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u 第21.5 条与第22 条程序冲突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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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SU第21.5条与第22条程序冲突及其解决朱榄叶*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文中资料截止2010年12月20日。【内容摘要】在WTO争端解决程序的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执行阶段,DSU第21.5条和第22条的实施会出现程序上的冲突,即通称的适用顺序(sequencing)问题。这一问题的产生是由于DSU当初设计的程序缺陷,实践中两个程序发生冲突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十五年实践的考察,作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即对DSU第21.5条和第22条作出相应修改。一、DSU规定的分析在WTO争端解决程

2、序中,一个案件经过专家组/上诉机构处理,其报告通过之后,任何一方对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是否得到执行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争端解决程序规则与谅解》(DSU)规定的程序在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解决。DSU为此设计了两个不同的程序——执行情况审查程序和贸易救济程序。执行情况审查程序依照DSU第21.5条而启动。该条规定:“如在是否存在为执行DSB裁决与建议所采取的措施或此类措施是否与WTO涵盖协定相一致的问题上发生争议,则此争议也应通过援引这些争端解决程序加以决定,包括只要可能即诉诸原专家组。专家组应在此事项提交后的90天内散

3、发其报告。”DSU第21.5条。这就是所谓的执行审查程序,也被称为第21.5条程序。从这一规定我们注意到,第21.5条对哪一方可以提出执行情况审查,提出执行情况审查的最后期限都没有规定。实践中,有26个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在执行期结束后经历了执行情况审查程序(其中4个报告经历了第2次执行情况审查),其提出时间从执行期满立即提出,到执行期满后数年,甚至执行期满后10年提出,这个案件比较特殊。美国和加拿大在欧共体荷尔蒙案中得到DSB授权中止减让。欧共体认为自己已经履行报告的建议和裁决,而美加继续中止减让违反了WTO的规定

4、。欧共体没有提出执行情况审查,而是另行申诉称美加违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都认为这个案件应该由原案件当事方提出执行情况审查,欧共体于是提出执行情况审查。相差非常大(见附表一:执行情况审查专家组/上诉机构工作情况)。如果仅看这一条规定,胜诉方或败诉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届满后任何时候提出执行情况审查的请求,不存在程序上的任何问题。但如果将这一条与第22条所规定的程序结合在一起分析,则能看到问题的所在。DSU提供的贸易救济途径规定在其22条。DSU第22.2条规定:“如有关成员未能使被认定与一适用协定不一致的措施符合该协定,或未能

5、在按照第21.3条确定的合理期限内符合建议和裁决,则该成员如收到请求,应在不迟于合理期限届满前与援引争端解决程序的任何一方进行谈判,以期形成双方可以接受的补偿。如在合理期限结束期满之日起20天内未能达成令人满意的补偿,则援引争端解决程序的任何一方可以向DSB请求授权中止对有关成员实施使用协定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DSU第22.2条。根据这一规定,在报告执行期满后胜诉方如果认为被诉方没有执行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可以直接与败诉方协商补偿。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执行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的期限确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双方协商确

6、定执行期、仲裁确定执行期、专家组报告直接提出执行期建议、败诉方单方面宣布执行。不管以何种方式确定执行报告的合理期限,根据DSU第22.2条,如果在合理期限届满后20天内双方无法达成关于补偿的一致意见,胜诉方可以向DSB申请授权。DSU第22.6条规定:“如发生第2款所说情况,则应请求,DSB应在合理期限结束后30天内,给予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授权,除非DSB10经协商一致决定拒绝该请求。但是,如有关成员反对提议的中止程度,或声称一申诉方在请求根据第3款(b)或(c)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时,第3款所列原则和程序未能得到

7、遵守,则该事项应提交仲裁。……仲裁应在合理期限结束之日起60天内完成。”DSU第22.6条。仅从第22.2条的规定来看,胜诉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到来20天后提出要求中止对败诉方的义务,似乎该款只规定了提出请求的最早时间(合理期限结束20天后)而没有规定最后期限,但结合第22.6条的规定,就可以知道,当初程序的设计者是希望建立一个快捷的程序,即胜诉方在合理期限到期20天后立即提出,而DSB在合理期限到期30天内需作出授权,如果败诉方反对胜诉方提出的减让或中止水平,也应当在同一次会议上提出,并经DSB提交仲裁,而仲裁的裁决要

8、在合理期限到期60天内作出。根据这一程序,仲裁人最多只有40天的时间作出裁决。这个时限是根据合理期限一到一方就提出,并且当天就安排在DSB议程中讨论,而另一方立即提出反对并要求仲裁,仲裁人人选同日确定计算的。在实践中,各个阶段都需要时间,因此仲裁决定没有一个是在合理期限到期后60天内作出的。如果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这一程序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二、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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