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外国语学院章程.doc

安徽外国语学院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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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章程为规范安徽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办学行为,实现办学目标,保障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校名、校址第一条校名: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二条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2号。第二章性质第三条学院是由合肥科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投

2、资主体投资举办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第四条学院业务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第三章办学宗旨第五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优化结构、特色发展,改革创新、质量至上的办学宗旨,秉承“学兼中外、知行合一”校训,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外语本科专业人才。第四章办学规模第

3、六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计划到2015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8000人,其中本科生5000人,专科生3000人。2011年拟招收首届本科生500人。第五章办学层次和教育形式第七条学院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普通专科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八条学制:本科4年,专科3年。第六章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第九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及学院办学条件,建设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为主体,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

4、应用型本科院校。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及职权第十条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依法委派的代表、院长、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人,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设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均通过选举产生,产生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召开董事

5、会:(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联名提议时。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董事参加方能召开。董事会对所讨论的事项需要形成决议时,董事会成员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表决。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表决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的

6、,视为弃权。讨论一般事项时,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同意即可。讨论下列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董事投票表决同意方为通过:(一)聘任、解聘院长;(二)修改学院章程;(三)制订学院发展规划;(四)审核批准学院的预算、决算方案;(五)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六)学院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学院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等院级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并实施考核、奖惩;(二)修改学院章程;制定学院基本规章制度;(三)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

7、集办学经费,审核批准预算、决算;(五)制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七)决定学院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章管理体制第十八条学院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享有办学重大事项决策权。董事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的聘任由董事会提出,报安徽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第二十条 院长是学院最

8、高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学院日常工作。在院长的职权范围内,院长可代表学院对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院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学院基本规章制度;拟定学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教职工编制定额;(三)提请聘任和解聘学院处(室)行政主要负责人;聘任和解聘除处(室)行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学院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考核的奖惩;对学院副院长、院长助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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