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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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的决定》已于2001年6月29日经市政府三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本《决定》修订的《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予以重新发布施行。市长:于幼军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的决定为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62号令《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进一步完善《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决定对《规定》作如下修正:来源于:房地产E网-www.fdcew.com房地产E网-http://www.fdcew.com/倍讯易

2、-http://www.pxyi.net/一、删去《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第二十八条的“气象台和”、第二十九条的“气象台和”、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三条的“及气象台等单位”等内容。二、就《规定》作如下修改1.标题《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改为《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2.第九条的“邮电部门”改为“电信管理部门”;“邮电设施”改为“电信设施”;3.第三章标题“监测与预警”改为“排洪监测与预警”;4.第二十一条的“水库及滞洪区的排洪监测与预

3、警由市三防办负责”改为“中型以上水库及滞洪区的排洪监测与预警由市三防办负责,小型水库的排洪监测与预警工作由区三防办负责”;5.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白色水波线”改为“黄色水波线;第(三)项的“蓝色水波线”改为“黑色水波线”;6.第二十三条的“红色或蓝色水波线信号的”改为“红色水波线或黑色水波线信号的”;7.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由市水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为“由市、区水务部门按管理权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第二款中“由市水务部门具体确定”改为“中型水库和滞洪区排洪流量由市水务部门确定;小型水库排洪流量由区水务部门确定,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8.第二十五条的“应

4、至少提前三小时发布红色水波线信号”改为“应至少提前两小时发布红色水波线信号”;9.第二十九条的“预警信号”改为“排洪预警信号”;10.第三十条的“或黄色信号”改为“或信号”;信号”;11.第三十一条的“信号”改为“或或信号”;第(二)项“幼儿园停止上课,对已经到达幼儿园的儿童,幼儿园应负责保护”改为“城管部门应组织清疏路面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12.第三十二条的“或红色信号”改为“或或或黑信号”;第(八)项“并告知选择适当地点避风”改为“船舶停止进港,已入港船舶应离开码头,进入避风锚地避风。”第(九)项“中、小学停课,学校应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改为“中、小学

5、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13.第三十三条的“或或蓝色信号”改为“信号”;14.第四十三条的“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改为“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三、《规定》增加以下内容:1.第五条增加第(一)项为“组织全市三防安全检查,协调、督促安全隐患的处理、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河道的清障工作”;增加第(二)项为“制定全市防洪预案,核定重点防洪工程的防洪调度方案”;增加第(三)项为“编制全市三防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三防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第五条增加第二款为“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防办)是区三防指挥部的

6、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2.增加第十四条为“防灾救灾期间,市气象部门负责对台风、暴雨的监测、预警及其预警信号的发布”;3.增加第十六条“排洪预警信号由市三防办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排洪预警信号”;4.《规定》条文序号相应修改。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御洪水、台风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洪水、台风的防御及抢险救灾,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以下

7、简称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驻深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及基干民兵等,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市、区三防指挥部指挥下,组织和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的义务。第四条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第二章抢险救灾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是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全市三防安全检查,协调、督促安全隐患的处理、水毁工程的修

8、复及河道的清障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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