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桥路(江南大道-协同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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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桥路(江南大道-协同路)工程泰安路(秋水路-闻涛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6· 第1章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性质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解放桥路(江南大道-协同路)工程、泰安路(秋水路-闻涛路)工程项目性质:新建1.2道路规模及总投资解放桥路是滨江区西兴北单元路网系统中的一条城市支路,它北起江南大道,南至协同路,全长约为221.492m,是服务周边地块,联系南北向交通的道路;泰安路是滨江区中心单元路网系统中较为重要的一条城市支路,它南起秋水路,北至闻涛路,全长约为0.17km,穿行于规划的商业金融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之间,平行于通和路、18米支路二,与泰安路(江南大道~秋水路)连通中心单元南北方向,是中心单元重要的交通道路之一,同时,也是汇集和疏散干道交通的一条道路。因此解放桥路和泰安路的建设对完善西兴北单元、中心单元的道路系统,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加速发展江南城,实现从“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江时代”的战略目标有积极的作用。解放桥路(江南大道-协同路)工程全长约222米,宽约24米,北起江南大道,南至协同路,为城市支路。工程总用地约4765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照明、电力、电信交通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91万元(以可研批复为准),建设资金由滨江区财政筹措解决。泰安路(秋水路-闻涛路)工程南起秋水路,北至闻涛路,道路全长约170米,宽约26米,为城市支路。工程总用地约2961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主要建设内部包括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地下管线等。项目总投资427万元(以可研批复为准),建设资金由滨江区财政筹措解决。1.3道路工程1.3.1技术标准1、解放桥路设计为城市支路Ⅰ级,其设计控制指标:a.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h;·16· b.不设超高平曲线半径≥150m;c.道路最大纵坡≤7.0%,最小纵坡≥0.3%,最小坡长≥85m;d.道路凸曲线半径≥400m,凹曲线半径≥400m;e.每条车道宽3.5m;f.路拱标准横坡度1.5%。2、泰安路为城市支路Ⅰ级,其设计指标如下:a.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h;b.道路最大纵坡≤7.0%,最小纵坡≥0.3%;c.道路凸曲线半径≥400m,凹曲线半径≥400m;d.车道3.00m;e.泰安路路拱标准横坡度1.5%。1.1.1平面设计1、解放桥路本道路平面方案按规划线位进行设计,全段线形为一直线。2、泰安路本道路平面方案按规划线位进行设计,全段线形为一直线。1.1.2纵断面设计1、解放桥路本单元内50年一遇排涝水位为5.62m,参照控规要求,道路标高不低于6.1m设计标高。2、泰安路单元内河道有建设河,50年一遇排涝水位为5.51m。道路交叉口控制标高的确定,应满足道路和两侧地块的排水要求,并考虑河道的控制水位及河道的通航要求,建成道路的现状标高以及已规划的道路标高等因素。1.1.3横断面设计解放桥路横断面布置:3m(人行道)+18m(车行道)+3m(人行道)=24m。泰安路推荐横断面形式为:(西)7m(人行道)·16· +7m(机非混行车道)+7m(机非混行车道)+5m(人行道)=26m。1.1.1路面设计1、解放桥路人行道路面设计如下:6cm花岗岩人行道板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3cmC15素砼8cm碎石垫层道路平石、侧石均采用花岗岩材料。一般路段路基按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压实,压实厚度为30cm。路基边坡一般挖方按1:1放坡,填方按1:1.5放坡。当原地面自然坡度大于1:5时,需将原地面开挖成台阶状后在回填宕渣,以保证填方路基的稳定。车行道路面设计如下: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5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7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透层(1.1±0.1L/M)230cm5%水泥稳定碎石30cm宕渣。2、泰安路人行道路面设计如下(总厚度为34cm):6cm花岗岩人行道板铺装3cmM10水泥砂浆25cm5%水泥稳定砂碎石道路平石、侧石均采用花岗岩材料。机非混行车道路面设计如下(总厚度为67cm):4cm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8cmAC-25(F)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透层(1.1±0.1L/m2)·16· 25cm5%水泥稳定碎石30cm宕渣素土夯实。1.1.1公交站解放桥路和泰安路在此次评价范围内不设置公交站台。·16· 第1章环评结论1.1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与其拟建地的生态功能环境建设冲突。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在采取本环评的各项治理措施后,“三废”排放量很小,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功能区对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涉及总量控制。(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滨江区道路网,对于完善西兴北单元和中心单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沿线地块开发建设,改善片区投资环境,加快片区改造提升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项目施工期间设备主要采用电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需采取有效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16· 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本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工程符合《杭州市滨江区中心单元(BJ10)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北单元(BJ13)控制性详细规划》。(2)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可知,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综上所述,在落实了本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1.1基本结论1.1.1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该监测点SO2、NO2和PM10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但比标值偏大,主要原因为滨江区在建项目较多,货运车流量较大,导致PM10和NO2比标值偏大。2、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由于1#测点距离城市主干道江南大道红线小于40m,3#测点距离城市次干道闻涛路红线小于40m,因此,1#、3#测点处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测点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解放桥路拟建地受江南大道交通噪声影响,1#测点昼、夜间均超标,2#测点昼、夜间噪声达标。泰安路拟建地受施工噪声影响,4#测点昼间超标,夜间达标,3#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3、水环境根据监测结果,采用单因子评价法,除高锰酸钾盐因子能够达到Ⅲ类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氨氮和石油类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16· 类水质标准,水质总体为劣Ⅴ类水质。项目周边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原因为河水流速较小,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所致。1.1.1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环境空气本工程建成通车后近、中、远期CO、NO2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贡献值均符合二级标准。2、声环境(1)达标距离在采用预测车流量的情况下,解放桥路近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15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5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中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15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9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远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2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13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泰安路近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1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45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中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15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7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远期昼间距离道路红线2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110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2)敏感建筑星民村民居距离解放桥路较远,受其噪声影响较小,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滨江交警支队受解放桥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超标,最大超标2.1dB,夜间不办公;七甲闸村民居靠近解放桥路受其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其中七甲闸1#受影响最大,昼间最大超标5.2dB,夜间最大超标13.5dB。根据规划,该区域面临拆迁,建议在未实施拆迁前,对七甲闸村部分超标民居实施防治措施,如安装隔声窗等,以确保其合理的室内声环境。·16· 3、水环境本工程运营后,收集的污水经市政排污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外排,使得区域排污总量得到极大减少。本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区域污水直排的局面,提高污水入网率和集中处理率,最终达标排放,实现了区域污染物削减。此外工程的实施可以大大改善环境形象。1.1.1公众参与结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64%的个人和100%的团体表示对本项目有所了解或听说过。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94%的个人和100%的团体认为较好或一般。对于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问题,74%的个人和100%的团体最关心项目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对于本项目建成后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有62%的个人和100%的团体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70%的个人和100%的团体均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1.2污染防治措施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堆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2)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4)沥青烟气的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时不得自行设置沥青拌合站,路面沥青拌合材料用卡车密封式运至筑路现场,摊铺时应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5)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m的硬质密闭围档,一般采用彩钢板围护。营运期:(1)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16· (2)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3)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4)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5)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在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土方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2)施工期要注意文明施工,沥青路面施工遇雨应及时停止供料,除已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快铺快压,其余不得继续铺设。(3)设备、车辆冲洗点设置在临时施工场地内,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建路面养护用水,不得随意排放。(4)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厕所,厕所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条件允许时,施工人员应尽可能利用施工场地周边现有生活设施,避免直接排放。(5)道路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单个沉淀池容积不小于20m3),须经沉淀后回用作为场地洒水等营运期:路面上由于汽车尾气、粉尘和漏油等,路面径流中含有石油类、COD等水环境污染物,如进入附近水体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必须加强防范,定期检查车辆以防漏油事件发生等,防止对水体水质的污染。做好雨污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16·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居民等敏感点。(2)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到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3)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周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车辆经过居民住宅区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4)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施工场界,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5)夜间禁止施工。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4.1),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需要持所在地相关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滨江)分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6)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营运期:从声源、传播途径、受声点、管理等方面进行噪声防护,见表14-1。表1-1噪声污染防治总体措施途径主要方面具体措施效果噪声源防治沿线用地规划优化规划,在本工程与其沿线的敏感点用地间设置缓冲功能的用地。对减少噪声影响效果最为明显。降噪设施道路路面材料采用低噪声多孔疏水沥青,加强软基处理;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爬坡噪声增量。管理要求1.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不随意停车。2.·16· 管理措施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3.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电子警察,对超速的车辆自动拍照后进行罚款;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规划要求1.建议对道路两侧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相应的环境噪声标准,合理确定敏感点的建设地点。2.建议面向道路第一排建筑高度一般应高于后面建筑,以阻挡噪声,为后排敏感点等提供有效的噪声缓冲区,提供一个较宁静的环境。同时单体建筑尽量将楼梯、电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马路一侧,在窗户外设计阳台,利用封闭阳台的隔声作用和窗户的隔声设计,降低噪声的影响。传播途径阻隔声绿化降噪本工程两侧规划了宽约2m的绿化带,同时在道路的机非隔离带、人行树池等种植阔叶绿树。科学设计的绿化带不仅美化市容,同时具有吸声降噪的作用。建筑物功能置换道路沿线规划建筑可利用商店、公共场所作临街建筑阻隔噪声。受声者保护道路沿线现状及规划噪声敏感建筑,可采取功能转换或隔声窗措施沟通协调取得公众支持、谅解,并予以补偿增加承受力降低投诉建筑物设计强化临路建筑物防噪设计沿线新建建筑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6· 固体废物是一种累积性污染物,若不妥善、及时处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生活垃圾若不加以管理处置或随意堆放,将会对周围大气、土壤、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对固体废物的处置是重要的环保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有关内容,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本着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本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防止在施工建设和生活中产生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根据本项目固废产生和周边环境特征,提出措施建议:(1)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河道、河边、沟道、农田、林地等随意倾倒垃圾和弃土、弃渣。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相关处理处置措施,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①施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弃路面材料由路面施工点随时分类收集,回收其中可利用部分,其余及时清运处理;废弃模板、钢筋、建材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实现综合利用;路基施工弃土可作绿化回填处理。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采用的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由环卫工人收集后,纳入临近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2)项目在工程设计上应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尽可能减少挖方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避免增加原有水土流失量。挖填方时的运输应有遮盖或密闭措施,减少砂石土运输途中的泄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固废。施工材料的堆放应有遮挡物,避免风吹日晒和雨淋。施工场地内的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土壤表层熟土等,应集中放置妥善保存,以后可作为绿化用土,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5、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1)施工运输车辆施工时大量施工车辆因工程形成集中行驶,会对沿线居民生活、出行产生一定干扰,应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减轻或避免施工运输对现有交通及沿线居民的影响。·16· ①施工期主要运输通道(临时设置)应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或同时运行,争取运距最短,特别是不要占用沿线居民日常的出入通道。②本工程施工期必须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统一组织交通管理,并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降低噪声。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竣工通车。(2)对公用设施的影响工程过程中应减少对项目周边电力、用水及通讯事业的干扰,避免造成严重的停电、停水或通讯中断事故,减轻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建议道路设计部门在设计时与电力、道路、邮电等部门协凋对策方法,减少电力、用水及通讯设施拆迁,必需拆迁,先修建替代设施后再进行拆除。施工中如对地方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将赔款交给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修复。(3)减缓对附近交通影响的措施为了减缓本工程施工期间对附近交通出行的影响,应利用周边道路的分流功能,减轻施工期的交通压力,确保交通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适当调整材料运输时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4)文物保护措施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迹,公路施工部门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文物保护部门联系,以防重要文物流失和遗迹损坏。营运期:本工程营运期必要时应采取建设绿化隔离带、安装隔声窗、禁鸣等方法,减轻项目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造成的影响。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具有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权利和义务条款的工程承包合同,并有违约的处理办法。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按照本报告书生态保护章节的要求和建议施工。·16· (2)陆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适当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土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依法伐除工程建设施工确需清除且准许清除的植被,力求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以缩小植被生态损害程度。(3)其它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乱挖乱填,充分利用开挖方作回填方,充分利用工程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开挖平整时置放于临时堆方场的肥袄表层剥离土作绿化表面覆盖用土,以减少弃土石量。工程渣土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所需砂、土、石料应向当地砂、土、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行设置采砂、土、石料场,以免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破坏。②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料场和弃渣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所形成的施工临时工区闲置地、废弃地予以关闭,通过采取土地整治工程措施,恢复和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营运期:(1)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2)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1.1建议1、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2、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措施和防治对策。将本项目实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3、为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应切实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进行环境保护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的监理。·16· 4、为加强施工期、运行期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和跟踪,应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1.1综合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必将带动周边地块的建设和开发,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质量。对完善杭州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缓解交通压力,拓展城市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杭州市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工程的实施对道路沿线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对生态环境、水环境也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工程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不得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该道路的实施更多地造福于民,实现本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由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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