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研究报告—兼对我国-公司法第179条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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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研究——兼对我国《公司法》第179条的检讨刘燕北京大学副教授    内容提要:资本公积是否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是我国证券市场中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触及到公司法利润分配制度的核心。从法律与会计的双重视角对资本公积进行的考察表明,资本公积的构成可能主要依赖于公司财务会计规则的界定,但其功能及其实现方式则完全是公司法中的命题,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构成了资本公积补亏的法律约束条件。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缺乏对公司理财行为的关注,客观上为公司的财务操纵提供了一种庇护。  问题的提出  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补亏是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中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等制造资本公积,然

2、后用资本公积补亏,迅速扭亏为盈。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初郑百文-三联重组事件。当时,郑百文董事会拟用2.5亿元资本公积金和1822.17万元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然后再将三联豁免的14.47亿元债权形成资本公积,并用该资本公积冲抵累计亏损,如此,郑百文的巨额累计亏损将迅速减少到零。[1]这样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财务游戏一时令市场人士、特别是会计专业人士瞠目结舌。.---  就一般理解而言,亏损是经营活动的一种结果,弥补亏损通常是在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的事项,应动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余公积或当年利润。而资本公积归集与出资有关的资金来源。出资与经营收益是股东权益中的两个完全不同的部分。因此,长期

3、以来的会计实务是不用资本公积补亏的。[2]  尤其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郑百文此举让监管者为抑制证券市场基于财务目的而年终突击重组的努力大大地打了折扣。由于原有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许可公司将债务重组收益纳入利润,因此有亏损之虞的公司纷纷年底突击债务重组。鉴于此,财政部于2001年初进行修改会计准则,要求债务重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不得计入利润。人们普遍认为,这将使一大批“T”公司借助债务重组收益而实现快速扭亏的道路受阻。然而,如果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重组收益是否通过“资本公积去弥补亏损”这一中介依然“充当”了利润?  我国《公司法》本身没有明确规定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补亏问题。然而,《公司法》

4、第179条关于公积金用途的规定[3]包括了“弥补亏损”,该条所使用的“公积金”这一笼统称谓,似乎可以解释为应当包括“资本公积金”在内,从而悄然打开了资本公积补亏的大门。事实上,该条也成为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公积进行财务游戏的借口。.---  或许因为资本公积补亏主要表现为一种会计处理事项的缘故,我国的公司法研究中鲜有人对此予以关注。笔者认为,资本公积既是一个会计概念,也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资本公积补亏作为广义上的利润分配范畴,涉及到公司法最核心的问题,即公司在商业决策上的自主权与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它在公司法发展的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公司法》关于资本公积

5、金的条款(即第178条、第179条)过于简略,缺乏对实践中公司财务运作具体方式的关注,无法为公司自主且合规的财务运作提供指导,相反却成为各种财务操纵手段的保护伞,违背了公司法作为一种利益平衡工具的初衷,亟待进行全面的修正。  在下文中,笔者将从公司法与公司财务的双重视角对资本公积补亏问题进行分析,揭示资本公积的传统含义与现代经济条件下的具体内涵,探讨传统公司法规范资本公积的目的与实现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将进一步对我国《公司法》第179条给予检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资本公积的构成——财务会计的视角  资本公积作为公司法中的概念,最为人熟知的基本形态是股票溢价。但是,随着近年来

6、资本运作的普遍化,资本公积的内容越来越庞杂,完全改变了原来资本公积的含义。相当多的所有者权益增长或者帐面上的增长,既非来自所有者的出资,也非源于企业的保留盈余,主要是由于特定会计处理程序而引起的。在没有更合适的会计帐户对它们加以反映的条件下,它们统统被归入资本公积项下,以至于资本公积帐户实际上成为一个会计上的“聚宝盆”。因此,回答资本公积是否能够用于弥补亏损的问题,必须首先考察资本公积的具体构成。.---  我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自1998年

7、开始,财政部发布的《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以及若干补充规定[4],以及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陆续列举了十余个项目,它们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与出资有关但不计入股本的现金或实物流入  这是资本公积最基本的构成形式,包括资本溢价、股票溢价、新股发行时冻结申购资金的获得的利息,统称为“股本溢价”。其中,资本溢价或股票溢价是最典型的资本公积金项目。公司新股发行时冻结申购资金的获得的利息可能只是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一个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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