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ID:27038049

大小:97.0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1-30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_第1页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_第2页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_第3页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_第4页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河办发〔2018〕22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函〔2018〕14号)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召开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推荐

2、评选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推荐的范围主要是2013年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以来为维护我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其中,模范集体21个,模范个人26名(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二、评选条件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

3、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在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18—(四)在支持少数民族脱贫致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六)长期从事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

4、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防巩固,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三、推荐要求(一)推荐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二)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名额分配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艰苦地区和农村倾斜。一般不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党委、政府,严格控制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荐数量。(三)推荐的模范个人中,应考虑民族成份的代表性。根据自治区要求,将指定相关县(区)推荐有关民族的代表参加模范个人的评选。在推荐的自

5、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人选中,妇女代表不低于全市推荐人数的20%。(四)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指以往曾获得全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表彰),除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18—(五)各县(区)请按照名额分配表所列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评选。四、组织领导推荐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河池市推荐评选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唐标文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韦朝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宏副

6、市长副组长:韦鸿臻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潘扬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平市民宗委主任成员:苏宏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樊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柯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障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李卫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洪浩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韦炳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乔彩荣市审计局局长韦东禄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兰耿灯市民宗委副主任—18—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委),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潘平同志兼任。推荐评选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各县(区)、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按

7、照程序进行。请各县(区)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河池市推荐评选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评选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五、评选程序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层层把关负责,确保推荐评选质量。具体工作程序为:(一)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负责对本县(区)、本单位推荐对象的审核、公示及报送工作。所推荐的对象,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河池市推荐评选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河池市推荐

8、评选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