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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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中市财政局责任清单主体责任1、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精准扶贫、政府设立基金及PPP项目等,下同)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财税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运行形势;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并结合财力状况,拟订市对县(区)、部门和企业的资金分配方案;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财税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市级预决算草案和调整预算

2、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和决算。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市级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财政票据的计划、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监督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和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和购买公共服务工作。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工作;负责制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7、负责按体制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投资

4、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2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2、负责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机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具体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3、负责按规定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财务业务培训。4、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开

5、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5、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6、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审核各地改革试点方案,跟踪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动态,总结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7、承担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根据省上授权,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省授权范围内的税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省授权范围内的税

6、收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市税务局负责按上级税务部门明确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2巴中市财政局责任清单序号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责任主体会计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2.审查责任: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真

7、实性审查。3.决定责任: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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