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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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重组CorporateRestructuring美国破产法Bankruptcy1 1787年,费城立宪会议,来自南卡罗莱纳的代表CharlesPinckney提出了由美国联邦制定统一的破产法,但破产申请只能由债权人提出,不允许债务人提出自愿破产。1803年遭到废止;1841年,“倒产法”出现,允许债务人提出自愿破产申请,但不允许商人破产,18个月后废止;1867年,新破产法,允许商人破产;1878年废止;1898年,破产条例,1938年,钱德勒修正案,允许企业重整;1978年破产法典,美国史上最重要的破产法,197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1994年、1998年、2000年、2001年和2003年修正案均基于1978年破产法典。自愿破产VoluntaryCase非自愿破产InvoluntaryCase2 自愿破产voluntaryCase由符合条件的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7章、第11章、第12章或第13章提出申请的破产即称为自愿破产。符合条件的债务人:任何在美国居住、做生意或拥有财产的个人、合伙人或公司均可被认为是在破产法下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公司法下的公司是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任何具有公司特征的组织,例如在破产法下,工会被看成是一个公司,符合债务人的条件。3 例外:下属个人或企业为不符合条件的债务人:(1)铁路;(破产法第11章)(2)国内储蓄机构和保险公司;(3)小型投资公司;(4)外国储蓄机构和保险公司;(5)股票经纪人和商品经纪人(破产法第11章)。非自愿破产involuntaryCase由债权人根据破产法第7章、第11章(不包括第12章和第13章)所提出的、针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即称为非自愿破产。4 例外:不能对以下人员提出非自愿破产申请:(1)农民;(2)农家(Familyfarmer);(3)非营利组织或慈善机构。符合条件的债权人:(1)如果公司债权人超过12人,必须有三个以上的债权人共同提出破产申请,他们的债务金额总额至少要达到$11,625。(2)如果公司债权人少于12人,只要有一个以上的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即可,他的债务金额至少要达到$11,625。5 1978年破产法典共包括13章,第一章为定义和一般规定。其中关于破产与重组的主要法律程序分列于破产法典第7、第9、第11、第12、第13章里。其中第9和第12章的适用范围较小,司法实践极少,且第12章内容已经于己于1993年失效,第13章主要适用于个人债务的破产。公司破产或重组主要就是在第7章与第11章之间作出选择。破产清算与破产重组一人无力支付其债务Inabilitytopayone’sdebt破产清算一人缺少支付其债务的手段Lackofmeansofpayingone’sdebt破产重组6 流量破产与存量破产流量破产存量破产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负债负债资资产权益产权益破产清算与破产重组破产清算(Liquidation):公司作为永续经营主体的终止,包括按残值出售公司资产,出售所得扣除清算费用按已确定的绝对优先法则进行分配。破产重组(Reorganization):公司选择继续经营,一般由债权人通过调整相关债务条款来对公司财务进行重组。包括债权换股权等。7 破产清算程序向联邦法院呈交破产申请书债权人选举出破产美国托管委员会接管公司资产破产法第7清偿资产、债权人章之间分配股东获得剩余资产,如果有的话破产清偿的资产(1)债务人所有合法利益和约当利益;A.合法利益a.银行存款;b.股票、债券及债务工具;c.产品责任保险;d.破产申请前员工服务的报酬权利;e.可执行的合约;f.债务人的个人伤害求偿权;g.财产损失赔偿;h.其它权利(股东衍生权利);i.所得税返还;j.递延亏损;k.商业信贷所得;l.特许权、版权和专利;m.固定资产未提折旧部分;n.财产权;o.合伙人利益。B.约当利益a.受益人利益;b.财产权利益;8 不属于破产清偿的资产a.若干权利:债务人为他人利益而执行的权利;b.固定资产已到期的商业租赁;c.教育机构的若干资产;d.贩卖酒、燃气等的协议;e.石油或天然气产品的支付款;f.破产申请14天内所发行短期票据的收入。B.约当利益a.受益人利益;b.财产权利益;托管委员会的职责债权人选举出破产托管委员会接管公司资产托管委员会的职责:美国(1)确定和收回公司财产;破产法(2)将财产转化为现金;第(3)按《破产法》所规定的顺序7进行分配;章(4)尽速结束营业。9 破产清算:我国《破产法》第十章ò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ò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ò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部分变价出售。ò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ò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管理人执行。破产人物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ò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重组程序向联邦法院呈交自愿申请书公司(债权人所有)继续经营并提交重组计划美国破产法债权人接受重组计划第并由法庭予以确认11章以现金、财产或证券等方式支付给债权人和股东10 重整:我国《破产法》第八章ò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ò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ò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们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ò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ò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ò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ò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ò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ò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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