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整合的制度环境惯习与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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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整合的制度环境:惯习与村规民约——H村个案研究周怡内容摘要:基于一个集体主义村庄的社区整合事实,本文从惯习和村规民约入手,考察共同体整合的制度环境。目的是想说明,尽管转型发生、分化呈现,但作为村庄共同体层面上的价值认同及集体经济秩序能够保持不变的重要因素在于村庄制度环境的制约。文章从集体消费、频繁的村庄内部流动和无闲暇时间的劳动三个方面,展现了村庄惯习作为无形的道德力量所起的整合作用;又以村规民约的比较分析,强调了作为村庄正式规范的刚性整合原则。它们的实践结果都是将个体整合于集体。关键词:整合制度环境惯习村规民约村庄事实这样说:(1)村民收入及财富的分化明显(见表1,表2);(2)村民的阶层认同强烈(表3);但(3)在村庄共同体层面上村民却保持相当一致的价值观及行为方式的认同(表4)。简言之,高度分化的村庄依然整合。表1各种收入的家庭户分布和不平等状况(万元)人均总现金记帐累计福利分红奖金工资记帐I.单变量统计值户数171171169159135149127127127最高8040040.0036096013.0020.00275.4025.80最低.432.4.312.094.00.23.201.28.69平均值4.1818.025.1813.8269.71.651.468.281.99标准差7.6638.234.7935.29131.121.102.8327.522.59s/x1.832.12.922.551.881.711.943.321.30II.相关系数人均1总.988**1现金.861**.888**1记帐.988**.988**.874**1累计.773**.782**.683**.779**1福利.007.024.079.019.0011分红.845**.840**.794**.836**.775**.0511奖金.959**.981**.871**.981**.731**-.007.780**1工资.082.111.158.098.060-.040.108.243*1III.不同职业身份的人均收入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工人总计总数100%(53)100%(28)100%(90)100%(171)高(5—80万)41.51%(22)7.1%(2)2.2%(2)15.2%(22)中(2—5万)39.62%(21)67.9%(19)56%(50)52.6%(90)低(2万以下)18.87%(10)25.0%(7)42.22%(38)32.2%(55)G系数=.459*p<.05**p<.01***p<.001表2财富分布及不平等状况住房房价(万)装修耐用消费品三项重要财富拥有量面积费用汽车红木数码F_3家俬相机I.单变量统计值户数184165169196196196196196最高496160120101113最低53.800300001 中位数45020107.5.5.51.5平均值415.5527.6710.347.6.49.371.46标准差170.9328.7015.001.95.49.50.481.09S/X.411.041.45.26.821.021.30.75II.与F_3的相关系数F_3.153*.292**.374**.835**.735**.763**.728**1III.不同职业身份的F_3拥有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工人总计总数100%(63)100%(33)100%(100)196高(3)53.96%(34)21.20%(7)5.00%(5)46中(2)12.70%(8)24.20%(8)28.00%(28)44低(1)15.87%(10)36.40%(12)37.00%(37)59(0)15.87%(10)18.20%(6)31.00%(31)47G系数=.303X2系数=21.93*p<.05**p<.01***p.<.001表3阶层认同(2003)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总计村庄总体1.8%(3)8.5%(14)52.1%(86)33.3%(55)4.2%(7)100%(165)I.分收入高(>5)4.2%(1)33.3%(8)58.3%(14)4.2%(1)024中(2-5)03.7%(3)54.9%(45)37.8%(31)3.7%(3)82低(<2)02.4%(1)41.5%(17)46.3%(19)9.8%(4)41总计.7%(1)8.2%(12)51.7%(76)34.7%(51)4.8%(7)100%(147)G系数=.581γ系数=.417II.分财富高(3)7.0%(3)23.3%(10)53.5%(23)14.0%(6)2.3%(1)100%(43)中(2)08.1%(3)54.1%(20)35.1%(13)2.7%(1)100%(37)低(1)01.9%(1)47.2%(25)45.3%(24)5.7%(3)100%(53)(0)0058.1%(18)35.5%(11)6.5%(2)100%(31)总计1.8%(3)8.5%(14)52.4%(86)32.9%(54)4.3%(7)100%(164)G系数=.413γ系数=.345III.分职业身份干部3.2%(3)2.2%(2)43.0%(40)44.1%(41)7.5%(7)100%(93)专业人员06.9%(2)72.4%(21)20.7%(6)0100%(29)普通工人023.3%(10)58.1%(25)18.6%(8)0100%(43)总计1.8%(3)8.5%(14)52.2%(86)33.3%(55)4.2%(7)100%(165)G系数=.540γ系数=.320表4分化与整合皮尔逊相关系数检验(2003)价值观、行为取向的认同人均收入财富(F_3)职业身份集体所有制-.085-.005.0611.集体主义目社会主义信念-.090-.091-.092标的认同流动意识.063.017.007集体消费行为-.015-.106-.041变化要素.053.026.0332.社区变迁要不变要素.082.076.093素的认同土地依恋-.069.061-.1383.收入分配方式和回报收入分配方式-.118-.015.018认同回报方式.072.027-.005交往频数.081.178*-.0124.人际交往取熟识半径.062.093.013向的认同求助对象.015.014.192**施予对象.089.100.015*p<.05**p<.01注:表中“人均收入”分为三等:高(大于5万)、中(2-5万)、低(小于5万)。“财富”分为三等:高(3)、中(2)和低(1,0)。“职业身份”分为三类: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整合是一种“社会事实”(Durkheim,1984),表现为这个村庄被整合在集体所有制经济下,村民依附于集体并共享某些价值观。整合永远不是事实而是一种“环境”(Thompson,1991:102),2 则体现在活生生的环境由惯例、世代继承的希望、人为指定的规范、制度、法律以及村庄邻里间的压力构成,它受村庄制度要素推动、维护和控制。①在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和关系主义三种不同文化制度的贯彻中,H村始终奉行和维护集体主义文化制度。集体主义不仅体现在村庄资产份额、领导和管理权等结构性要素上,而且作为一种纯粹的道德力量深嵌于村庄的惯习和各项规章制度之中,左右着村庄干部和普通村民的日常行为。像新教伦理作为资本主义精神支撑西方经济(韦伯,1986)那样,H村每一阶段的行动目标、每一步实践都源自集体主义的精神信念。村庄人明白,为保证集体的严整,拒绝分化不可能,但至关紧要的是分化之后集体主义的再扎根问题。问卷资料显示急剧分化的村庄依然存在精诚团结的价值共享,我们注意到,村民共享的价值观念实质是村庄制度的结果(托克维尔,1996;Weber,1978;凡勃伦,1997;哈耶克,1997,2000;Greif,1999)。什么是制度?按诺斯的观点,“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这些约束条件可以是非正式规则(如社会规范、惯例、道德准则),也可以是有意识设计或规定的正式规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合同等”(North,1990:3-4)。由此推之,H村的制度环境主要由非正式范畴的“惯习”和作为村庄正式制度的“村规民约”两部分组成,它们构成本文的叙述重心。一、惯习:农业集体的传统自1961年建村发展至今,H村已由原来的纯农业社区自发转变成一个没有一分耕地、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却拥有8大公司86个企业、上万打工者的城镇工业社区;同时,伴随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它又处于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环境中。随着这两大转型,村民从农民变为工人又分裂成不同阶层。可是,如同变化是发展的需要一样,不变的、曾经体现农业集体主义的若干传统也被H村人当作惯习用于发展了。确切地说,三种体现集体主义原则的惯习被持续地用作现代村庄的整合,它们是:集体消费、村庄内部流动和无闲暇时间的劳作。(一)集体消费培育村庄自恋消费领域历来被视作最具个体主义行为的场域。购买什么,如何购买,不仅直接反映消费个体的需要、审美和生活档次,也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体的自由选择意志。后现代论者高度重视消费社会赋予消费大众的对现代理性的反叛和对社会异质性格的塑造。在后现代思想中,消费社会的胜利总是与集体主义的衰弱相提并论(Dodd,1999)。一种美国的有代表性的经济学观念认为,消费体系在个体人的物欲需求中总是无法自我平衡的。用财富和收入的增长术语来表达就是,“收入的提高扩大了消费的可能性,因此带来新的财富和人对同一种财富要求的提高”(转引自,波德里亚,2000/1970:49),每个人都期待在消费场域获得最为理性的、最显个性化逻辑的享受。另一种代表欧洲的社会学观点认为,消费领域是一个有等级结构的社会领域。消费者看似自由的漫不经心的选择,其实表达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区分逻辑,即人的需求等级与物、财富的等级相配套,它们构成的距离显示符号区隔的社会等级(Bourdieu,1979;波德里亚,2000/1970)。这是说,消费者在消费场域的消费,可以将日常隐匿在人们经验头脑里的层阶意识(Thompson,1963)唤醒,将原本看不见的层阶区隔彰显出来,并根据区隔标准加以心理化。心理化的结果又将无限制地提升人的向往,加速社会区分,使整体趋向碎裂。上述两种观点提示了一个道理:集体主义将于消费域泯灭,要么被个体主义代替;要么被分化了的阶层代替。H村人并不通晓这些理论观点,但他们每一个人好像从未生活在消费自主的文化中。长期以来,村民个体依附村庄集体的消费,或一种被集体垄断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农业时代,村①与边燕杰教授讨论。他认为,个体主义文化以满足个人需要为先决条件,通过协商、共意和契约达成群体整合;集体主义文化强调个人利益的实现存在于集体目标的达成中,先集体后个体。集体主义可能存在“极权专制”和“分权民主”两种整合管理模式;而关系主义文化则将个人欲望的满足放在人际网络中,是一种特殊的小群体取向的互惠整合。3 庄极度贫困,H村的庄稼人同全国各地的农民一样,靠种地和少量的家庭养殖过自给自足的生活。一年到头农户手中很少见到可用于基本生活消费之外的钱币。消费缺场,是那个时代所有中国农民“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群体形象。H村也是这样。但自从1964年全大队统一规划农民住宅、1968年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1971年为大面积平整土地将自留地完全归公时起,这里就有了集体统一的消费生活方式。当时,农户的生活住房、每日三餐的粮油菜柴都由村庄以集体福利形式统一按人头分配。如果吃住行算得上人的必需消费的话,那么从那时起,村庄人的消费已经被集体消费所取代。尽管这种取代只发生在基本消费层面,但农民相当满足。以住房为例。60年代中是这一带农民兴建瓦房的时期,这之前多数人家都还是土坯草房。同邻村农民不得不自己赚钱、自己盖房子相比,我们村人相当幸福。1964年起社员就不必自己操心建房了。当时,村里搞规划,拿出一块地统一为我们每家每户建盖了新瓦房,以旧房折价半收费半奉送的方式分给农户。这是第一次分房,都是清一色的平房,每户人家的居住面积基本相同,大约在50平方米。第二次,好像是1976年,我们又在村集体的安排下搬进了两层楼的排楼房,按人口分配,每户总有楼上楼下2-4间房,价值5000元。那些年,村里虽然有工业,但工业的发展不大,都是一些规模小、收益小的企业,所以村民不见得每家都能盖得起瓦房和楼房。村集体将农民一生最看重的房子问题解决了,就这一点,农民很知足,很满意。(2003年10月于村企业集团公司与ZFY访谈纪录)最初的集体统一解决住房,既满足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又显示了集体平均主义的消费特征:无差别的平瓦房、楼房和按户按人的分配方式。这一消费特征,显然极为巧妙地剔除了农民一贯表现在兴建住房上的地位攀比,强固了他们的集体平均主义心态(卢晖临,2003:167)。随着村庄工业的发展,集体财富不断增长,1988年村集体的“工农业总产值突破了亿元大关,成为JY市第一个亿元村”(《HS志》上篇:44)并逐年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村民的财富和收入出现急剧分化,但富裕起来的农民,并没有主动改变他们个体在消费领域的缺席。因为家庭的大件财富还是由村集体以再支配形式统一配给,村民对这些消费品只有使用权,无拥有权。集体消费依旧,可是平均主义的消费已经让位于差异。起先的差异仅为年代差异(以住房为例)。1988年开始,村里逐步建造别墅楼群。村民分年分批住进了价值不同的普通别墅住宅。大体的价格定位有12万(90-92年)、19万(93-97年)和50万(98-99年,及2001年)。外表、间数大体一样,只是50万的房村里还提供了内部装修,10几万的是没有装修过的房。问:按什么标准分别墅房?答:主要按家庭存入集体的记帐收入数额。问:干部身份的,是否特殊考虑?答:大多不是,村民和干部混住的,没有标准的界限。问:村民对居住不同价值的房子怎么看?答: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因为现在住差的,下一次就会分到好的,只是捱年头的问题。(2003年10月于村企业集团公司与ZFY访谈纪录)的确,在个案调查过程中,我遇上好几户先住12万房,又搬进50万房的村民家庭。整个村庄,住房平均搬迁次数为4次。较为频繁的房屋搬迁,使村民们深信集体的住房分配是公平的,他们会越住越好。后来的差异带有明显的阶层之别。4 2000年,村里首次为村民提供了13幢价值150万左右的豪华欧式别墅;2003年又添40幢类似别墅,价值170-200多万。这两次先入住的,大多是村企业干部,尤其新分的40户都偏向现在正年轻且有经济实力的村干部。问:您认为将来普通村民都能住那样的豪华别墅吗?答:这难说,像我们50多岁了,已经不指望再搬家。这次我的儿子、儿媳妇分到一套豪华别墅,他们搬走,和我们分开住,我们两口子的房子足够好了,不再需要新住房。问:村民对分房感到公平吗?答:没什么不公平的。老书记一家还住在1997年造房子里,几次他都拒绝搬家,也不拿全村最高的工资。(2003年10月于村企业集团公司与ZFY访谈纪录)“书记一家坚持不住全村最好的房子”,一直是媒体宣传和村里人提及的佳话。在我看来,这种行为与其说出自一位领导者的优秀品质,倒不如说出自一种领导方略,这就是,在分化中用领导者的表率行为起稳定人心、夷平差别的作用,以使集体成员自觉地将个体整合于集体。从住房消费上我们不难看到,H村的集体消费实际具有一般个体消费者自选消费的基本特征:(1)消费是为满足需求的,需求上升,消费品的质上升;(2)从平均消费趋向了分化的等级消费。所不同的是,消费主体不是个人而是集体,个人不是主动获得而是被施予,是集体通过再分配形式将消费品赋予个体的,从而村庄的等级结构也是被集体赋予的。缘何如此?关键的道理在于,村庄人欲通过一种张扬的集体消费战略来反抗可能出现的阶层内部的小群体团结。他们用沿袭惯习的方式,理性选择了消费的集体控制。将村民个人的物质需求依附在集体身上,集体作为市场的消费者,它的需求瞄准的不再是物,而是通过统一的物的购买和分配所体现的集体主义价值。村民个体物质需求的满足首先要具有附着这个集体主义价值的意义。换句话说,村民必须首先选择接受一个特殊社区的集体主义生活风格,才有自己的物质需求的满足。那么,村民是否能够心甘情愿地服从这种集体消费模式?就村庄集体分车一事,我们设计了这样一道问卷题目:“假如您有足够的现金,您愿意自己去商店购买私家车,还是选择由集体为您购买?”占样本总数68.7%的被试赞同“集体购买”,16.1%选择“自己购买”,还有15.2%的村民表示“无所谓是集体还是自己购买”。赞同集体消费的倾向是主导的。其原因,在村民那里有如下说法:“已经习惯这种大件消费品的集体购买”,“如果集体不买,我也可能不买私家车之类的高档商品。”(习惯)“村里买,图个方便。一切手续包括上牌照、保险以及训练我们学驾驶、获得驾驶证等等,村里全包了,自己用不着操心,何乐不为?”(图方便)“集体买,账面上是用我们个人或家庭的记帐收入,一经被分到,就有村庄赠送的集体福利性质,没有人不愿意要。”(制度约束)“集体买,商品的一致可以有一种村庄人的整体感觉。比如,走出去我们的服装、车大体是一样的,有村庄的标示。”(集体形象 集体自恋)据我的观察,集体消费之所以能得到村民的拥护,除了村民固有的相对弱的消费意识之外,还存在两个主要因素:一是作为制度激励机制,村集体消费不仅从来没有辜负过村民个体的消费需求期待,而且经常用一种超前的、张扬的消费策略来诠释集体的重要。另一是作为制度制约机制,有限的现金收入限制了村民的个体消费,因此他们不得不将自身的消费依赖于村庄集体。作为激励机制的集体消费,对村民的需求服务相当到位。除了日常的吃基本由集体用发放代金券的形式提供、住房完全由集体承担之外,村里还为村民家庭添置过不少生活必需品和贵重耐用消费品。比如,“1981年H大队购置黑白电视机200台,供农户观看”;“1986年H村400门电话装置完成,家家通电话”(《HS志》上篇:41);1993年为每家安装了空调设备;5 1991-1993年发放红木家具50多套;1999-2003年作为奖励发放数码相机、数码摄相机近百台。在行方面,除以往的摩托车外,1993年全村分配52辆捷达、3辆大红旗轿车;2001年购进50辆富康、8辆奔驰和8辆A6;2003年分配51辆赛欧。总计172辆私家小车由集体发放给村民(H集团公司总会计Y提供数据)。再有,H自产的西服套装、羊绒衫等都时有提供给村民。村民的记忆中,“家里最贵重、最好的东西都是集体分的”(某村民语)。消费领域最多用的两个概念是“类同”和“求异”。在H村,类同并不仅仅表现在村民财富的平均化分配、集体消费的有意识同质化方面,而在于他们共同拥有某种相同的符码,这种符码将H村与中国的其他乡村作了区分。换句话说,正是与他村他乡的差异造成了村庄成员之间的类同,即一致是通过差别建立的。那么,这个最明显的区分符码在H村应该是:村民的别墅住宅和拥有的私家车。不必细读各幢别墅、各家小车之间的差别,只要知道村庄中(1)百分之多少的人居住豪华别墅、(2)百分之多少人拥有私家小车,中国人就知道指向H村。它们是村庄集体拥有的个性标记,也反映一种略带张扬的集体消费的亚文化生活方式。像上层阶级通过炫耀消费表达自己的地位一样,H村通过别墅、小车的集体拥有量彰显村庄的富裕,给自己一个区别价值,同时给村民一个对村庄整体的自恋情结。因为调查中我发现,别墅、小轿车这两样东西对普通村民有时的确是奢侈品。印象一村庄的住宅园、工厂、会议地、食堂或餐厅、学校等主要活动地包涵在0.96平方公里方圆内,上下班步行至多半小时路程。不宽的道路上,来去奔驰的小车,除了扬起满目的尘土以外,喇叭声不绝于耳。在摩托、自行车家家都有的情况下,是否一定要驾车上班?不管怎样,派不了太大用场的私家小车,在这个村的60%以上人家的车库里停放着:“这辆车每天必须精心维护和清洁,一年用于车的花费大约在1万元左右,比5口之家日常家庭基本生活费的支出要高。偶尔开着它上江阴市或张家港跑上几十公里。很少有时间这样跑,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节假日。”但它是一种H村生活方式的象征,集体富裕的标示。印象二2003年10月走进H村的“农民新村”,40栋刚刚建好并已经住家的欧式豪华别墅步入我眼前。在这个宽广空荡的村民区里,没有什么比这些乡间别墅更孤单了!周围既没有山,没有水,没有超市,更没有配套的商场和娱乐场所。能看到的,是周边村的贫穷、零散和杂乱。因此,我想到在这里发挥作用的仅仅是那种纯粹的村庄名望的区分。因此,当个体的个人需求以集体语境为索引时,H村人足以为其所处的集体骄傲而自恋起来。通过集体消费宣扬自己,就表现为集体自恋了。集体自恋的结果固然会形成所谓自恋式的团体整合,因为自恋者本身对属于自己的同类总是亲和、顺从的,它的基础是他们彼此具有强烈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观认同。作为制度制约机制的集体消费,反映了村民不得不服从由集体代替个人进行消费的一面。进村前,我就听说“H村富归富,但老百姓手里没有现金,他们挣的钱不能全部兑现,工资、奖金和股份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必须作为记帐收入归集体统一保管。”进村后,每一位被访者都坦诚地告诉我,这是事实。很多村民说:“这是村庄成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和集体资金积累方式”,“将钱存在集体就相当城里人把钱存银行一样,而且村的股息通常比银行利息高”。不少外来打工者也赞同这一制度:“每个月我们只领到工资的50%,余下的50%年底结账付清。村里帮助我们存钱,为的是限制我们平时的花费,以免过年回家时身边没钱。到年底,村里总能一次付清的,从不拖欠我们的收入”。可是对村民来说,存入集体的那部分记帐收入,如果不能以集体消费的实物兑现,往往永远是一笔死钱。村民实际可以得到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收入,是那部分允许提现的收入和以“集体消费”名义发放的家庭财富。由表3可知,2002年全年村民家户现金收入的平均数为5.18万元人民币,扣除一年全家人的生活开支后所剩无几,基本无力购买小车、豪华别墅等大件物品。但是他们存入集体的累计记帐收入的平均数却在69.71万元人民币。大约13倍于现金收入的货6 币被掌控在集体的手里,这笔可观的收入自然是村民寄希望的利益。寄希望的利益只能在集体消费中获得,其体现的道理是:(1)在这个村庄,个人与家庭利益的实现依赖集体,恰好证实它的集体主义之涵义;但是(2)这种消费的集体主义是村庄特殊的工资制度使然,颇带有强制的色彩。换句话说,村民服从于集体消费模式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为实现自身利益必须赞同集体。那么,在多大程度上这种集体消费属于村民中意的“惯习”?又在何等意义上它可以被指称为制度的“强制”?这取决于村庄的转型和转型中的制度镶嵌,取决于集体及其成员经济收入的增长情况。从1969年工业第一次进村到1994年完全脱离传统的农耕经济、走上工业化社区发展道路,H村至今在经济形态上已经完成了从农业向工业的社区类型转型。可是在涂尔干、滕尼斯勾勒的工业社会与农业共同体的理想型框架里,这个村庄所表现的集体消费行为并没有着落在“由人的选择意志确立的”、“依靠恢复性法律”而整合的工业社会的诠释体系,相反,无论是延续集体消费的惯习,还是被制度强制地接受集体消费的现实,都说明村庄仍然处于“由人的本质意志决定的”、“依据强制性法律”实现整合的农业共同体定义中。这种滞差,并非西方大师的理想模型出错,从制度背景看,中国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传统是西方经典理论始料未及的方面。尤其在H村,当它成为工业、企业集团之后,依然能够运用一套原有的乡土集体资源(村落人口主体不变,政治权威人物和本土精英的权力结构基本不变,集体所有制基本不变)来调节村庄利益,维护分化之后的村庄整合,这里确有西方人无法预言的不能不如此的存在。这种存在(1)可以被不同模式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道路理论所解释。以往欧洲社会的转型,是村落文化让位于都市文化的过程,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抛弃农业适应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国或H村是一个工业社会文化要素从农村熟人社会中生长和增长的过程。(2)可以用制度延续或路径依赖理论来解释。在“看社会主义到H村”的满目标语中,我们不难想见,长期以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召唤中的集体主义目标、人民公社时代被誉为社会主义集体典范的声誉,以及固守集体所有制而实现的逐年经济增长等等因素,都深深镶嵌在村庄人走向工业、走向市场的社区转型过程中。如果说,中国1978年以来从再分配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本质上是“经济从政治中分化出来”的过程(金耀基,1997:115-116),那么,H村的这种分化更显得举步维艰:村庄分化和村庄整合刚好遵循两种不同的社会逻辑。分化的逻辑是工业化后的市场经济逻辑;整合的逻辑更多延续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再分配逻辑。用后者制约前者,固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极为奏效,如在集体统一消费的方面,农业时期村民的收入微薄,需求较低,村集体提供一些基本菜金、粮食补贴,就会得到村民的满足和答谢了。刚刚步入工业和整个村民记帐收入不大的时候,亦可以达到同样的整合效果。但是,一旦过多的家庭记帐收入落入集体,而集体不再有合适的、跟得上村民需求的物品提供时,村民对集体消费的依赖和由此滋生的自恋式团结会不会大打折扣呢?(二)村内流动抑制子系统团结一个事实总让我百思不解:H村人不像各地乡村的农民那样擅长异地流动、外出打工。99.9%的村民从未有过离开村庄的念头。可是,村庄内部的流动却相当频繁。问卷资料显示,在不过10来年的工业劳动中,村民平均的工作调动次数在4.5次,即4-5次,平均2-3年调动一次工作(指换工作单位的调动)。最高的调动次数达12次。而且工作调动完全由村级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和分配,村民个体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村民所在的企业也无权过问。为什么?一个显见的形象解说是,村内频繁流动其实是过去农田劳作习惯的延伸。农业劳作要求每一耕作者能够娴熟掌握田间所有的农活儿。从播种、插秧、灌水、施肥、除草到收割、脱粒等,样样会干的,才称得上是好农民。人民公社集体化时代,这些田间劳作又是在集体出工、收工,集体分配,统一组织生产的境况下完成的。步入工业化的H村,各个企业固然有各式各样的工种和职业,岗位数的分化远远大于以往的农活儿种类。让每一位村民尝试做各种工种、职业的劳动,显然不现实也不符合工业专门化之要求。可是,H村似乎在刻意实践这种流动。按全村7 1200的劳动力人数计算(仅为本村村民),每劳力3年换企业或换岗一次,则每年将有400人重新变动工作。关于这点,我访问了党办具体分管该项工作的QMQ。问:村内调动工作都有些什么基本的政策规定?答:原则上,本村人的调动由村里决定,外来打工者的分配及调动由各企业自行解决。对有劳动力的本村人实行“充分就业”政策,人人有活干。即使到退休年龄的,大多数还是继续工作,拿工作工资和退休金双份收入。问:您能谈一下2002年村庄内部的调动情况吗?答:村里一般每年年底到春节之间,作一次企业人员调整。2002年共324人有工作变动。其中干部42人,干部主要指各个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会计和办公室主任。他们的调动有在本企业升迁的,更多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换厂的平流。其余282人大多属于正常的村内流动,有的去了新建的工厂,有的退休岗位需要有人顶上去,有的年纪大、技术不行、某种岗位不适应了等等,但是大多数人是一般性的习惯流动。问:什么是习惯流动?答:就是我们已经习惯的调动。为了调动村民的劳动积极性,村里要求大家能多学点本领。像过去说的要做到“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不全面发展就会跟不上时代,跟不上技术的发展了。尤其年轻人,需要在各种岗位上锻炼自己,什么都要会干。所以,我们村里人总是走来走去,已经习惯这种调动了。(2003年2月于村党委办公室同QMQ的访问纪录)习惯于工作调动,是受村庄主导的“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价值观念影响的,也是以往农耕时代“农活儿样样能干”的意识延续。历来的社会主义思想家和实践家都对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持批判态度。马克思在他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里指出:“自从分工开始以后,每个人皆有一种特殊、排外的活动领域,这种分工强加在他身上,使他无法逃避”(转引自Bottomore,1984:170-171)。他一直关切建构一种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兴趣,而不被限制于一种狭窄劳动领域之内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多技能教育”的全面发展形式。这种形式在前苏联的30年代和中国的毛泽东时代一直被认真提倡过。目的是“使工人了解他所从事的整个生产过程的性质,使之对工作感兴趣,更容易从一种专门化的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克服细分化工作的狭窄性”(参见Bottomore,1984:170-171)。作为社会主义集体典范的H村,用频繁的社区内部流动持续实践这些属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念,自然有它一脉相承的血统联系。但是,不管村庄人是否意识到,其实,社区内部流动的客观效果是抑制分化,求得或维护村庄共同体的整合。在工业进村、村庄经济急速增长的情况下,村庄的社区结构及成员地位结构都急剧分化了。分化之后,理论上有可能出现三种团结:涂尔干的分工依赖的团结、弗里德曼的职业行业团结和劳工阶级团结。这样三种团结在H村基本没有出现。我以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庄存在频繁的内部职业流动。首先,频繁的职业流动抑制村庄子系统的团结。静态地看,村里人虽然分布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工作岗位,但劳动分工后的人际依附和职业行业的子系统团结并不显著。原因在于由村集团公司统一掌控下的动态的单位职业流动,使得村里人自认自己能够娴熟掌握各单位各职业岗位的技能,自认自己随时可能在村企业的任何一家单位做工作。在村民的意识里,所有本村人都有平等的工作流动机会,因此“你干的活儿,我也会干”,“今天你干这行,明天也许就是我干的行当”,“今天你呆这个企业,明天则可能是我的工作单位”(村庄人语)等等,在他们是习以为常并视作天经地义的事,虽然一切只依赖村庄的统一分配。一年一度的村企业人事调整和变动,不仅客观上造就了他们惯常的村庄流动意识,而且在这种经常“动态的职业流中弗里德曼的职业行业的团结亦无法实现。其实我们的工作性质往往是稳定的,变动的多半是工作单位。比如,我们村里人大多数都在企业做管理工作,虽然在各个厂从事不同的产品生产,但管理人、做质量检验、跑8 营销、当会计等等都大同小异。变动,有助我们熟悉村庄的整体企业情况,知道不同企业的差异,锻炼我们的业务能力,调动积极性,防止惰性,防止出现小团体。但在调动中我们不得不重新熟悉新工作、熟悉工作环境和周围的同事。(2003年2月16日于装潢厂厂办访HJG纪录)今年底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了,这是大势所趋。为了发展不得不调动积极性。其实我们村人,尤其我们这些已退休还继续工作的人,对钱看得很轻。我们的思想里,生铁补锅,本领赚钱。什么是本领呢?就是说,你被拿到任何一个岗位,都能把事情做好。我们村的人是经常换岗位、换单位的。换的目的就是锻炼本领,适应新环境。(2003年2月11日于村基建开发公司办公室访ZMY)其次,通过村庄内部的单位流动,可以相对夷平因各企业效益差异导致的村民收入的不平等。尽管本村人的收入大体由村集团公司统一分配,但村民收入与企业绩效还是存在一定关联,奖金或股金的一部分取决于企业效益。企业效益一般由企业净利直接反映。从2002年全年H村的8大公司净利结算来看,最高的“钢铁建材公司”净利达13417.3万元,最低的“旅游服务公司”净利为509.26万元,相差26.34倍。相应地,各公司经理和其他干部的股金所得亦差距很大。在经理职位上最高者为3220.157万元,最低者为127万元,相差25.36倍;其他副经理、副厂长或总会计职位上的干部,最高为1073.3万元,最低只获得8.2万元的收入。因而,单位效益好坏对干部收入起决定性作用。普通村民同样如此。在如此大的收入差异下,村民们固然向往去一个效益好的单位工作,以获得厚利。问卷数据表明,如果村民有自我选择工作的权力,约68%的填答者选择效益好的“钢铁建材公司”和“化纤公司”。但现实情况是,村民非但没有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力,反而在集体统一安排工作的状态下,经常不得不在效益好、效益差的各企业之间流动。实例1CXM,H村的最高技术骨干。1988年放弃大学执教来H村工作,现为H村党委副书记。15年间工作调动12次,平均1年多调动一次。他自喻是村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长。主要原因是村里新企业一上马,他总是指挥部成员之一,负责技术把关。12次工作变动对他个人收入的影响并不算大。能够引起他记忆的是最近的一两次调动。一次2001年由总公司外资科调去筹建高速线材厂,在高线厂的两年,他的收入大于原来的直属公司的收入,2002年全年收入是43万元(此数目由程先敏填答的问卷获知)。另一次是2002年底,他由高速线材厂调去筹建钢铁厂,收入上升的幅度最大,光2003年1-6月,他的股金或奖金收入达到了77.44万元人民币(此数目根据“H村各公司净利2003年1-6月结算表”,载《H村资料》2003年卷)。总之,他认为他的收入是逐年提高的,没有下降过,因为“H村的经济逐年上升,整个老百姓的收入也基本逐年稳定提高”。(资料得自:2003年2月与CXM访谈纪录)实例2ZJF,34岁,土生土长的本村人,种过田,1992年转为H村企业工人后不久便开始“跑营销”,现为钢管厂供销员。他说,他曾经在村内换过5个企业,但本职工作都干营销。虽说营销员的奖金与自己的业绩挂钩,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产品,面对不同的竞争市场或客户,自己的业绩和收入不同。而且企业效益好坏与营销是否成功直接相关。他直言,现在的钢管厂并不是村里效益好的企业,营销收入“一般般”。2002年加上一年8000元的工资收入,年收入不过3万多。“去年的销售出进差不多刚刚抵消,基本没挣得盈利。只图个工作自由一点。”但是2000年,在热带厂干营销是有盈利的,年收入差不多在4-5万。问及为啥调动,他说,“为集体做奉献,必须服从村里的安排。”(2003年2月入户作问卷调查时与的Z谈话纪录)实例3一位X姓新村民,2002年年头随丈夫技术移民,从江苏淮阴入H村。首职是服装公司仓库保管员,2003年2月被调到村公园服装小买部当售货员。遇她时,因不满9 意调动她对我述说很多抱怨。抱怨主要在两点:(1)刚熟悉一年的工作就换了新岗位。她说,她不习惯H村的这种做法,没有个人意愿,并猜测为什么原岗位不要她。(2)原岗位奖金与纺织服装公司挂钩,服装公司的效益排H村的前三位。现在的岗位是与旅游公司挂靠,收入也有一部分与小卖部的经营状况有关。因此,她估计自己2003年的收入将少于2002年。不同身份人的不同陈说之间的相似处是:每人都有流动的经历,流动中夹杂收入的改变。我以为,这种轮流作庄、不欺不蔑的村庄流动方式,体现的是平等、集体平均主义的治理方案,多少对阶层分化起一定的控制作用。第三,哪些人流动,为什么流动?其实流动并非盲目。村里人普遍认定,两类人的流动更为频繁一些:一类是特别差的村民的淘汰流动;另一类是特别有能力的干部流动。所谓淘汰流动,由村庄的“末位淘汰制”政策决定。具体说,就是村企业的任何一个工种的最末一名到年底必被淘汰,淘汰的措施就是让其流动,通过更换工种改变他的劳动状况。H村上百个工种,决定了这拨流动人的数目亦相当可观和稳定,这是村企业体现市场化管理的一个现行策略。干部较之普通村民来说平均调动次数远胜一筹,问卷资料表明,干部流动平均次数为8,村民为4次。对这一现象,村里人的解释是,干部流动大多由于新企业上马的工作需要。我以为,这种解释固然有客观正确的一面,但其中不可否定的一个考虑是,村庄试图通过频繁的干部流动制止子系统特权团体的产生,以维护村庄整体的权力及整合。从任何一个角度讲,H村政治权力的源泉都是集中而一元的,村党委辖管下的集团公司是主导的村统治团体。按理,随村企业的不断增多、企业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分权的多元化政治景观应该随结构分化出现,因而每一个企业都有可能因自身利益组织起来,参与对村庄资源的控制。但事实却是:每一企业都没有组织起来的机会、条件和必要。原因(1)几乎每个企业的总经理都同时是村党委委员或党委副书记,他对企业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对村庄整体的利益负责任;(2)每个企业,尤其核心层企业,其精英层人员都处在常态的岗位流动中,不存在长久根基的企业领导班子的凝聚。单以H村的龙头企业毛纺厂为例,我们看企业领导班子的人员流动情况。表5H村毛纺厂领导班子人员的变动情况时间正副厂长、会计名单企业建制企业绩效上辖机构下辖厂1993年厂长:LML副厂长:HJHZSQ村党委-会计:LQY1995年厂长:LML村党委领导下的条染分厂副厂长:HJHZSQ村集团公司纺纱分厂QJLJCJ织布分厂会计:LQY染整分厂2000年厂长:MHD村党委领导下的条染分厂副厂长:ZJGZSQ村集团公司纺纱分厂ZMCWM织布分厂会计:QJR染整分厂2002年2月厂长:MHD村集团公司条染分厂H村成立14大副厂长:SLFZJGZSCCYJ毛纺总公司纺纱分厂公司总经理:MHD织布分厂会计:QJR副总:SLF染整分厂TKZ华新针织会计:QJR崋浩针织服饰毛纺13分厂西进毛条厂洗毛厂10 2003年7月厂长:MHD村集团公司条染分厂H村党委届副厂长:SLFZJGZYLHR纺织服装公司纺纱分厂原14大公司合会计:QJR总经理:MHD织布分厂并为8大公司SYN染整分厂副总经理:华新针织WFYSLF崋浩针织服饰TKZZDZJG毛纺13分厂ZYLWCY西进毛条厂会计:QJR洗毛厂毛纺厂起步于1991年的小纺纱厂。1994年真正开始毛纺业的“一条龙”生产。经过10多年的历史,到今天这个厂拥有员工1300人,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亿元。根据H村档案室提供的资料我绘制了表5。从中我们见证了两个事实:(1)从1993-2003年,10年间共有两任厂长、两任主办会计,厂长及主办会计位置的变动并不频繁。这是因为企业的“一把手”同时又是村党委核心领导层人士,这两任厂长均为村党委副书记。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两位厂长和一位主办会计皆与村庄的当家人有直接的亲缘关系,LMQ为外甥,MHD为女婿,LQY为儿媳。这些人既对厂负责、对村集团公司负责又忠诚于自己的家族利益。因此亲缘关系加之村庄权力者直接的行政监督,是这个厂厂长、会计位置相对稳定的根本原因。(2)副厂长、副经理实际是厂里真正负责生产经营的干部,他们有较大的位置变动。在仅有的1993、1995、2000、2002和2003年的5年干部名录里,每年都有人事的增减变动。10年间经历5-6次变动或调整。其中,每一阶段不乏有一二位稳定者,比方,HJH1993、1995年连任,ZJG从2000-2003年连任这个副厂长职位,这是工厂生产运作连续性所必需的方面。但可以想象,一旦他们屡屡面对新合作者,那种干部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默契、工作团结不得不经常被中断、打乱。为适应新来者,他们必须放弃那种在熟人圈里才可能得到的随意使用权力的自由,因为他们无法确知新来者是否采取与其合作的态度。因而这种经常性的企业班子调整,像人们面对生人、陌生场景比面对熟人、熟人场景显得更矜持一样,对企业的每一当权者都有一种潜在的行动约束作用。尤其在企业与市场直接打交道时,或多或少控制了干部在“采购-内部管理-营销”三大企业经营操作中的“寻租行为”,从而达致村庄的整合之境。频繁的村庄内部流动作为一种社区结构现象,其背后借用的主观支援体是以往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的文化意识:“多技能发展理念”及“乡村的农耕惯习”;而它延续至今的客观社会效果是抑制村庄分工分层之后可能出现的在企业层面、阶层层面和特权小团体层面的团结,从而达到一种独特的全体成员对村庄整体的依附和因此产生的村庄层面上的社区整合。(三)没有假日的村庄如果说,通过工作流动抑制分工造成的不良影响,是马克思主义提供给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的一种方法并为H村有效实践了的话,那么,在第二种方法上,H村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分道扬镳了。马克思提供的第二种方法很简单,“通过减少工时,增加休闲时间,而达到‘自由的真正领域’”。他论证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个人自由的成长,将以缩短工作日为基本要件。因为工业社会,休闲时间的扩增是工作带来无可避免的束缚与不满的一种补偿(Bottomore,1984:170)。H村完全跨入工业社会已经10多年了,分化产生了,却没有实践马克思“扩大休闲,抑制分化狭窄性”的观点。相反,他们延续着乡村的劳作惯习:“没有雨季”就没有歇息。这种惯习造成了一个没有假日的村庄。一年365天,这个村庄无论企业还是机关都没有假日,机器和人脑处于不歇的工作状态。从村民的角度考虑,局外人会觉得,这里的村民真辛苦,富裕了,还身陷“艰苦奋斗的学大寨运动”。村里人如何想呢?村庄的当家人说:我们村的经济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们在时间上一年比其他地区、其他单位多赢得了100多天的假日。一位负责营销的副厂长这样说:11 厂里的营销一是靠村庄品牌,二是靠我们的服务。外面人都知道,H村没有假日,是随到随供货的,为客户提供了很多方便。用牺牲假日来赢得企业效益似为村庄经济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现象能够长期维系的原因,除了传统惯习的力量外,村庄主导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恐怕也是不容忽视的理由。我们看到,多年来,每周六,当忙碌了一周的城市人携家去娱乐场所消闲的时候,这个村的人在工作一天后,晚上7:30还得参加例行的村民大会。每年春节,村庄人都是集体过年,集体吃年夜饭,集体看晚会、看灯。初一到初七,虽然可以不上班了,但每个人都被要求参与集体活动,直到初八正式开工。每年夏季酷热难当的时候,也会有企业轮流停产几天,但这几天村民并非呆在家里自由休闲,而是参加村庄组织的集体旅游。H村人骄傲地说过,他们是中国第一个包飞机外出旅游的农民,是第一批走出国界的中国农民⋯⋯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休闲,这一最具个体倾向的行为,也同消费一样被村集体包揽了。村民对此的反应是积极的而且乐在其中。2002年2月我以为村庄过年放假,便择初八去H村。在村里遇上的第一位朋友就不无遗憾地问我:“为什么不到村里来过年,过年时我们可热闹了,不看H的过年,等于没来H。”我说,“以为你们放假”。答:“我们从来不放假。”不放假的村庄?是农民的习惯?记得刚到H村做田野时,很不习惯他们的作息时间,早晨7:00-11:00,下午1:00-5:00是上班时间。晚上我曾想可以有大段时间用作访谈,可是行不通。早起的需要使村里人必须早睡,因此到睌8点已经“不易打扰”了,家家黑着灯。我曾将这种作息归纳为农民的时间观念,跟太阳走的时间观: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如果说向成熟的工业社会过渡必须有某种劳动习惯的剧烈重建——新的纪律、新的刺激和新秩序,那么在多大程度上这种重建与时间标示在村民内心的变化相联系?多大程度上这种重建仅取决于村集体对现行时间制度的更改呢?没有假日,没有休闲,其中虽体现了过去农村生活的习惯,但更多的可能是村庄对集体行动的强调。某些关于工作与休闲关系的研究认为,工作与休闲之间的差异很可能呈尖锐的对立。休闲有对工作有调剂、补偿的一面,也有妨害工作的方面。“只要个人能自由享受到日益增加的休闲,他们对工作的权威性组织便会持批判的态度,并寻求以种种不同的方式修正它”(Bottomore,1984:175)。马克思曾经将休闲时间与工作时间中的人表述为“两个分离的主体”:一是休闲时间的自由主体;二是生产过程中的纪律约束主体。两者的矛盾势必表现为自由主体对集体约束主体的消解。从这层意义上看,没有假日的H村,是否在用取消自由主体的方式保全集体价值、集体主体的持续存在?至少,在村庄权威人物那里我们看到,他十分期待他的村民所顺从的对象或诉求的主人是村庄、是村集体,而不是企业,更不是任何自由取向的个体自身。他需要村民明白,他们需要的财物、闲暇娱乐等生活必需品都来自村庄集体,而获得集体的赋予则要求它的成员不懈努力、勤奋工作,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注于集体事业。因而这是一个封闭的个人与集体的交换系统。集体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中获得利益之后,再将部分利益再分配给个人,个人利益只在集体中实现。个人依附于集体,除了正常的由工作获得报酬之外,其消费、职业流动和闲暇时间都在集体的掌控中实现,共同的劳动、共同的宴饮仪式、共同的节日休闲,以致共同的衣食住行――所有综合起来,整个村庄体现的是集体主义原则,类似罗马“大家族”的法团主义。而在这里,村民所以能屈从在这块失去个体自由的土地上,在于他们自发延续了集体主义时期的价值观,以及农耕社会节俭、多技能和随日出日落而作息的惯习。同时,也在于这个集体并没有严重侵犯村民的利益,因此,村民满足于现存集体秩序再分配给他们的利益,将惯习归纳为集体不朽的表现。12 二、村规民约:村落忠诚的制度约束制度是一种“游戏规则”。用这一说法来看H村的“村规民约”,我首先想到的是,既为一种游戏规则,该规则必被限定在游戏圈内。“村规民约”,顾名思义是村庄赋予其成员资格享有者的一种约定规则及权利界定。如果村民离开村级组织的管辖范围,规则不产生效力,权利被自行放弃。相对于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制度而言,村规民约是不受国家政府干预的村落自治制度。在H村,它由村民委员会制定,交村民讨论,再按严格的签字程序获得村内法律效应。随着年代的变迁,H村从1984年制定“村规民约”以来,先后经历了5次修改或拟定。它们是1985、1987、1988、1995和2003年。在《H资料》中,我获得了这5个不同时期的“村规民约”,它们作为村庄自行的法律制度,以强调村民对村落共同体的忠诚为宗旨,对村庄整合起强力的规范作用。据《HS镇党史大事记》载,1985年随着“撤HS乡建制,设HS镇,实行镇管行政村体制”改H大队为H村以后,H村第一部“村规民约”应运而生。其后出现过四次修改,但总体的内容较为一致地涉及了村民职责、公德教化、奖惩条例和权益分配四大项目。从手边的五份“村规民约”来看,80年代的三份民约明显雷同,不仅目录顺序一致,而且规则基本一致,只是处罚程度不同,因而本文将这三份民约合一,以1985年的民约代表80年代的“村规民约”,同1995年、2003年的民约作比较,构成如下三个年代“村规民约”的比较分析。(一)目标:将个体整合于集体村规民约的目标是“以村庄整体的存在为前提,协调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张静,2000:105)。在规范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方面,三个年代的村规民约都明显表现了重维护集体共有财产、维护集体利益、强调村民个体对村落共同体的责任义务的特征,对村民个体的权益分配及维护鲜有提及;但随年代变迁这部分规则的份量趋重。每一份村规民约“总则”的措辞都重在反映村庄的政治话语体系或发展目标。80年代与90年代的村规民约特别以“集体公有制和共同富裕道路”为目标语,表达村庄坚持不朽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所有制。2003年转向自治、民主和法制的话语表达,突出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并重的目标意向。1985年:为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走共同富裕道路,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1985年H“村规民约”,载《H资料》第38卷第88-96页)1995年:为更好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确保提前实现2010年综合建设规划⋯⋯(总则)村民应自觉增强集体观念,服从集体需要,维护集体利益,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第六条)。(1995年H“村规民约”,载《H资料》第51卷第53页)2003年:为了实现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把村级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把村庄建成更加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村”⋯⋯(总则)村民必须增强集体观念,做到“爱党爱国爱村庄,爱亲爱友爱自己”,坚持“三足”:国家一头,依法交足;集体一头,积累留足;村民一头,保证富足(第三条)。(2003年H“村规民约”,载《H资料》第127卷第185页)80年代H村人虽然拒绝实行“分田到户”的联产责任制,坚定走集体化道路,但联产责任制作为一个外部影响因素在“村规民约”中还是有所反映的。13 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责任田实行定额计酬,责任到户到人,按件验收,好坏奖赔,适当调整,按时完成集体规定的农副数质。如果拖延农副季节,管理质量差的,所受的经济损失应处以1-10倍的赔偿。(1985年村规民约)这里,集体对土地的拥有权是绝对的,包括保护集体农副业数量和质量的若干规定,家庭户和村民个体只有按照村集体规定进行种植或劳作的责任,无任何收益权。90年代苏南集体经济改制,H村用“更好地坚持集体公有制经济”的立场,抵制私有化热潮。但迫于形势,90年代修订的村规民约中加入了“一村两制,一家不能两制”的条例。第7条:实行“一村两制”就是本村村民可以搞集体,也可以搞个体;不允许“一家两制”,就是一个家庭中不允许既有搞集体的,也有搞个体的;更不允许“一人两制”,就是村民个人不允许既搞集体,又搞个体。(1995村规民约)这条名为对所有制的放宽规则被继续写进2003年的村规民约。可是,10年过去,村庄内并没有出现任何意义的两种制度,村民没有一个在村里搞个体,其原因就在于“一家不能两制”实际湮灭了“一村两制”的可能性。试想一下,按照这种规则推理,某一村民干了个体,就意味其全家必须全部脱离村庄当个体户,放弃村庄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分配,同时还要受一定的处罚,其代价之大往往不能为村民所承受。因此,这一“放宽”的制度政策其实形同虚设,并没有给村民个体带来任何权益。因而,在两次(分田、转制)应对外部的私有化大潮时,村规民约的作用都是以变通的文字形式维护集体的存在,抵制村民的私有念头。2003年的村规民约,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作了并列说明,显示同等保护的意识,但集体权利仍然受到更为优先的重视。当集体与个人发生矛盾时,处理原则是集体为重,个人无条件服从集体。第21条:住房由村统一规划,村民必须服从村集体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出售、出租或转让。其住房因集体规划拆迁的,需无条件服从规划。第40条: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服从集体调配。如有村民经再三说服教育仍不服从的,不再另行安排工作。缺勤日作旷工处理,户主不服从分配的,除按旷工处理外,还要收转全家当年福利待遇。(2003年村规民约,载《H资料》第127卷,第184-194页)这种书面形式的村规民约从住房、工作、个人行为等多方面介入村庄村民的日常生活,确定村民个体对村落集体的归属关系。这种归属关系(1)可能是较具强制支配性质的,如住房、工作调动过程的服从关系;(2)可能是些理念的、带有信仰意味的意识形态表达关系,如1990年代、2000年代的H村精神是“艰苦奋斗、团结奋斗、服从分配”;再如2000年代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村庄靠大家’的观念”等;(3)还可能是物质利益的诱因关系。三个年代的村规民约,比较起来看,物质利益的诱因关系呈逐渐上升趋势。譬如,1985年的村规民约在三个方面体现了集体对村民权益的特殊关怀:计划生育,一对夫妇提倡不分男女只生一胎,若生女孩的,产假50天,工分照记,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发给营养费100元,绒线1斤,全年享受体检费,医疗费按规定加倍报销。小孩入托入园直至初中毕业学费集体负担。对未考取大学和高中而回村工作的,鼓励自学成才,分别补助自学费高中1000元,初中500元。对初中未毕业者给与安排工作。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本村人,可享受基本工资70%保养金。10年之后的1995年,民约中除保留上述前两条优惠外,对第三条老人的政策有了特殊的关照,退休保养金由基本工资的70%上升到80%;同时民约规定:14 凡老人年满80岁、90岁、100岁的,其三代直系家属每人可分别得100元、1000元和10000元。另加入:村民每月享受菜金补贴60元、每人每年免费用车100公里、按成本价供应自来水、热水和煤气等生活细款。到2003年,在90年代的基础上,村民能够感到权益分配更加具体:第6条:凡满18岁的村民,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参与讨论本村重大事务的权利。第8条:村民分配有三个来源,一是在企业的村民由企业按规章制度考核发给劳动报酬;二是村民的各项福利至少2800元/年;三是资本分红,村民参股,享受分红。除此而外,医疗费、劳动保护费等等都相应提高。像村民必须无条件地对集体尽责任义务一样,村规民约中所承诺的集体给与村民个体的实惠也是颇具吸引力的,也是能兑现的。村规民约的目标是一劳永逸地将村民拴在村集体中,即达到制度整合之效能,实现与集体行为方式相关联的村庄自治生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村庄需要用物质和精神的激励去吸引、教化村民,使他们自觉依赖集体、信仰集体,正如集体本身依赖村民个体去获得财富和力量一样。同时,村庄还用某些制度化权利控制条例去规范个体行为,使之归顺集体。应该说,村规民约大多着重用强制性质的“制度规范或惩罚维护集体存在”(张静,2000:105-128),H村的村规民约也突出这一点,但2003年通过的村规民约,利益激励的因素明显增加。(二)离村者的处罚:一条颇有争议的规则作为一部村庄法规,其支配和制约村民的行动的强制性体现在它的惩罚条例中。H村的村规民约中有种种处罚条例,其中,最受外界关注、最有争议的,是那几条对脱离集体者的罚款条例。相对于80年代和2000年代的村规民约,90年代的村规民约中关于惩罚的述说更为严厉。因为90年代中国改革的特征是市场急速推进,国家与市场之间存在很多可以松动的空间,相对而言,个体与私有化趋势大大加速,村民面对的外部压力、利益诱惑亦相对最大。在全民经商、企业改制的外部环境下,村庄内部的凝聚力极易发生动摇,出现集体的叛离者。为保护集体财产,保证村庄人对村集体的忠诚,村规民约对任何触犯集体感情的行为都作了最为严厉的惩罚,惩罚的重点对象是那些离开H村的人。1995年民约第8条规定:家庭人员外出办厂、经营或劳力外流,应得到村委会同意,办妥有关手续方可外出,但必须负担本村的人均村建费,凡属跳槽的均由村委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劝退全家户口迁出村庄;(2)收转10年中所享受的一切集体福利待遇;(3)集体培养的技术人员,还应收转培训期或学徒期的培训费用;(4)厂在股金在,人在(村)股金在,人不在(村),股金作自动放弃;人不在(亡故),股金的继承权属配偶一方或子女等直系亲属。(1995年村规民约,第54页)与之相关的条例有:未考取大学及高中的学生不回村工作,应收转全家10年中所享受的福利待遇。(1985年村规民约,第43页)单亲子女家庭,子女不在本村工作的,退休父母不享受保养金。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在外工作的,按外出子女占全部子女的比例扣减保养金。吃村里粮而工作在外的人,不论干部、职工,集体不补助,积累暂不提取。(2003年村规民约,第188页)15 规则的主旨是惩罚村集体的叛离者,本意是不主张任何一个本村人离开村庄,对自由外出工作者、其子女在外读书不回村工作的、在外当干部的等等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最大的处罚是收转全家10年的福利待遇和令其放弃股金收入。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车、空调、洗衣机、液化气、服装等等;股金收入即为村民的记帐收入,它是由“少分现金多存入”的村庄分配机制所决定的,占村民收入的最大一部分。离开H村而遭这种处罚的人或家庭,走时基本被无产阶级化了。整个村庄40多年来先后有10人自愿离开,后有2人回村工作(两出两进)。按村规民约条款,他们的被罚情况如表6所示。表6离村者处罚统计情况表姓名原职务离村时间离村原因收转福利负担村建罚款总额资料来源及资金费(万元)WXF副厂长1987儿子大学8访CYF(W毕业后未归之妻)村1993人际矛盾3.01433.00006.0143H资41:150-151SHW1990.8000WX村民会讲话ZLG副厂长、1993人际矛盾5.14876.000012.5851H资41:154营销人员不满工作调-155动WFY199411.43830.000011.4383H资41:140FKM199621.81140.000021.8114H资41:3-4ZXD村长、村1997职位竞争100多万ZXD口述常务副总经工作失误人走时欠几(30/10/02)理际矛盾十万QJM村党委副2002不满组织100多万ZMM提供书记、厂长调动至今欠10(13/02/03)万HJG副厂长2003不满奖金至今欠30ZMM提供分配万(13/02/03)HJF宝昌公司2002对家族政ZMM提供营销权有意见至今欠1(13/02/03)万HYF营销几年前同上不详ZMM提供(13/02/03)注:1.除经济惩罚以外,WXF、SHW、WFX还受开除党籍处分。2.WXF和ZLG两家现已回村工作。3.全部离开者都是自己要求离开村庄,走时的结账单上有他们的亲笔签字。从离开者的身份看,他们都是村里的能人、村里的知识精英。其中6人曾为村副厂长以上干部,4人分别从事营销、技术管理工作。这表明市场能力强者更有自主意识,更容易向外流动。但就离开的原因来看,他们中却没有一人是受外部的直接经济诱惑而脱离H村的。相反,这些出去的自由人,到目前为止真正能在市场中立足且“生活好”的只有两户:ZXD和HYF。ZXD在外已成为拥有三个工厂的私营业主,新上马的工厂正在建设中,占地58亩,预计投资1.2亿元人民币。HYF早几年离开村庄,现为一家与台商合资厂的业主,去年(2002)个人收益大大超过他在H村的收入。其他人皆不及以往在H村的日子。ZXD:离开H村的人不少,搞不下去又回去了。这些人都曾经是村庄的人才,但他们出来后,样样都得自己干,风险大又相当辛苦,这是在村时没有预计的。他们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市场没有足够的预期能力。我现在算是幸运者,但我很辛苦,考虑到生产效益,每周7天制、每天16小时我都在工作上。16 问及为何离开?我注意到他的情感变化,他一再申明:“不管是集体还是私有都是为了对社会做贡献,个人的消费相当有限,关键是追求或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然后他解释道:老实说,H村是好的,未来它也不会差,我对它有相当的情感和信心。尤其对老书记我很崇拜,那么多年是他培养了我。但它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人的关系在那里太重要了。今天当厂长,明天就不一定当厂长了。一切都不由自己,也不由村民。关系比较复杂,工作起来精神压力太大。现在我出来,虽然苦,但苦中作乐。问:您能具体说明一下当时是怎样的契机使您下决心离开呢?答:我在村里是很有干劲的,1995年当村长,2年之后,当村企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有一次民主选举先进党员,我的得票高于村庄的当家者。从那以后,工作就不太顺利了。后来,我管的企业在原材料的买卖差价运作上,因为没有估计到市场的变化,赔了钱。1997年因此被免去党委委员一职,心情沉重,就决定离开了。(2003年10月30日于ZXD:的工厂与他访谈纪录)工作差错和人际关系压力使这位原本一心一意为集体的村干部,最终选择了辞退。由表6可知,这些人离村的原因大多由于村庄内部的种种矛盾,由于他们对村庄内部人际、工作流动、收入分配及家族管理的不适应或不满,而不是受外部市场利益之诱惑。这一点再次说明:(1)H村与外村、与城市相比,表现了足够好的比较利益;(2)村规民约的制约力量相当强。再从离开代价来分析,H村人的转移成本实不可忽略。一方面,在村规民约的控制下,转移者不得不付出几乎倾家荡产的血本,表6显示,好几户人家至今还处于欠资境况。而这种无产阶级化与村庄一直实行集体消费、集体记帐存款和集体福利有关。另一方面,移出之后,习惯于依附集体的村民和干部,突然自己直面市场的风险,少有成功者。这个事实,给村庄人很大的警示。自己面对市场同样需要成本。太大的转移成本使得这个村庄的村民,相对全国其他村庄的村民大多外出做工的境况而言,基本没有外流意识。他们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离开,走单干的私有道路。这种情况显然与村规民约中的惩罚条例不无关系。如何看待这些由村规民约规定的惩罚制度?村民、外界的反映不一。一些人认为,惩罚与激励相对应,是集体的权利,都是为村集体好,为大家好;另一些人觉得惩罚限制了村民的自由,村民的私人财产得不到保护,可能造成村民对集体的痛苦依附,最终可能出现一些反面的副作用(朱新美,2003)。涂尔干在《分工论》中专门讨论过“压制性法律”与机械团结之间的关系。他说,压制性法律的本质是惩罚,惩罚那些违背集体规范和命令的行为,“惩罚可以抚平集体感情的创伤,满足共同意识,具有保护社会的功能”,并“在本质上展现机械团结,至少展现这种团结最基本的要素”(Durkhem,1984:64)。他强调,惩罚是保护社会、实现社会整合的武器。同时,涂尔干还看到了惩罚的抵偿性,即借助某种力量用痛苦来赎回罪过的性质,并认为“惩罚之所以能够具有一种保护社会的功能,是因为它具有一种抵偿性”(Durkhem,1984:70)。用涂尔干的观点解读H村的惩罚,可知:惩罚是为保护村集体的存在和利益;惩罚的对象不得不痛苦地为此付出代价。因而,那些对离开者的惩罚条例并非不具有理论上合法性的一面,但这种惩罚所所致的集体凝聚力是否能长久则另当别论了。此外,由村规民约的惩罚条例而引起的争议,主要针对村庄的两点具体做法:(1)收转10年福利;(2)没收离开者的全部记帐股金。田野调查中我注意到,其实H村的很多大件福利项目是村民用家庭记帐款相抵的,因此,真正的惩罚其实只有一条,即村民离开村庄就不再享有作为家庭积蓄的记帐收入――股金收入,即使是过去已经支出的部分也得退还集体。多数人用“自由与否”来评判村庄的这种做法,我以为,问题不在自由与否,而在于它选择了一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类似西方国家现代企业的公司股权管理制度。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公司,特别是大公司集团,要在竞争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除了需要保持本公司的产品优势之外,还必须保证管理和技术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往往由公司的经理、技术管理精英等经营代理人掌握,而不是公司的老板或董事能够掌控的。通常代理人的利益在市场,不在公司,因为管理能力多半具有相当的普适性价值。甲公司可以用你,乙公司17 也可以通过高薪方法将你带入它的公司,造成甲公司的人才、技术损失。为避免这种因公司精英层人员“跳槽”而造成的公司损失,现代的大企业经常采用各种方式维护公司的利益。其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对管理精英层推出公司的“到期股权”(stockoption)制度,即用公司股权吸引这些经理,使之尽职、孝忠于公司团体。具体做法是,老板承诺给经理个人一笔较为可观的股金份额,但实现它一般有一服务期限,8年、10年不等,到期限实现的这笔股金足以让获得者改变其现有的经济或社会身份地位。同理,这笔股权只在公司实现,人在服务期限内离开公司,即为放弃股权。大多数的经理代理会为取得这一“到期股权”而奉公执守。不可否认,H村村民记帐收入制度中存在对这种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借鉴。两者的类似做法、类似目标,足以说明某些日常管理制度尽管可能提法不同、内容不尽相同、遵循不同的所有制背景,但其中包涵的某些基本常识(commonsense)却可能完全相通。村庄权威为整合村庄集体,自觉不自觉地借用了公司资本主义的管理制度。但他的股金控制与公司资本主义的“到期股权”制度又有不同:(1)它的对象是全体村民,不像公司资本主义的企业只针对少数上层精英分子。这与村庄工业早期借全体村民筹措工业资金的方式有关,与村庄始终坚持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道路有关,更与权威依附式的极权村庄政治有关。村庄的领头人期待所有村民忠于集体这块土地,忠于他经营多年并加以权威控制的村庄。他情愿牺牲很多自己的、家庭的和村庄的经济利益,来保全全体村民的凝聚和他们对这块土地的滞留,从而保全集体的存在和集体一贯持有的族群荣誉。为保全这些,他不得不涵纳集体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弱凌强”等现象,这是公司资本主义企业无法接受的方面。(2)相对公司资本主义的“到期股权”或“有期股权”,村庄的村民股金是“无期股权”,村民的这笔收入只能依赖“集体消费”、“集体福利”部分兑现,股金只有无限期进行代际传递的可能,而无自由提取的可能。这一点如果长期继续,终究会因为集体消费无力满足村民不断增长的利益需求,而出现个体与集体之间的紧张矛盾,导致集体整合缺失。因此,“无期股权”潜伏的危机有可能是全体村民对集体丧失信心,从而出现揭竿而起的局面。因此理论上,H村今天能维护这种“无期股权”的控制力量,证明它的集体经济还具相当的活力,村庄的权威还能把握社区的整体秩序。但未来,我相信这种“无期股权”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向“有期股权”过渡,并且渐渐将股权所有者从全体村民转向村庄的少数精英。作这种判断的事实依据是,村庄干部与村民分化的加剧,其加剧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的股金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普通村民,并且这种加剧是村庄制度使然。(3)公司资本主义实行“有期股权”制度的目标在于追求公司效益和利润,相对而言,H村实行记帐股金制度的出发点,更多地暗含着本土的忠孝、君臣思想,过分浸淫着中国文化中追求“流芳百世”的功成名利思想。H村始终是中国农村的一面先进红旗,为持续这份荣誉,它要求每一村庄人忠于这个集体、忠于这方土地的意识形态控制及管理制度控制都显得异常强烈。在H村,任何一个演讲、任何一种惯习的延续和任何一种制度等有形的方面都体现了这种集体主义的价值目标,但是那种阻挡不了的村庄利益分化、市场化的内外管理制度以及后来的家族取代,却在很大程度上抵毁或动摇着村庄的集体主义性质。总之,在制度景观中,村庄整合的动力来源是惯习和村规民约。惯习以较为隐匿而约定俗成的非正式形式,从农民以往的经验世界里被村庄工业的集体行动调动出来。集体消费接续了以往贫穷农民基本处于零消费状态的生活习惯、频繁的村庄内部流动利用了“农耕活样样能干”的劳作特点、没有假日的劳动则源于农业作息的时间观念。它们的延续,功用在于瓦解工业化、市场化或私有化可能造成的小团体团结——子系统团结和阶层团结,剔除个体自我、阶层团体可能造成的共同体分化,捍卫村庄层面上集体凝聚与团结。村规民约以书面签约的正式制度形式,从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介入村民的日常生活。村规民约一方面规定了村民应尽的责任、义务、应该服从的纪律,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用较为强制的方式将村民整合于集体;另一方面又通过利益供给、利益分配制度,对村民权益作了必要的保护。其作用在于用规范条例或村庄法律的手段确定了村民对村集体的归属关系。无论是非正式的惯习还是正式的村规民约,作为制度环境它们在营造、维护村庄共同体的整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8 参考文献《HS镇党史大记事》。《HS志》上篇。《JY市HS镇H村资料》(内部资料),1969-2003年,卷1-卷230。凡勃伦,1997,《有闲阶级论》,蔡受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哈耶克,1997,《通往如役之路》,王明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金耀基,1997,《中國社會和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卢晖临,2003,《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发现”》,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北京:商务印书馆。让·波德里亚,2000/1970,《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托克维尔,1996,《论美国的民主》,董国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韦伯,1986,《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黄晓京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张静,2000,《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朱新美,2003,《H村:“中国首富村”村民私人财产被牢牢控制》,《现代快报》8月20日。Bottomore,Tom1984,SociologyandSocialism.Brighton,Sussex:Wheatsheaf.Bourdieu,Pierre1979,Distinction:ASocialCritiqueoftheJudgmentofTaste,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Dodd,Nigel1999,SocialTheoryandModernity.Malden,MA:PolityPress.Durkhem,Emile1984,TheDivisionofLabourinSociety,Trans.W.D.Halls,London:Macmillian.Greif,A.1999,GenoaandtheMaghribiTraders:Historicaland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North,D.1990,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ChangeandEconomicPerformanc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Thompson,EdwardP.1991,CustomsinCommon.MerlinPressLtd.――1963,TheMakingoftheEnglishWorkingClass,NewYork:PantheonBooks.Weber,Marx1978,EconomyandSociety,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系责任编辑:罗琳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5-6中国社会学网www.sociology.cass.cn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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