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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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1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费税的特殊作用1、寓禁于征2、向富者征税3、使增值税规范化2 根据征税范围的大小,消费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狭窄型消费税——我国2.中间型消费税3.宽泛型消费税3 与增值税的比较:不同点:增值税是普遍征收,但是消费税是特定征收(14种税目)增值税是多环节多次征收,消费税采用一次课征制。增值税是价外税,对损益没有直接影响;消费税是价内税,影响损益。增值税是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核算账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消费税)相同点:1、同流转税;2、全额征收4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1、在我国境内生产应税消费品2、在我国境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第一节纳税义务人5 征税对象:4、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为零售环节纳税(1)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含以旧换新)零售业务的,在零售时纳税;(2)带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银首饰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仍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5、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自2009年5月1日起)6 7 第二节税目、税率1、烟1)卷烟:生产环节每箱(50000支)150元(0.003元/支)每条(200支):56%(70元及以上)36%(70元以下)批发环节:5%2)雪茄烟:36%3)烟丝:30%8 9 2、酒及酒精1)白酒0.5元/每斤20%2)黄酒240元/吨3)啤酒250元/吨(3000元/吨以上)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250元/吨(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4)其他酒10%5)酒精5%10 3、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品:30%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5、鞭炮、焰火:15%6、成品油汽油1.4元/升(无铅)1.00元/升(有铅)柴油0.80元/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00元/升燃料油0.80元/升航空煤油0.80元/升11 7、汽车轮胎3%8、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9、小汽车1)乘用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9%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1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0%2)中轻型商用客车5%12 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11、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20%12、游艇10%13、木制一次性筷子5%14、实木地板5%13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一般销售: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2)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的规定相同):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含税销售额÷(1+17%)14 15 某企业向摩托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摩托车10辆,支付货款(含税)共计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计缴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16 例:某日用化厂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价款19,080元(含增值税)请计算本月该日用化工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答案:应纳增值税=(19080÷1.06)×6%=1080(元)应交消费税=(19080÷1.06)×30%17 2.包装物的处理: (1)连同包装物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的押金:一般情况下,收取时不缴纳消费税;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特例】酒类产品特殊规定: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18 19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20 例:某石油化工厂2009年1月,销售无铅汽油25吨,柴油18吨,提供给本厂基建工程车辆、设备使用柴油5吨。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无铅汽油的税率为定额税率1.0元/升;柴油的税率为定额税率0.8元/升)(1)销售无铅汽油应纳消费税税额=25×1388×1.0=34700(元) (2)销售柴油应纳消费税税额=(18+5)×1176×0.8=21638.4(元)21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只有卷烟、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22 某烟草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销售甲类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93600元。(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比例税率为56%)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税额=93600÷(1+17%)×56%+200×1000×0.003=44800+600=45400(元)23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24 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计征消费税:(采用实耗扣税法)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2001.5.1起停止执行)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25 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以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以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提示1】排除法:没有在列举范围的有:酒、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提示2】列举项目扣税也必须在相同税目中。26 实耗扣税法的计算公式: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额=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x外购消费品税率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消费品买价27 例: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本月初库存烟丝的买价120,000元,本月购进烟丝买价7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1,900元,货已入库),月末库存外购烟丝90,000元,该厂当月生产销售卷烟10标准箱,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45%,请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本月生产卷烟所耗用外购烟丝的买价=120000+70000-90000=100000(元)2、本月准予扣除的30000(元)3、本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150000×45%+150×10-30000=3900028 六、税额减征的规定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29 第四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体现了税不重征且计税简便的原则)2、用于其他方面——移送使用时纳税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30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31 32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将生产的摩托车30辆用作职工福利,摩托车的成本9万元;(假定摩托车的气缸容量均在250毫升以上,适用消费税税率10%,摩托车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6%)。 要求:计算该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摩托车用作职工福利应税销售额=[9+(9×6%)]÷(1-10%)×30=318(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18×10%=31.8(万元)33 某企业2009年3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第一批2000公斤,成本为34万,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1)组成计税价格=[34×(1+10%)+2000×2×0.5÷10000]÷(1-20%=(37.4+0.2)÷0.8=47(万元)(2)应纳消费税税额=47×20%+2000×2×0.5÷10000=9.4+0.2=9.6(万元)34 例:某烟厂生产销售卷烟12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80万元,本月购入烟叶若干吨,支付价款19万元,税金3.23万元,本月将其中的2/3投入生产使用。另外,外购部分烟丝,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4万元,税金4.08万元,本月全部投入生产使用。按计划出口卷烟3800万元,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赠送有关客户白包卷烟2标准箱,价税合计共1.755万元。(设卷烟税率45%,烟丝税率30%)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80*45%+120*0.015-24*30%+200*25%+1.755/1.17*45%+2*0.015=81+1.8-7.2+50+0.675+0.03=126.31万元35 第五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情况,才认为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帐务处理。对于不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都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税法规定,统一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则由委托方在收回时交税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36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可以按照受托方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价格高低不一,可以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37 38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抵扣:(1)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目前不适用)(3)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6)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7)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8)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39 (9)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0)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1)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2)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40 41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受托加工甲类化妆品2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29250元/件;受托加工乙类化妆品5件,成本为85000元,加工费为20000元,受托方不销售乙类化妆品。(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1)甲类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29250÷(1+17%)×20=50(万元)甲类化妆品的应纳销售税税额=50×30%=15(万元)(2)乙类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85000+20000)÷(1-30%)=15(万元)乙类化妆品的应纳销售税税额=15×30%=4.5(万元)(3)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15+4.5=19.5(万元)42 单选题: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应缴纳的税金是( )。A.消费税B.增值税C.消费税和增值税D.不用交税『答案』B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但应缴纳增值税。43 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4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委托加工收回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1.8万元。2、销售甲级卷烟8箱12万元,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但货款尚未收到。3、为一外贸单位加工80标准箱甲级特制烟。由外贸单位提供原材料,外贸单位支付加工费3万元,辅料费2万元,原材料成本50万元。期末外贸单位将货物提走。已知该烟厂无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的烟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万元。要求:该厂本期如何缴纳及代缴消费税。44 1、外贸单位提货时由烟厂代缴的消费税:2、烟厂应纳的消费税:45 第六节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46 第七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47 例:某机电设备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批,3月18到达口岸,该公司报关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等有关资料如下:规格数量完税价格关税汽缸容量2200毫升的小轿车20150,00015,000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48 第八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其退还消费税则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额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49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属于从价定率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款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50 例:一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葡萄酒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又从国内A厂购进白酒1000斤出口,从A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万元;从青岛啤酒厂购进青岛啤酒2吨出口,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0.2万元。计算该外贸企业进出口应缴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设葡萄酒进口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退税率为13%)51 (1)外贸企业进口葡萄酒应交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时要用组成计税价格:(2)该企业出口粮食白酒和啤酒按工厂销售额计算应退消费税和增值税:52 第九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一、消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二、消费税纳税期限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53 第十节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二、消费税纳税申报一、纳税地点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个体经营者除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到外县市销货或委托外县市代销,于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交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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