审会。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污水管网建设。▲8月19日,副市长张江琳参加市级重点项目评审会。同日,副市长王尧祥迎接浙江省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组检查。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桐乡市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省级复查反馈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全市污水管网建设推进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桐昆集团恒通项目协调小组成员会议。▲8月22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朱红陪同嘉兴市副市长柴永强调研。▲8月23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费玉林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调研座谈会。同日,市政协组织视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副市长朱红陪同。同日,南浔区党政考察团来桐考察,副市长费玉林陪同。63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8月24日,市长朱海平陪同嘉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立平考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63 政务要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总第22期)▲8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一行视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建设工作,市长朱海平、副市长张江琳、朱红陪同。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省级生态市复查工作协调会。同日,副市长周民督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日,副市长钱松华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石门湾现代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粮食功能区建设活动。同日,副市长费玉林参加嘉兴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会议。▲8月26日,市长朱海平研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同日,副市长朱红参加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建设情况与网民在线访谈活动。同日,副市长周民检查濮院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作。同日,副市长钱松华参加慈善总会2011年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8月29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王尧祥参加2010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汇报会。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2011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8月30日,市长朱海平、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和副市长张江琳、王尧祥、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同日,市长朱海平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同日,市长朱海平、副市长王尧祥接待团省委领导。同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督查组。同日,副市长周民召开关闭华林五金电镀生产线等事宜协调会议。▲8月31日,市长朱海平研究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开学相关工作。同日,副市长张江琳参加科普联席会议。同日,副市长周民接待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及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督查组。同日,副市长周民参加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人事任免任命:王建军同志任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期一年)。免去:免去许祖强同志的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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