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122.1-2010 可可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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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CGF122.1-201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122.1—2010可可制品2011—02—10发布2011—03—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CCGF122.1-2010可可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可可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

2、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2产品分类2.1产品分类及代码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1122122.1分类名称食品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可可制品2.2产品种类可可制品分为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可可粉、可可脂等产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可可制品:是指以可可豆为原料,经清理、焙炒、破碎、壳仁分离、研磨、压榨、破碎细粉、冷却结晶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可可仁:以可可豆为原料,经清理、筛选、焙炒、脱壳而制成的产品。可可液块:以可可仁为原料,经碱化(或不碱化)、研磨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可可饼块:以可可仁或可可液块为原料,经机榨脱脂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3、可可粉:可可饼块经粉化制成的产品。可可脂:以纯可可豆为原料,经清理、筛选、焙炒、脱壳、磨浆、机榨等工艺制成的产品。4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可可制品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销售额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5CCGF122.1-2010表2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销售额/万元≥5000≥500且<5000<5005检验依据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

4、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512粮油检验粮食中粗脂肪含量测定GB/T5530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GB/T5532动植物油脂碘值的测定GB/T5534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5535.1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GB/T5535.2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己烷提取法GB/T20705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GB/T20706可可粉GB

5、/T20707可可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抽样6.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优先抽取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kg)。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在企业成品仓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20kg,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kg5CCGF122.1-2010)抽取2个包装;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kg)抽取样品量至少

6、为2kg,不少于4个包装。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在企业成品仓库抽样时相同。大包装产品所抽取样品中1/2为检验样品,1/2为备用样品;小包装产品所抽取样品中3/4为检验样品,1/4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6.3样品处置样品应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封样单上签字并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

7、真实性。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要求(如冷藏等条件),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6.4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可可制品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7检验要求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3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重要程度及不合格程度分类A类aB类b1可可脂cGB/T20705GB/T20706推荐性GB/T5512●2游离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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