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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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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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指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四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

2、确、便民的原则。第二章公示内容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第五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一)执法主体。公示执法处室和执法具体职责、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等;(二)执法人员。公开所有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三)执法依据。逐项公示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四)执法权限。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范围;(五)执法程序。公示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

3、、抽查频次等内容;(七)救济方式。公示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八)监督举报。公开接收执法行为监督举报的受理机构、地址、电话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第七条审批服务窗口主动公示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机构、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

4、录、申请书文本式样、监督部门、投诉渠道、是否收费以及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状态查询等内容。第三节事后公开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包括:(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单位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项目、许可时间、有效期限等;(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等;(三)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结果;第九条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一律公开。第三章公示载体第十条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包括:(一)网络平台。网络平台是行政执法公示的主要载体包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等

5、;(二)办公场所。在信息公开栏、专栏、明白纸、咨询台等,公示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第四章公示程序第一节事前公开程序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局网站予以公示,程序如下:(一)政策法规室牵头,组织局属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廊房[2017]54号)确定的工作分工,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公开;(二)执法大队牵

6、头,组织相关科室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形成《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公示,并报政策法规室备案;(三)局有行政许可职权的科室负责逐项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审定后报局政策法规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公示;(四)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编制局属各项行政执法流程图,提

7、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按程序向社会公示;(五)政策法规室根据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执法证件申领情况,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六)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整理将本部门其他应该事先公开的事项,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向社会公示;(七)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程序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相关公示内容。第二节事后公开程序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程序包括:(一)公开时限。(1)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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