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实施细则

巴中市实施细则

ID:38379983

大小:70.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6-11

巴中市实施细则_第1页
巴中市实施细则_第2页
巴中市实施细则_第3页
巴中市实施细则_第4页
巴中市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巴中市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巴市劳社发[2009]99号关于印发《巴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巴府发[2009]26号)规定,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巴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巴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巴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巴府发[2009]26号)(以下简

2、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参保缴费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籍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城镇学龄前儿童、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院校、职业高中、技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和儿童);(二)年满18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三)新生婴儿办理入户登记手续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参保范围和对象的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申报参保。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一)非从业城镇居民和18周岁以下

3、非在校少年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个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同时参保。街道(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负责辖区内城镇居民参保申报登记、信息录入、传输等基础业务工作。(二)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和费用归集。学校将代收的医疗保险费存入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医保局)开设的银行帐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县(区)城区所在学校直接到医保局办理学生参保登记手续;乡镇所在学校由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到医保局办理学生参保登记手续。(三)市、县(区)医保局负责对所属各街道(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城区学

4、校报送的参保登记资料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对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予以确认。第三条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城镇居民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儿童除外);(三)城镇特殊困难人员还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2、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低收入家庭证明;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第四条城镇居民初次参保的,一次性缴清当年所剩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续

5、保缴费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底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续保缴费的,可在次年的1至6月补缴,但补缴时间不超过6月底。超过6个月未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重新参保的,连续缴费年限从重新参保时开始计算。学生和儿童的缴费年限不计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第五条参保人员户籍在巴中市境内跨县(区)迁移并连续参保缴费的随之转移参保关系,转入地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参保城镇居民户籍迁出我市或死亡的,街道(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应及时向参保地医保局申报注销,其缴纳的基本

6、医疗保险费不转移、不退还。第六条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一次性补足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缴费差额后,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年的补缴费基数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期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连续缴费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0年的,一次性清算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数以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

7、数,按增长系数7%逐年递增。缴费比例按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计算。学生和儿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二)城镇职工失业后,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之转换,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计算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同时保留其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从缴费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七条学生和儿童实行定额筹资,2009年度每人每年筹资11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80元,县(区)财政补助10元,个人缴费20元。低保对象家庭的学生和儿童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