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相关引用标准;_201134412101849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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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2011-××-××实施2011-××-××发布配制食醋Blendedvinegar(征求意见稿)SB/T10337—2011代替SB10337—2000ICS67.220.10X661SB/T10337-2011前言本标准代替SB10337-2000《配制食醋》。本标准与SB10337-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相关引用标准;——修改了配制食醋的定义;——修改了感官特性中的滋味要求;——修改了感

2、官特性中的体态要求;——去除了卫生指标及其试验方法;——增加了外包装标志的相关要求;——去除了贮存要求中保质期的相关要求。本标准由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委托中国调味品协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B10337-2000。ISB/T10337-2011配制食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食醋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调味用配制食醋,不适用于保健用配制食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

3、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03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冰醋酸)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5009.41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8187酿造食醋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

4、量计量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配制食醋blendedvinegar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且其添加比例不得少于50%,与冰乙酸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食醋。4技术要求4.1主要原料和辅料4.1.1酿造食醋应符合GB/T18187的规定。4.1.2冰乙酸应符合GB1903的规定。4.1.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3SB/T10337-20

5、11表1 感官特性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具有产品特有的香气滋味酸味柔和,无异味体态澄清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酸(以乙酸计),g/100mL≥2.50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0.50注:使用以酒精为原料的酿造食醋配制而成的食醋不要求可溶性无盐固形物。4.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试验方法本试验方法中实验室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以上(含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除另有注明外,均为分析纯。5.1感官特性按GB/T5009.41第3章检验

6、。5.2总酸按GB/T5009.41第4章检验。5.3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按GB/T18187中5.4规定的方法进行。5.4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6.1产品由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6.1.1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1.1出厂检验6.1.1.1.1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6.1.1.1.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特性、总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6.1.1.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超过6个月,恢

7、复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对质量有争议,需要仲裁时。3SB/T10337-20116.1.2组批同一条件、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1.3抽样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袋),分别做感官、理化检验和留样。6.1.4判定规则6.1.4.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为合格品。6.1.4.2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取备

8、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7标签7.1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配制食醋”,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不得将“配制食醋”标注为“酿造食醋”。8包装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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