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

ID:34998514

大小:46.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3-15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_第1页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_第2页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_第3页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_第4页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_第5页
资源描述:

《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佛山市禅城区实施《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应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为加强禅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根据《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修缮、报批、宣传等相关保护管理工作。第三条保护原则在保护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实现保护与利用相统一,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展示和传承价值。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应严格遵循各层次保护规划进行保留、保护。因现状保留、保护需要,建筑间距、绿化、通风采光等无法达

2、到现行标准或相关基础设施无法按照现行规范配置时,各相关主管部门应以保护、改善现状为原则制订保障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社会公众参与等方式审议保障方案后作为审批的参考依据。第四条职责分工—14—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名保领导小组):统筹本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工作;统筹指挥突发状况和应急工作;审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重大事项,审议保护专项经费计划以及维护修缮工程相关补助补贴。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名保办):按区名保领导小组的部署,提出相关工作计划与检查要求,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跟进保护工作的检查、评估;跟进保护专

3、家委员会、补贴补助经费、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等相关工作机制的制定;协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挂牌管理。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履行辖区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和现场保护职责;定期研判本辖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安全形势,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跟进、督促保护责任人开展保护与修缮活动,推进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境设施等相关隐患整改;与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签订历史建筑保护协议,督促保护责任人落实保护、修缮主体责任;负责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工程日常巡查监管;负责有价值建筑的预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计划,负责有关补助、补贴经费的发放工作。—14—区规划部门:负责历史文化

4、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调查、申报、名录管理、保护规划等工作;监管保护规划和价值要素的保护落实情况,认定违反保护规划的破坏性影响行为;提供和指导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的咨询服务;在规划审批管理中落实相关保护要求。区城建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和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维护修缮等相关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构筑物、历史建筑排危排险;牵头以专家评审等形式,审查临时或永久加固的施工设计及组织方案;按照经审批的方案,监督建筑施工各环节落实保护要求;对行业有关资质单位按照保护要求实施的工程措施开展监管;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构筑物、历史建筑办理房屋建筑工

5、程拆除备案证前应征求区规划部门意见。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执法工作;对接各镇(街道)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区文化部门:负责整理保护对象的历史资料信息,挖掘、评价其历史价值,协助区规划部门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调查、申报、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对古建修缮工程的有关资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保护方案审查工作;指导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通过多种形式,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乡土教育。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出让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护责任及违约处罚条款;在办理确认三旧改造项目或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时,应向区规划

6、部门核查历史建筑情况;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应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中予以标明,当权属发生转移时,及时函告区名保办和属地镇(街道)。—14—区财政部门:结合区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经费,指导和监管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的调配和使用。区公资部门:履行公资系统内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对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行为及时纠正;对需要活化利用的予以审核并按有关规程报批。区消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保护责任人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监督管理保护责任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排查和治理有关消防安全隐患。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维修保护、活化利用难以符合相关消

7、防现行技术规范时,应积极研究和指导改善消防条件。区公安部门:处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治安防范工作,协同各部门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协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第四条保护协议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应与属地镇(街道)签订保护协议,履行历史建筑的保护、维护、修缮责任,配合日常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社会参与支持和鼓励具有良好业绩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公益组织、主流媒体等社会组织开展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