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ID:25578542

大小:65.68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1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_第1页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_第2页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_第3页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_第4页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和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依法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劳动

2、行政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管理和监察。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与监察职责是:(一)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二)检查、评价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并进行劳动条件分级;(三)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四)参与、监督用人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审批结案;(五)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及特种劳动防护产品进行安全认证和检验;(六)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发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各级卫生行

3、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的劳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省劳动行政部门对省属和中央、外省(市)、部队驻鲁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管理与监察,也可以委托所在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管理与监察。市地、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实施综合管理与监察。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设专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或聘任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职责与任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证》。第七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完

4、善责任制度,做好本行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行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督促用人单位执行;(二)负责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三)审查用人单位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四)审查和督促落实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使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五)按规定组织或参加用人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本行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5、。第八条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章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负全面责任。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和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二

6、条用人单位制定的生产技术工艺、安全作业和安全操作等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定期对劳动条件进行分级;对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治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保健津贴,并检查督促职工按规定使用。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不得擅自延长劳动时间。第十七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依法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

7、规章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十八条企业工会对本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权监督,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行为,有权要求治理或处理。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管理第二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劳动行政等部门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生产。第二十一条引进国外生产项目的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设备或者使

8、用国内相应配套的防护设备,并符合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下列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