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分支机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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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合伙和分支机构会计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重点掌握合伙企业资本变动、损益分配的会计处理,按成本计价和按高于成本计价总公司分支机构的会计处理;掌握合伙企业设立和经营、清算的会计处理,总分支机构联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在此基础上了解合伙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征,分支机构其他事项的会计处理。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第一节合伙企业会计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依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合伙企业的种类1)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的不同:普通合伙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合伙企业2)按照合伙人性

2、质的不同,个人合伙企业与法人合伙企业本章介绍限于个人投资的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相互代理2.无限责任3.有限经营期4.共有财产5.非纳税主体合伙企业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它是一个会计主体。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需要和公司制企业一样做详细划分,需要设置“合伙人资本”和“合伙人提用”两个账户二、合伙企业会计的特征设置账户一)合伙人资本二)合伙人提用三)合伙人借贷四)本年利润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一)合伙企业的设立在用非现金资产出资时,应按投资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合伙人初始投资的会计处理按照合伙人获得的资本权益与投入的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一致,可以分为投资净额法、红利法和商誉法

3、。1.投资净额法对每一位合伙人的出资额均按其实际投入数计价入账的方法。2.红利法按各合伙人出资额的平均数确认各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入账金额的方法。3.商誉法出资额多的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按自己的出资额确认“合伙人资本”账户的金额,其他合伙人的出资额与“合伙人资本”账户的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二)合伙企业的经营1.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增资减资,应根据上述初始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合伙人资本”账户。2.合伙人提用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利润的形式给予合伙人报酬,合伙人通常按月从预计可分得的合伙利润中提取适当的金额作为投资报酬,这种提取称为合伙人提用,通常借记“合伙人提用”,而不是借记“合伙人资本”

4、账户。3.合伙人借贷合伙企业向合伙企业申请借款合伙企业向合伙人申请临时借款。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发生借贷款项时,通过“合伙人借贷”账户反映。4.合伙企业损益合伙企业可以只设置一个“本年利润”账户反映损益的形成和分配。该账户的借方记录有关成本费用以及利润分配。贷方用来记录本期有关收入和损失弥补,该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合伙企业的利润或亏损要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进行分配,常见的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方法有约定比例分配法、资本比例分配法、资本收益分配法、合伙人薪金分配法等。1)约定比例分配法约定比例分配法是指,由合伙人事先商定按某一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并在合伙协议中加以规定的一种损益分配方法。该方法适用于

5、提供高级专业性服务的合伙企业。2、合并价差的形成借:营业成本固定资产商誉贷:合并价差2)资本比例分配法资本比例分配法是指,按合伙人投入资本的比例作为企业损益分配依据的一种方法。该方法考虑到了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资本比例分配法通常有以下几种:(1)原始资本比例分配法(2)期初资本比例分配法(3)期末资本比例分配法(4)加权平均资本比例分配法3)资本收益分配法该方法要求先按各合伙人投入资本和约定的利率分配,余额部分再按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4)合伙人薪金分配法该类方法包括:薪金余额分配法和薪金投资利息余额分配法。薪金余额分配法:合伙企业的净利润先以薪金或奖金的形式分配给

6、合伙人,剩余的利润再按照约定比例法或资本比例法进行分配。薪金投资利息余额分配法:合伙企业的净利润先以薪金与资本利息的形式分配合伙人,剩余部分再按照合伙人同意的其他方法进行分配。三、合伙企业的权益变更一)新合伙人购买原合伙人伙权1.向一位合伙人直接付款取得部分或全部伙权会计处理是,将与新合伙人购进权益比例相对应的金额从原合伙人账户转入新合伙人账户。2.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购入伙权新合伙人如果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购入伙权,会计处理上仍只须将新合伙人购进的伙权从原来多个合伙人资本账户转入到新合伙人资本账户。新合伙人付出的款项要高于其享有的伙权部分,超出部分应按损益分配的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

7、分配,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红利法,另一种是商誉法。1)红利法在红利法下,不确认协议中承认的商誉,新合伙人付出的超额部分直接按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损益分配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分配。2)商誉法商誉法即确认协议中承认的商誉,商誉就是合伙企业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额,按损益分配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如下:第一,计算商誉,商誉=新合伙人付款÷所购得的伙权比例一合伙企业原账面价值。第二,根据商誉,按损益分配比例,调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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