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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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调查报告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近日,针对xx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性质定位、规模、内控制度、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面临很多发展瓶颈和风险。亟待通过出台制度,明确其定位及监管方式,保证其顺利发展。  一、xx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xx市从2009年成立7家小额贷款公司到2013年年末已经增加到了25家,从注册资本由1.4亿扩到了5.2亿。截止到2013年末,xx市2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5.3亿元,同比增长1.3

2、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规模的1.65%,虽然占比较低,但对于支持地方“三农”发展和解决微小型企业的资金缺口起到了补充与扶持的作用。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点及作用  一是程序简便,资金流动性强。从调查情况看,小额贷款公司坚持“手续简捷、方便快捷”的经营理念,只要客户符合公司的贷款条件,最长不超过3天就可以取得贷款。贷款对象主要以亲戚、朋友为主,多采用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主,也有部分抵押贷款。个别小贷公司对抵押物办理了他项权。其贷款审查程序简便灵活,主要通过对借款企业或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经营

3、情况、资产规模或了解程度进行判断。  二是期限短,利率高。小贷公司的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内,一个月(含)以内的贷款在占13%,三个月(含)以内的贷款占28%,六个月(含)以内的贷款占44%,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占15%。按照《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小贷公司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不得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0.9倍。xx市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一般都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2-3倍左右。虽然高于当地商业银行的利率水平,但由于小贷公司的贷款手续简便,门槛较低,控制灵活

4、,还远低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使得贷款供不应求。  三是平抑民间高利借贷。xx市民间借贷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农副产品收获期表现突出,这对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为民间借贷资金的合法化提供的平台,使民间借贷规范运作,从而促进金融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三、小额贷款公司潜在的风险  (一)利率市场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波动区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央行利率水平的变化将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的贷款利率及收益状况,尤

5、其是我国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情况下,央行多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利率的波动和变化加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风险。同时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的情况下,未来利率的市场化波动会进一步影响其经营状况。  (二)流动性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初,依据《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只贷不存”的特性,主要是考虑一旦小额贷款公司出现经营风险,甚至亏损倒闭,因其未吸收公众存款,所以并不会危及公共利益。因小贷公司资金贷放速度要快于资金回收速度,资金面紧张情况在所难免。  (三)操作风险  目前小

6、额贷款公司从人员构成上来看,普遍存在着人员少、专业技能弱等问题,而且大部分人员均未从事过金融业务,业务知识欠缺,极易产生操作风险,且所有公司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岗位和配备相应的人员。  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主体模糊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但没有金融机构的“身份证”,没有被监管部门列入监管范围,被媒体形象地成为“金融孤儿”。Xx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和银监局主要负责小贷公司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财政和工商部门负责企业

7、的财务管理与机构设立情况的指导,且缺乏对小贷公司监督手段和依据,导致小贷公司形成“谁都管,谁都管不着”的尴尬局面。  (二)税负重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因为其只发放贷款,并不吸收存款,只能算“类金融机构”,所以目前小贷公司的税赋不按金融机构来征收。这使得针对农村金融种种优惠补贴与之无缘。在缴纳税费时,小贷公司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并无差别。税费主要包括25%企业所得税,针对利息收入的5%营业税,城建税等。  五、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管主体和职责,使小额贷款公

8、司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明确监管主体。人民银行、银监会、金融办等部门应尽快联合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对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以及业务营运都纳入监管之中。二是要明确监管方式。目前,由于放贷人不吸收存款,无结算业务,不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单个放贷人的风险不会传导扩散危机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对于放贷人的监管可以实施不同于金融机构的非审慎监管。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系统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逐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越来越多,建议省政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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