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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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具有自然生命并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自然人概念与公民概念的区别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征(一)普遍性(二)平等性(三)不可转让性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如何确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有三种学说,即一部露出说、全部露出说、独立呼吸说。胎儿

2、的法律地位有两种立法主义:一为总括保护主义,即只要其出生时尚生存,胎儿就和已出生婴儿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二为个别保护主义,即胎儿原则上无民事权利能力,但在若干例外情形下则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民法上讲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民法通则》按照年龄阶段的不同和理智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的通过

3、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我国立法对精神病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性能力采取宣告制度。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债务不履行行为以及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第133条就自然人的责任能力采如下判断标准:自然人致他人损害,即使该自然人为无民事

4、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有财产的,即有责任能力,应承担责任;无财产的,即无责任能力,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监护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的设定:(一)法定监护,指监护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设置的监护。《民法通则》第16条、17条的规定。(二)协议确定监护人(三)委托监护(四)遗嘱监护监护权的内容(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二)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

5、代理人(三)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关系的终止1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自被监护人成年之日起,监护关系自然终止。2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只有病人痊愈,法院作出撤销其监护的裁决时,监护关系才能终止。3监护人不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撤销。4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或者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一)姓名的法律意义:一,是自然人特定化的社会标志。二,是自然人维持其个性所必不可少的要素,是自然人作为人所必须具备的人格利益。(二)住所:《民法通则》第十五条,《司法解释》第九条(三)户籍和身份

6、证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是人民在法律上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民法通则》第20条的规定: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

7、度。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间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解释第25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死亡宣告的撤销“长期下落不明其妻继承其遗产并与他人登记结婚”案“文化大革命”期间,柴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夏某申请,法院对柴某宣告死亡。此后,夏某继承了柴某的遗产,并与宋某登记结婚。2000年,柴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夏某与宋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宋某反对柴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一)个体工商户

8、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责任的承担(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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