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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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转发县教体局《关于选拔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小学:现将县教体局《关于选拔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符合选拔条件推荐申报的教师,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整理填写各种表册证明材料,相关表册材料于3月10日前报中心校。附:《关于选拔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的通知》沂城街道中心校2017年3月7日附:关于选拔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

2、县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沂办发〔2013〕49号)和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沂水县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本次县里分配给教育系统领军人才数量为10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即教育系统推荐名额为15名。各学校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推荐均可报名。二、推荐选拔的对象、条件(一)申报对象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在岗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主要包括: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齐

3、鲁名师、省教学能手、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二)申报条件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贡献特别突出的和多次获国家级、省级以上奖项的首位人员,身体健康并仍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除此之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师德规范,能够正确践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师德高尚,无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学生购买指定推荐书目之外的教辅资料等行为。2.

4、长期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3.学科教学形成一定特色和风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引领本学科或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对推进学科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重要作用,能得到同行高度认可。4.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5.教育教学成果突出。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2名)1项市级教学科研课题,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

5、门颁发的教科研成果奖。(3)有正式出版反映自己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研究成果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著作,或主编、参编经市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4)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举办市级以上公开课。三、推荐选拔的程序沂水县教育系统领军人才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以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通过组织审核的方式产生。(一)推荐汇总。各学校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对本校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包括沂水县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申报书及其附件。附件一般包括:1.身份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2.荣誉证明(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证明);3.成果证明(承担项目、获得荣誉、奖励等);4.合同证明(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二)部门初审。县教体局对学校上报的申报人员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评审环节人员名单。(三)选拔评审。县教体局会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选进行评审。(四)考察公示。县教体局会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人选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批准确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和考察公

7、示情况,确定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人选。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教体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会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推荐评审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选拔的对象、条件和程序,积极组织和发动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真正把我具有领先水平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教育人才选拔出来。(二)履行职责,保证质量。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评选上的沂水县领军

8、人才,如五年内调离沂水县教育岗位,所发放的津贴全部收回。(三)严格程序,按时报送。请各学校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附件2要正反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审核、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县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版一并报送(邮箱:jtj2276339@163.com)。电话:2276339。附件:1.沂水县第二届教育系统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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