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ID:21842765

大小:6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5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_第1页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_第2页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_第3页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_第4页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公告  (第22号)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1月27日  第一条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进行的义务植树活动,适用本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参

2、加义务植树活动。  驻本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公民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一定劳动量的整地、育苗、种树、管护等绿化任务。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十一至十七周岁的青少年,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  对依法不承担植树义务而自愿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予以鼓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全

3、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级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林业、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植树造林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每年三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提倡在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进行义务植树。  第八条义务植树应当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每年应当根据国家规

4、定及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义务植树的任务以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通知书应当明确义务植树的人数、植树地点、数量、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  从事植树造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单位和个人申请义务植树的,由当地绿化委员会予以安排。  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  前款规定以外的城镇适龄公民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农村适龄

5、公民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植树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  各单位应当按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报送义务植树登记卡,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对本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植树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按成活株数计算当年义务植树完成量。未完成的任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在第二年安排补种。  第十二条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

6、义务植树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  义务植树绿化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专款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  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保证义务植树所需苗木。  第十四条在国有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所有;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

7、林木,归集体所有。尚未确认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  林权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权属证书。  第十五条义务栽植的树木验收前由栽种者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管护;验收后,由林权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管护。  义务栽植林木的采伐、更新,变更或者改造义务建造的绿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可以依法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专项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  第十七条鼓励单位或者个

8、人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负责建设、管护和养护,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林木、林地和绿地的认种12全文查看认养活动应当接受林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林木、林地和绿地的认种认养不得改变产权关系。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种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林地、绿地的性质和功能。  认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