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ID:34957198

大小:519.3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15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_第1页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_第2页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_第3页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_第4页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主动公开FSBG2019013号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佛农农〔2019〕4号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扶持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农业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局),南海区城乡统筹办公室:现将《佛山扶持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农业产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佛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2月19日—1—佛山扶持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农业产业管理办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云浮产业共建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佛山)对口凉山扶贫协作规划(2016—2020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延安市人民政府

2、缔结友好城市合作协议》、《双鸭山市与佛山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17—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广东湛江、云浮,四川凉山州和甘孜州乡城县、得荣县,黑龙江双鸭山,陕西延安,西藏墨脱县,新疆伽师县等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以下简称“对口地区”)农业产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扶持类型及对象(一)政策扶持到佛山对口地区新建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登记注册满一年且正常运营的,可认定为佛山市外延“菜篮子”基地,享受与佛山市“菜篮子”基地同等政策扶持(不含资金扶持),申请程序参照《佛山市农业局“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FSBG2016002号)执行。(二)资金扶持—2—设

3、立佛山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专指市级资金,不包含各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扶持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在确定当年的扶持企业和所需资金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扶持补助的对象:一是在佛山市辖区内设立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店或销售专区的佛山企业或社会组织;二是与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1年以上产销对接合作关系的佛山企业;三是在线上设立对口地区农产品特产馆(或频道)等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补助对象须是在佛山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佛山企业或社会组织。每个主体只补助其中一种类型。二、补助条件和标准(一)开设展销店(销售专区)类1.展销店

4、(销售专区)经营要求(1)展销店(销售专区)以对口地区农产品为主营产品,佛山本地特色农产品和生活所需农副产品为补充,且经营规划不少于3年。销售专区须全部销售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2)展销店(销售专区)具有产品试食、展示、销售等功能。—3—(3)展销店(销售专区)门面设计须突出对口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元素(对口地区有统一规定的文字和图形标识的,鼓励采用统一的文字和标识),让消费者易识别、易辨认。2(4)展销店经营面积不少于20m,装修标准大于1000元/2㎡;销售专区的经营面积不少于10m,装修标准大于500元/㎡,销售专区应位于超市、商场等大卖场(面积大于400㎡)。(5)展销店(销售专区)需配

5、置门店销售管理信息化系统,且申报前3个月对口地区农产品月均销售额达5万元(含)以上。(6)展销店(销售专区)须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运营主体能积极配合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展销店(销售专区)的工作指导,店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7)具有全国性品牌和线下连锁店运营经验的企业,其在佛山辖区的直营店、加盟店,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此类补助,并应提供直营店、加盟店的有关证明资料。2.补助标准以“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对已建成的展销店(销售专区)进行“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1)展销店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1000元/㎡,每个店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2)销售专区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500元/㎡,每个专区

6、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4—(二)产销对接类1.产销对接要求(1)佛山企业从对口地区购进当地特色农产品,通过批发、零售、直销等方式在佛山销售,且在对口地区有相对固定的供应商。(2)与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凭供应商供货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资料核实)。2.补助标准对口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佛山企业,可获销售额3%的奖励性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线上销售类1.线上销售要求佛山企业在本单位原有电子商务平台上增设常用的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如地方特产馆、频道、专区等),且年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凭合作协议、供应商供货合同、

7、发票、转账记录等资料核实)。2.补助标准通过线上销售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年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的佛山企业,可获销售额3%的奖励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5—三、申报程序和材料(一)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和印发申报指南,明确申报的时间、程序等事项。(二)经营主体自愿向所属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直单位、市属社会组织等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