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存款纠纷存款纠纷抗诉案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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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存款纠纷抗诉案  1994年11月21日,诈骗犯石超(化名杜先得)到杨益君米厂购珍米,双方商定杨益君向石超供给珍米9270公斤,每公斤单价2.6元,运费1000元,共计货款25100元,次日带款提货。11月22日,石超按事先设定的骗局,要求将货款25100元存入蕲春县支行下属的城关储蓄所,杨亦表示同意,并与石超一起到城关储

2、蓄所,以杨益君的名义将全部货款存入该所。此时石超已将杨益君身份证骗到手,并向储蓄所工作人员约定此款凭身份证及密码888取款,若生意做不成,下午将款取走。而杨益君也对储蓄所工作人员讲:“取款时必须由其亲自来或亲笔信。”石超反驳说:“那生意做不成呢?”杨没作声。储蓄所工作人员按石超的约定将身份证、密码888留在储户预留鉴栏上。并将5100元账号为2236存折办好交给了石超,石与杨离开该所。当天下午杨益君将珍米装车,石超乘机将存折及杨益君身份证交给其同伙熊远龙,并告知其密码。熊持存折及杨益君身份证将251

3、00元存款取走。当晚七时左右车装完后,石超将事先伪造的假存折交给杨益君,即将大米运走。次日,杨去城关储蓄所取款,才得知存款已被人取走,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来石超、熊远龙被大悟县公安机关抓获,赃款、赃物已全部挥霍。  1995年9月20日,杨益君以蕲春县支行未按双方约定付款,致使存款被他人骗取,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蕲春县支行赔偿全部存款。  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益君系蕲春县支行下属城关储蓄所老储户,双方曾约定,非经原告杨益君本人或其亲笔信不予付款。当25100元存

4、入时杨再次明确强调按原约定办。而被告蕲春县支行城关储蓄所经办人员不听同所人员提醒,违背与杨的约定,支付存款给他人,应负本案主要民事责任。杨自己疏忽大意,使他人骗取存款有可乘之机,亦应负次要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于1995年11月26日作出蕲漕经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由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蕲春支行赔偿杨益君经济损失17570元以及利息1929元,共计19499元。  一审判决后蕲春县支行不服,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

5、民法院上诉。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于1996年4月16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后,蕲春县支行仍不服,向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符合民事诉讼抗诉条件,遂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1款第1项和第2项之规定,于1997年5月1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理由是:  1

6、、该案系储蓄存款纠纷,储户杨益居与蕲春农行城关储蓄所之间对杨益君与石超存入的25100元存款是否有取款方式的特别约定,是判决蕲春县支行应不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的事实依据。该案认定“杨益君与储蓄所口头约定取款方式,并经无利害关系人证实”的证据不足。银行工作人员证词及石超的供述都证实,杨益君提出“由他本人亲自来或凭其亲笔信取款”,当即遭到石超反对,杨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同时储蓄所工作人员对杨提出的条件也未表示承诺,当班会计记入储户预留印鉴栏的是凭身份证和密码888支取。二审判决所指“无利害关系人”,即银

7、行工作人员高金花,11月22日上午并没有上班,对杨益君、石超与储蓄所之间有无口头约定并不知晓。  2、二审判决城关储蓄所承担主要责任适用法律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活期存款,凭折支取。城关储蓄所兑付25100现金,既符合石超、杨益君与储蓄所约定的取款方式,也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是由诈骗案引起的民事纠纷。罪犯石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益君由于轻易将本人身份证交与他人,致使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本人承担本案的主要民事责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将此案发回黄冈市

8、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湖北省检察院抗诉理由成立。杨益君在城关储蓄所就取款方式口头约定的证据不足,其经济损失主要由杨益君疏忽大意造成,城关储蓄所凭存折付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没有过错。但城关储蓄所工作人员在杨益君与石超对存款取款方式存在分岐意见情况下,仅按石超约定付款,亦应负一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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