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修正案(九)来看我国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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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侵占罪中非法占冇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内界摘要:我国刑法屮明确规定了佼占罪。佼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帷幕的即行为人处于非法占有的助攻冬季,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侵占罪侵害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它是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对其概念、犯罪构成以及,对“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和“非法占柯”的人尸以及理解尤K重要,把握好这些方面对更全面的认识侵占罪有重要意义。因此,本人将在本文屮详细闸述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关键字:侵占罪非法占有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目录一、侵占罪的概述3二、对“代为保管”的理解及认识3三、对“他人财物”的理解及

2、认识6四、关于拒不退还或交出的理解6五、对“非法占为己有”的认定7六、、&语7一、侵占罪的概述刑法第二冉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人,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K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罪失职行为人以非法占柯为目的,将自己代办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存,数额较大,枳不退还,以及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埔藏物非法占为己打,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力。它是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佼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力方式。本罪的构成耍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

3、所奋权。(2)客观要件:木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侃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冇,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①、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②、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奋刑事责任能力的然人均可构成木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而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时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带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荞埋

4、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川而延迟交换的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木罪论处。二、对“代为保管”理解及认识根据刑法笫270条第1款,“代为保管”指是指行为人取得财物后对财物的合法占有状态。代为保管的根裾是指对他人财物形成事实上的持有关系的类型和种类,在司法实践屮能够反映这种持奋、支配关系的类型奋两类:一类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如保管关系、租凭关系、借用关系、质押关系、承揽关系等;一类是通过实施的方式,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具体来说,主要冇下列儿种情形:1、委托关系委托,是指行为人基于委托关系占有他人财物。在这种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出于一种目的,基于对受托

5、人的信任,将某一事项交给受托人完成。受托人由此而获得了在委托期间对他人财物的保管权。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委托关系足极为常见的,委托事项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委托代为侃管财物、委托代购代买某种物品、委托代为转交转送某种物品、委托代为接收菜种财物、委托代为邮寄某种财物等。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代为保管,就是接受委托而保管。由此可见,委托欠系是合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一种常见方式。基于这种委托关系占有他人财物,就负杏对该财物的保管责任。如果行为人背信弃义,将委托持有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就足一种典型的侵占行为。⑤2、租赁关系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

6、益,承租人取得使用权、收益权,同吋负奋支付租金和合同期满或终止吋将承租财产返还出租人的义务。如果承租人闩后违反上述义务,非法将承租的财产占为己科,拒不退还的,即构成侵占。例如,出租汽车公nj将汽车交付给行为人丁使用,丁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将该汽车出卖,违法所得归自己所有,扪不退还,则就应该以佼七罪论处。⑥3、担保关系担保,是指确保债务的履行为H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物h设定的物权行为。山折保物而形成的物权,包括质权、留置权等。其中,质权是指为了扔保债权而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或者权利,以转移占冇的形式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将该财产变卖丼优

7、先受偿。⑦在质权关系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须将质物(及质权所设定的标的物)交给质权人占有,从而不再享有对质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M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侦权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井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屮优先受偿的权利。在上述质权和留置权的情况下,行为人因这种担保关系而获得了对他人财物的占冇权。但是这些占有权又有所限制,例如,在留置权中,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注意义务或者未经债务人M]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更不能将留置物出租或者抵押。在拘保关系解除以后,质权和留置权自然消失,行为人就负有返还质物的

8、义务,如果行为人将质物非法占为己柯,就属于侵占行为。4、借川关系借用,是指川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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