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际经济法第二章c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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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1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二、CISG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适用CISG的合同(1)营业地主义——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合同CISG第1.1条(a)项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所谓营业地,是指固定的、永久的、独立进行营业的场所。(例如外国公司驻中国的代表处或联络处,法律地位属于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权利义务都有委托人承担,不属于公约意义上的“营业地”)营业地积极冲突时:交易一方存在多个营业地

2、时营业地判断标准为CISG第10条(a)款: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消极冲突时:当事人没有营业地,以惯常居住地为准。(10条(b)款)2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2)公约的扩大适用——根据国际私法规则适用公约CISG公约第1.1条(b)项规定:“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本公约也将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据此,只要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即使这些国家并非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

3、按照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该规定的意图在于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但通过国际私法规则而援用公约将使得法律适用产生不确定性,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对此条款予以保留。3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2、不适用CISG的买卖公约只调整货物买卖,非货物交易《公约》不适用。对货物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点:(1)六种不适用于《公约》的货物交易(CISG第2条)一是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买

4、用作这种使用的;二是经由拍卖销售的物品;三是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销售的货物;四是股票、公债、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五是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六是电力的买卖。(2)《公约》不适用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4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3)混合合同(CISG第3条)公约规定了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劳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合同(卖方不卖货而卖服务),也不适用于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买方不买货,而买服务)。例如我国沿海地区的来料加工贸易,由外国或港澳台提供原料,由境内企业加工制

5、造后运出,并由境外企业支付加工费。——买卖的实际上是劳务,不适用公约。3、CISG不涉及的事项(CISG第4、5条)(1)买卖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等——合同的有效性由各国合同法规定;5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2)买卖标的物所有权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及买卖合同能否切断第三人对已出售的货物固有的权益问题;(3)买卖的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或损害的责任问题——卖方产品责任问题,属于产品责任法或消费者保护法调整,各国可以做出各自规定。三、CISG对我国的适用问题中国于1986年12月11日批准加入CISG,公

6、约于1988年1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我国在核准CISG时,根据公约第95条和第96条的规定,声明对第1(1)(b)项和第11条的规定作保留。6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介绍1、适用范围保留——1(1)(b)项即我国不同意根据公约第1.1条(b)款而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我国仅承认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据此,如果中国当事人与营业地位于其他国家(该国未参加公约)的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第三国法律,即使第三国为公约缔约国,也不能援用该第三国之国际私法转而适用公约。2、书面保留即我国当事

7、人与营业地位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对合同进行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自从1999年我国《合同法》生效后,在实践中已允许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故对CISG公约的书面保留已滞后于国内立法和实践的新发展,应尽快予以撤回。7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订立8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基本民事合同一样,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要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简称合意。合意由两方面组成,一是要约(发价),一是承诺(接受)。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未作规定,但《合同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要约(Offer)根据

8、公约第14条(1)款规定:“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构成发价。”通常提出建议的人为要约人,或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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