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补偿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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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凌示范区2011年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为了加强城中村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经调查和测算示范区城中村房屋建设重置价格,结合示范区实际情况,制定《杨凌示范区2011年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  一、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  杨凌示范区城市规划范围内民用房屋分四种结构类型,十个等级;工业用房分三个结构等级。具体等级标准和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如下:  (一)民用房屋  1、砖混结构(标准层高3.0米): 一等:房屋层层

2、均设置圈梁,墙角及主要部位均设置构造柱,砖墙承重,外墙全部水泥拉毛,内墙仿瓷涂料,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或松木门窗(一玻一纱),现浇或多孔板楼地面和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387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二等:房屋层层均设置圈梁,构造柱不齐全,砖墙承重,外墙水泥拉毛,内墙仿瓷涂料或普通涂料,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或松木门窗(一玻一纱),现浇或多孔板楼地面和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360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三等:房屋圈梁,构造柱不全,砖墙承重,外墙水泥拉毛,内墙普通涂料

3、,水泥地面,松木门窗,现浇或多孔板楼地面和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333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2、砖木结构(标准檐高3.0米):  一等:砖墙承重,外墙水泥拉毛,内墙普通涂料,水泥地面,松木门窗(一玻一纱),松木屋架,松木檩、椽,木板楼或纤维板吊顶,瓦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300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二等:砖墙承重,清水外墙,内墙普通涂料,砖地面,松杂木门窗,松杂木屋架,松杂木檩、椽,纤维板或席纸顶棚,瓦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273元/㎡,水

4、、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3、砖土木结构(标准檐高3.0米):  一等:砖基础,砖柱或砖包芯墙承重,内墙草泥石灰抹灰,砖地面,松木门窗,松木屋架,松木檩、椽,草泥阁楼,纤维板或席纸顶棚,瓦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210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二等:砖基础,土坯墙承重,内墙草泥抹灰,砖地面,松杂木门窗,松杂木屋架,松杂木檩、椽,草泥阁楼,席纸顶棚,瓦屋面,水、电设施齐全。补偿基准价格为:183元/㎡,水、电每少一类按10元/㎡扣除。  4、简易结构:  一等:砖或土坯墙承重,内墙草泥抹灰,砖

5、地面或水泥地面,钢或木屋架,松杂木椽,松杂木门窗,瓦或石棉瓦屋面。补偿基准价格为:165元/㎡。  二等:砖垒墙或土坯墙,砖地面或水泥地面,钢或木屋架,松杂木椽,瓦或石棉瓦屋面。补偿基准价格为:130元/㎡。  三等:无围护墙或部分围护墙,砖地面,瓦或石棉瓦屋面。补偿基准价格为:82元/㎡。  (二)工业用房  1、砖混结构:檐口高度7.0米,跨度10米以上,鱼腹式钢筋混凝土屋架,槽型屋面板,内外墙粉刷,钢、木门窗,工字钢电葫芦轨道,水泥地面。补偿基准价格为:636元/㎡。  2、砖木结构:檐口高度5.0米,跨度8米以上,钢木屋架

6、,玻璃钢瓦屋面,内外墙粉刷,松木门窗,水泥地面。补偿基准价格为:356元/㎡。  3、简易结构:檐口高度4.0米,跨度6米以上,钢木屋架,石棉瓦屋面,水泥地面。补偿基准价格为:273元/㎡。  (三)标准说明  1、房屋结构等级的确定以房屋结构为主,参考其他项目。  2、房屋标准层高、檐口高度每增减10cm,补偿基准价格增减1%。层高不低于2.2米。  3、地下室层高2.2米(含2.2米)以上,按砖混三等评定,层高低于2.2米,高度每减1Ocm,补偿基准价格减1%。  4、混合结构房屋屋顶假层,松杂木屋架,松杂木椽檩,机瓦或小瓦屋

7、面檐口高度1.2米以上按简易一等价格评定,低于1.2米,按简易二等价格评定,低于0.5米,按简易三等价格评定。  5、新建房屋,主体结构占70/100,内墙粉刷占10/100,门窗、地面各占8/100,电照占4/100  6、室内外高级精装修以及未在等级划分中出现的项目,按附属物作价另计。  7、本拆迁补偿基准价格为建筑物的重置市场价格。  8、本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基准价格结合所拆房屋成新结算。  9、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执行。  二、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基准价格(详见附件)。

8、  对已评估作价的建筑物、构造物及附着物,经评估认可后,产权归搬迁人所有,住户不能拆除、变卖,否则按照评估价款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三、上述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适用于城市中心区,其他区域可在此基础向下浮动1.0—0.8。  四、被征用土地上的违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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