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

ID:37538382

大小:1.43 MB

页数:32页

时间:2019-05-25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_第1页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_第2页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_第3页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_第4页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_第5页
资源描述:

《固本阶段民法钟秀勇03》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济南市泽丞教育培训学校选择泽丞选择成功一、民法的技术与思维(一)支配一、对财产利益的支配【例一】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则在民法上,A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利益归属于甲。①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所有权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权、支配权、绝对权、既得权。②甲与甲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企业)形成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该民事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绝对民事法律关系、单一民事法律关系、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③建筑物区分所有、共有制度应优先适用。甲A房屋【例二】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①乙侵夺该房

2、屋。甲对A房屋的所有权不因此而消灭,但在甲、乙间成立返还原物请求权关系(请求权基础为《物权法》第34条),该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②乙的行为或者物件对A房屋构成妨害或者具有妨害的现实危险,在甲、乙间成立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物权法》第35条),该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③上述法律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其成立不以当事人的故意(过失)以及甲遭受损失为构成要件。【例三】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

3、。(1)邻居乙在家卧床抽烟,引发大火,大火蔓延,烧毁A房屋。在甲、乙之间成立侵权之债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该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成立建立在四个事实层面上:①所有权遭受损害及经济利益上的损失、②乙实施了加害行为、③乙具有过错、④加害行为与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2)邻居乙饲养的数只野牛因不明原因发狂,将A房屋墙面抵破数处。在甲、乙之间成立侵权之债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侵权责任法》第78条),该法律关系的成立建立在

4、三个事实层面上:①所有权遭受损害及经济利益上的损失、②乙实施了加害行为、③加害行为与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3)乙在梦游中将A房屋点燃,A房屋毁坏严重。在甲、乙间成立法定补偿之债的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一款后段),该法律关系的成立建立在三个事实层面上: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陷入无意识状态且致人损害、②乙对陷入无意识状态无过错、③衡诸甲、乙的经济状况,由乙对甲适当补偿尚属公平。【例四】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甲在维修A房屋时,施工人员误取乙所有的木材作为A房屋的屋梁。①乙对木材的

5、所有权因附合而消灭,甲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②甲取得所有权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取得木材的利益不具有法律上的原因,甲、乙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民法通则》第92条)。【例五】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甲因出国留学一年,将房屋钥匙交给邻居乙保管。乙将自己的房屋出卖后,暂时没有住处,搬入A房屋中居住10个月,甲回国后始知其事。①乙取得对A房屋的占有、使用利益欠缺法律上的依据,甲、乙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甲是否具有出租A房屋的打算,在所不问。②如果乙的使用造成A房屋的损害,甲、乙间成立侵

6、权损害赔偿之债法律关系。【例六】甲对A房屋享有所有权。甲外出打工期间,台风来袭,乙担心A房屋倒塌伤及己屋,向丙借钱5000元,对A房屋予以加固。①在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为《民法通则》第93条),乙的行为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侵权。②作为债权人,乙有权请求甲补偿因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负担的必要债务、遭受的财产损害。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无权请求甲返还5000元,旨在维持乙、丙之间的抗辩。二、对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支配32地址:济南市经二纬八路383号时代广场(西市场三联

7、商社楼上)516室8796484887974848www.sdsfpx.com济南市泽丞教育培训学校选择泽丞选择成功甲【例一】甲与乙结婚,生子丙。(1)甲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肖像、隐私(乃至抽象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等人格利益享有人格权,该权利在性质上属于:人身权、支配权、绝对权、既得权。(2)甲对和乙同居、请求乙对自己忠实、请求乙扶养的身份利益享有身份权,该权利在性质上属于:人身权、支配权、绝对权、既得权。(3)甲对和未成年的丙同居、对(在自己老无所依时)请求

8、丙扶养的身份利益享有身份权。(4)甲和甲以外其他人形成人身权法律关系,该民事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民事法律关系、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生命、姓名、名誉、肖像、隐私甲丙甲乙【例二】甲与乙结婚,生子丙。①丁打伤甲,侵害了甲的健康权和财产权,甲、丁间形成侵权之债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②丁打伤甲,致甲失去劳动能力,致乙和未成年的丙无生活来源,乙、丁以及丙、丁间成立侵权之债法律关系,丁应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③丁拐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