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

ID:21856986

大小:59.50 KB

页数:29页

时间:2018-10-25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_第1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_第2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_第3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_第4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第三条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分为指挥管理士官、专业技术士官、指挥技术士官和普通岗

2、位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称为指挥管理士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专业技术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指挥技术士官;其余的称为普通岗位士官。第四条士官管理应当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第五条总参谋部主管全军士官管理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士官管理工作。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一

3、)司令机关负责士官的编配、选拔、培训、调配、军衔授予与晋升、警告至撤职处分、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等工作。(二)政治机关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抚恤优待以及劳动教养、开除军籍等工作。(三)后勤机关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住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医疗等工作。(四)装备机关负责士官培训的武器装备保障工作。(五)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分别负责。第六条各级党

4、委、首长和机关对本规定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第二章配备使用第七条配备使用士官应当严格执行编制员额的规定。未编制士官的单位和岗位,不得配备使用士官;编制士官的单位,不得超编制员额配备使用士官。第八条配备使用士官应当严格执行士官服役等级和服役年限规定,坚持逐级遴选,梯次配备。同专业岗位高中级士官缺编的,可以配备使用本级以下各级士官。女士官最高服役年限按照所从事专业岗位编制等级执行。第九条配备使用士官应当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

5、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和经过各级各类训练机构培训的士官,应当配备到对口专业岗位。士官的任职命令必须按照编制岗位下达,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必须与任职命令相一致。第十条配备使用士官应当优先保障应急机动作战部队,优先保障高技术部队,优先保障基层连队。第十一条机关及其勤务保障单位不得随意借用士官,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应当经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由主管部门承办,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日。严禁将士官借用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第十二条士官因工作需要,拟代理干部职务2个月以上的,应当填写《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6、,经团级以上单位主官批准后,由政治机关下达代职通知。《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装入本人档案。第十三条士官原则上不得调动。确因作战、战备、训练等需要调动的,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程序和手续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士官在调入单位接收前发生的问题,由调出单位负责处理。第十四条专业技术士官不得随意调整专业岗位。确需调整的,应当填写《士官调整专业岗位审批表》,经具有相应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司令机关审批后装入士官本人档案。第三章选拔第十五条士官选取应当坚持依法办事、注重素质、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据编制和选

7、取计划、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审批权限办理。第十六条士官选取的年度计划,由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依据士官编制和配备情况拟制,逐级上报,经总部批准后下达执行。团(旅)级单位应当以书面通知形式,将上级下达的士官选取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士官选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七条选取为各级士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选取为各级士官,应当经过相应培训。(二)选取为中级、高级士官,应当分别具备高中(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三)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并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四)选取为指挥管理士官和指挥技术士官,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五)选取为高一级士官,应当在本级各个年度考评中均达到称职以上。义务兵士官学员服现役满2年的,由所在院校批准选取为士官。第十八条符合选取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选取:(一)在本级服现役期内,获得国家或者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荣获全军士官优秀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