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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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己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社区娇正被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无疑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但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当前还存在着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非监禁刑适用比例偏低、社区矫正工作主体亟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等问题和制约因素,严重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关键词:社区娇正;非监禁刑中图分类号:DF7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11)03-0035-04一、我国社区娇正工作的发展现状社区矫正这一概念虽然对我们来说算是舶来品,但具有

2、社区矫正性质的实践在我国却早已有之。唐朝时就有“留养承祀”和“权留养亲”制度。留养承祀就是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若父祖老疾,无人奉养,可以不执行死刑,留其奉养父祖。权留养亲是指被判处流刑的罪犯,若父母老疾无人应侍,家无戚亲成丁的,可不必执行流刑,免于流配。明朝还规定,妇人犯罪,除奸及死罪外,责付本夫收管,其无夫者,责付有关亲属或邻里保管。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缓刑和假释等制度引进到我国,如《大清新刑律》(1911年)、《中华民国监狱规则》(1913年)等对缓刑和假释制度都作了具体规定。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

3、条例》将假释明确规定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1979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第一次从法律上对管制、缓刑、假释等制度予以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以及因特殊原因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在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实际上这就是社区矫正在中国行刑制度中的体现。进入21世纪后,社区矫正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200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黎明(化名)下达了一份特殊的法律文书__社区服务令,要求其到社区进行无薪社会服务两个月。这被认为是开创了我国大陆地区社区矫正的先河。2002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

4、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在全国率先开始了社区矫正试点。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6省市作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通知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2004年5月,司法部发布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分为总则、社区矫正工作的机构人员及其职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社区矫正措

5、施、社区矫正的终止、附则六个部分,对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开展社区娇正工作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2005年1月,“两院两部”又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将河北等12个省区市列为第二批试点。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的要求,对我国这项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予以认可和支持。2009年9月,“两院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6、特别是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就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2010年11月,中编办印发了《关于司法部基层司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批复》,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成立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司法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还规定对判处管制和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7、接触特定的人。2011年4月28日,“两院两部”印发《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对禁止令进行了细化规定,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从2003年我国启动社区娇正试点工作以来,各地重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建立了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矫正等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据统计,至2010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有304个地市、2053个县区、26676个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与此同时,全国已有25个省

8、市司法厅局、189个地市、1135个县区司法局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各地还普遍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工作队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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