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

ID:39715522

大小:229.76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9-07-09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_第1页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_第2页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_第3页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_第4页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产保险合同》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2章财产保险合同第1节财产保险合同概述一、概念合同是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1.一般合同的特征:双方法律行为、地位平等、行为合法性、行为能力、其他(公平正义、诚信等)2.自身特征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最大诚信合同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第2节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二、订立财产保险合同的程序要约承诺案例—

2、—P30一、订立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公平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订立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三、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一)主体1、当事人2、关系人(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不为同一人情形(2)受益人是否存在3、辅助人(二)客体1、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存续时间界限(三)内容1.基本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及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交付办法保险金赔偿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时间2.特约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双

3、方在已经拟定的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为满足各自的特殊需要而约定的合同内容。四、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2.保险单1.投保单3.暂保单4.保险凭证5.批单6.其他保险协议五、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成立2、生效3、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4、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案例1、教材——P342、湖南常德安乡县诉平安案件1998年4月,安全乡政府决定由乡保险代办站为各村农户代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5月20日、平安公司又到安全乡商谈此事,该乡保险代办站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平安公

4、司提出要安全乡办理投保手续,每户只需交7.5元,保额为2500元:在“特别约定”栏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交清:平安公司填写完后交乡代办站经办人过目,加盖了安全乡保险代办站的公章:随后平安又向安全乡保险代办站签发了《家庭财产保险单(正本)》(代保险费收据)。并盖上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建行代理处”的公章。7月20日前,平安方面多次到安全乡政府催讨保费、乡负责人许诺在早稻上市后(8月份)将付部分保费,棉花上市(11月)全部付清;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淹没了这个承诺,“平安”人虽然感叹

5、失去了一笔业务.但万万没想到,没交一分钱保费的安全乡灾民却向他们愤然起诉。1998年12月8日,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终于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支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安乡县安全乡曾贤辉等6549户承保农户赔款及各种开支费用共计人民币380万元,原告向被告交纳保险费及利息35000元。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

6、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信诚案2001年10月5日,谢某向某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人寿险100万元,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填写了投保书。10月6日,某保险公司向谢某提交了盖有其总经理印章的《运筹建议书》,谢某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该建议书规定,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共计11944元。10月17日,谢某到保险公司进行了身体检查,但仍未提交财务状况证明。10月18日凌晨,谢某在其女友家中被其女友的前男友刺杀致死。10月1

7、8日上午8时,保险公司接到医院的体检结果,因谢某身体问题,需增加保险费,才能承保。保险公司再次发出书面照会,通知谢某需增加保费,提交财务证明,才能承保,请谢某决定是否接受以新的保费条件投保。从案情来看,保险公司并未承诺焦点之二是主险合同中的暂保协议是否生效::“投保人在本公司签发保险单前先缴付相当于第一期保险费,且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已签署投保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符合本公司承保要求时,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将负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保险事故;(2)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但被保险

8、人已完成本公司要求之身体检查,且身体检查结果不影响本公司是否承保的决定”。焦点之三是主险合同中的暂保协议是否适用于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3节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变更(一)变更类型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通知变更自动变更【案例】:张三将车私下卖给了李四,未过户,保单没有批改。李四出车祸后索赔是否成立?【案例2】浙江一货车过户给了安徽一家公司,车辆在回浙江变更保单时出车祸,是否该赔?【案例】房屋买卖,周末未过户,新房主住进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