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第二章 法学系0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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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IEL基本原则的概念、特点二、经济主权原则三、公平互利原则四、全球合作原则五、有约必守原则一、IEL基本原则的含义、特点含义:得到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公认的、贯彻体现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精神。特点:1、有普遍效力,被公认的2、贯穿于各个部门,贯穿始终3、作为国际经济法其他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指导,可以作为原则性的指引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一)含义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二)历史发展1962年《关于国家对天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宣言》→1974年《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建立新的国

2、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三)内容1、各国对本国一切经济事务有完全、充分的自主权,不受外来干涉。2、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跨国公司不得干涉所在国的内政。4、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回,国有化、征收或征用,包括有关国有化引起的争议均应交由国内法进行管辖。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三、公平互利原则什么是“公平”(公平equity与平等equality)《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国际经济新秩序应当建立在彼此公平相待的基础上,国际社会一切成员国应当根据公

3、平原则,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借以消除经济差距,达到共同繁荣。实践:非互惠的优惠待遇non-reciprocaltreatment→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四、全球合作发展原则(一)含义:在充分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的基础上,各国应当履行国际合作义务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战后逐渐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二)内容:1、必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尊重其发展权。2、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五、有约必守原则古老民商法基本原则→条约必须遵守、合同(契约)必须遵守,否则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确定:197

4、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要求各国都“真诚地履行各种国际义务”。▲对此原则的限制:1、合同或条约必须合法、有效。2、情势变迁的制约我国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我国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二)(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5、(8)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即当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情势变更”的含义:在合同依法订立且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初作为合同订立基础或前提的有关事实和情势,由于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无法预见的根本变化。→显失公

6、平《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承认可以援引“情势之根本改变”作为终止条约或退出条约的依据,使“情势变迁”原则正式成为国际上的法律规范。▲案例(1)2008年1月1日,甲借给乙100万美元,无利息,约定乙于2010年返还甲1000万卢布。合同订立时美元与卢布的比率为一比十,临近还款时,卢布大幅贬值,美元与卢布的比率为一比五十。(2)职业炒家钟某与甲签订合同,约定甲交给钟某5亿元炒股,成本由甲承担,钟某提成利润的50%;亏损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钟某不承担责任,亏损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钟某承担20%的责任。正当钟某信心百倍之时,中国股市积累的问题发生总

7、爆发,股票指数由一万一千点跌至一千一百点。一、条约缔结时存在之情况发生基本改变而非当事国所预料者,不得援引为终止或退出条约之理由,除非:(甲)此等情况之存在构成当事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必要根据;及(乙)该项改变之影响将根本变动依条约尚待履行之义务之范围。二、情况之基本改变不得援引为终止或退出条约之理由:(甲)倘该条约确定一边界;或(乙)倘情况之基本改变系援引此项理由之当事国违反条约义务或违反对条约任何其他当事国所负任何其他国际义务之结果。《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六十二条→“情势变更”适用的要件:1、发生时间必须在缔约之后。2、发生的改变必须

8、是根本性的。3、结果是丧失了当事国当初同意接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基础或基本前提。4、影响是将根本改变依据该条约尚待履行的义务的范围。5、原因必须不是当事国本身的违约行为。6、适用对象必须不是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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