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案例(2010.8.20).doc

税务会计案例(2010.8.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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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案例2009年10月41目录案例一:工厂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3案例二:建筑安装公司工程收入不应扣除工程设备款5案例三:代垫材料费也缴营业税6案例四:这起税案能不能移送?6案例五:银行的手续费收入应该纳税8案例六:是缴纳营业税还是缴纳增值税?9案例七:史密斯先生是否是居民纳税人?10案例八:实行年薪制的个人所得税计算12案例九:不能忽视“货物贱卖”14案例十:货款长期挂账,只为逃避税收15案例十一: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购进在建工程材料抵扣进项税额16案例十二:以资产作材料,偷漏增值税和所得税案18案

2、例十三:利用运费进行偷税案例分析20案例十四:企业为我购车为何要我缴税22案例十五:票、货、款一致的虚开把戏24案例十六:电风扇厂以物易物偷税案25案例十七:某商业企业发生短缺,不转出进项税额26案例十八:检查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28案例十九:石油公司隐瞒收入偷税案件29案例二十:隐蔽在“其他业务收入”里的税款29案例二十一:“废品损失”账中的偷税文章31案例二十二:金银饰品加工店的如意算盘32案例二十三:偷漏房产税33案例二十四:偷漏房产税34案例二十五:“耗油”的货车35案例二十六:北京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

3、公司应缴未缴税款案37案例二十七:法尔莫公司案例3941案例一:工厂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正文】基本情况::一新建制药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制药厂的许多附属厂房、仓库等尚未建好,所以只好边建设,边生产。开始,制药厂都是委托建筑、安装单位为其施工。到了2007年底,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于2008年初成立了一支非独立核算的工程队,专门从事厂内附属设施的建造、安装和维修。2008年9月下旬,工程队为了给厂里建造两座成品仓库,申请厂部为其采购500吨钢材,在报经厂长批准后,由厂原料科于10月上旬将钢材采购进

4、厂里,并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价款150万元,税额25.5万元)交厂财务科报账。财务科将该批钢材记入了“原材料”账户,并抵扣了进项税额25.5万元。紧接着,工程队便陆续将原料科采购的钢材领用到两座成品仓库的建设中,财务科的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150万元(合计数),贷:原材料150万元。”2000年12月底,国税征收分局在对制药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核时,认定制药厂工程队在2008年10月~12月间领用的150万元的钢材应转出进项税额。于是补征了制药厂25.5万元的增值税。2009年7月,工程队为厂里建造

5、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终于完工交付使用了。厂部按照决算报告(210万元)扣除厂部为其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后,将60万元的工程余款汇给了工程队。2001年12月,第二座成品仓库也完工交付使用了,厂部按照200万元的决算报告将工程款又汇到了工程队。这两份决算报告里共含有厂部为其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款。2010年1月,市地税局在对制药厂进行2001年度纳税情况检查时,认定制药厂工程队为制药厂建造的两座成品仓库应按决算金额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即补缴营业税(210+200)×3%=12.3(万元)。制药厂对工程队采购的150万

6、元钢材已经在2008年12月补缴了25.5万元的增值税,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案例分析:对于国税分局补征制药厂的25.5万元的增值税,虽然制药厂工程队在领用厂部的150万元钢材时,制药厂财务科作的会计处理是借记“其他应收款”41,贷记“原材料”,但由于制药厂工程队是制药厂内部的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所以工程队为建造制药厂成品仓库领用钢材的行为,实质上是制药厂将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一种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

7、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均属于《增值税条例》所指的“非应税项目”。而《增值税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国税征收分局要制药厂用于成品仓库建设的150万元钢材的进项税额25.5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是有依据的。其次,厂工程队建造的两座成品仓库是否应该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

8、191号)规定:“对企业(单位)附属的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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