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及补交办法

石家庄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及补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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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及补交办法2011-10-1816:05:55向日葵保险网[导读]: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整体参保的单位补缴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逐一核实职工身份、工作履历和原始工资发放表。  ■含未参保单位和人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停产、半停产企业,中断缴费人员  ■中断6个月内补缴不收滞纳金   ■补缴个人缴费部分,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  备受石家庄市民关注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工作全面启动了,不同对象的养老保险费怎么缴纳、中断缴费的个人和单位按什么比例缴费……昨日,本网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2、 ■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政策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整体参保的单位补缴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逐

3、一核实职工身份、工作履历和原始工资发放表。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签证。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原单位公示后方可纳入补缴范围。  (三)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进行社保登记,补缴完成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四)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工作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进行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

4、限。(五)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续缴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补缴政策  (一)符合冀劳社[2007]3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对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企业应从领取营业执照次月(不早于1996年1月)起,以职工当年实际工资为基数,按当年全省企业和个人费率补缴养老保险费,免缴滞纳金,但单位和个人需按省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利息。  (二)

5、对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本人自愿为原则,允许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退役复员(不早于1996年1月)起,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补缴养老保险费,免缴滞纳金,但需按省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利息。  ■停产、半停产企业补缴政策  (一)暂无缴费能力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其缴费申报应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要求企业按月申报,社保机构按月结算,形成应缴费额。企业有缴费能力时,可随时补缴欠费。  2、企业不按月申报缴费的,社保机构按上月单位缴费额的100%核定当月应缴额。并将核定情况按月以《养老保险费核定通

6、知单》形式传递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强制征收。  3、企业连续12个月不申报缴费的,社保机构从第13个月起变更单位和个人参保状态,做参保中断处理。  (二)长期不申报、已做参保中断处理企业的补缴  各级社保机构与停保企业联系,联系不上的单位,可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在2009年6月30日前,可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29号文件办理补缴手续。  ■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政策  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

7、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2006年1月以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对于曾参保的企业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参保的,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断保期间按中断缴费处理。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在缴费查询期内,本人提出缴费基数不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属实的,由单位和个人补缴少缴、漏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个人改记缴费基数,并重新打印对账单。超过缴费查询期的不再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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