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

ID:37688820

大小:30.21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28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_第1页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_第2页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_第3页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_第4页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院(系)名称(小3号黑体)专业名称(小3号黑体)学生姓名(小3号黑体)学号(TimesNewRoman小3)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小3号黑体)完成时间(小3号黑体年月日)死刑保留的必要性研究摘要:死刑制度是现代国际刑法上比较热点的问题之一,死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死刑制度现状,从而论述我国死刑制度的缺陷,并且对如何完善我国死刑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最后论述我国保留死刑制度的必要性。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死刑制度的概述;第二部分是我国死刑制度的现

2、状,这一部分主要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是我国死刑制度存在的缺陷,这一部分主要从罪名数量、死缓制度、复核程序、司法解释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论述,其中复核程序作为重点,主要从审理方式和审理期限两个方面对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死刑制度的几点建议,主要与死刑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对比,提出了完善我国死刑制度的几点意见;第五部分是我国死刑制度保留的必要性,主要考虑历史原因、威慑力、民意、国情四个方面。关键词:死刑制度;刑法;审理一、研究概述1.1研究意义死刑制度是一个古老又充满争议的话题。无

3、论是从国际形势上看还是从我国的社会发展需要看,死刑最终应当废除是无可争议的。就我国目前看,受死刑制度的历史存在、威慑功能、民意以及国情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的我国还不具备彻底废除死刑的条件。因此,我国应在立法和司法上完善死刑制度,通过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死缓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以及规范司法解释来完善我国的死刑制度,为逐步废除死刑制度创造条件。1.2研究背景9在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上,人们对以国家名义的杀人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了,认为国家将有罪者处死是很正常事。但我们必须指出:古代统治者对犯罪者的报复往往超过必要的限度,不仅对杀人

4、者处死,也常常会对犯有微不足道的轻罪者甚至无辜冤判者处以死刑。因此,废除死刑的呼声在世界各地渐渐地响亮起来。死刑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刑种之一。从建国之初毛泽东的“不能废除死刑”的政策,到党的“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政策成为我国死刑制度发展的方向。但近些年,面对国际社会废除死刑的潮流,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废问题也引起了刑法界长时间的争议。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死刑制度还不能废除,对死刑制度应进一步的限制适用,直至最终废除死刑。1.3研究目的死刑,这个经常见诸媒报端的词汇,我们并不陌生,而要考问死刑之滥觞发皇却也并非为每

5、个人所熟悉。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类型,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死刑演变的历史可以追溯几千载,而死刑存废的争论也已经延续上百年。今天我们站在现代人的视角,翻看探究死刑文化发展的历程,目的就是为了对我们自身文明史上这种重要的文化存在有一个全面、深刻而正确的认识,并能够以客观的态度看待世界范围内汹涌的“废死”潮流,以理性的思维认清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的必要,这也是撰写此文的初衷。二、国内外的死刑制度现状2.1国内死刑制度现状在1997年修订刑法典之前,我国刑法立法中的死刑罪名多达71个。尽管1997年刑法典在分则中对可处死刑的

6、罪名已略作减少,但仍保持了68个罪名。由此可见,中国的法律学者在缩小死刑适用范围方面正在不断研究和完善中。关于死刑的适用标准,我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罪行极其严重”是我国死刑适用的总的标准。确保在罪刑公正、犯罪人犯了极为严重之罪的前提下,坚持目的性原则,不论从一般预防还是从特殊预防的角度,抑或从谦抑性的角度而言,都需要动用死刑的时候,死刑才能作为最后的手段予以使用。2.2国外死刑制度现状西方世界,在慎对死刑上有更彻底的态度,目前其主要发达国家都走在了废除死刑

7、的前列。虽然在其历史上,死刑也曾被毫无质疑地使用了上千年。但到了17、18世纪,伴随启蒙思想的萌发,人被认为“是第一重要的”,死刑的地位开始受到挑战。意大利思想家贝卡利亚1764年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首倡限制和废除死刑,从此拉开了死刑存废之争的序幕。在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中,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民主思潮深入人心,动摇了死刑制度的思想基础,废除死刑逐渐由理论讨论演变为法社会实践。9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和日本还保留死刑制度,而且美国和日本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才适用死刑。如果确实罪责重大,不论从罪刑均衡的角度还

8、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来说,都认为不得不判处极刑的场合,才允许选择死刑。首先提倡废除死刑的是意大利的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他在《论犯罪与刑法(OnCrimesandPunishment)》一书中第一次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他认为,刑事审判的效力来自刑罚的确定性,而不是残酷性,由国家来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是不公正的。贝卡里亚的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以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