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存在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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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存在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摘要: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存在操作性不足等诸多问题,应尽快明确就业歧视的界定标准,确立以真实就业资格为主的例外规定;通过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规定雇主实施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完善积极行动方案;通过设立反就业歧视委员会加强执法。关键词:就业歧视;真实职业资格;举证责任转移;积极行动一、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现状与不足鉴于其巨大危害,我国多部法律都明令禁止就业歧视。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笫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笫42条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结合这两个条文,可以认为我国《宪法》确立了保护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基木原则。此外,《宪法》里还有许多反对歧视的条文,如第4条反对民族歧视,第36条反对宗教信仰歧视,第45条反对健康歧视,第48条反对性别歧视。《劳动法》第12条更是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此后,《就业促进法》笫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冇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该条文重申了《宪法》和《劳动法》禁止就业歧视的原则,而条文中增加的“等”字,更是为拓展反就业歧视的范围捉供了可能。更重要的是,

3、该法明确提出了平等就业权概念并用多个条文对此进行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禁止就业歧视(第26条)、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第27条)、对少数民族和残疾人就业上的特别照顾(笫28、29条)、禁止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笫30条)、禁止歧视农民工(笫31条)等方而的内容。此外,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散见于1980年批准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1981年批准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90年批准《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2005年批准的《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女职

4、工劳动保护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缺乏系统性,其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第一,缺乏歧视的判断标准。我国很多法律里都出现了禁止就业歧视的字眼,却都没有对就业歧视进行科学的界定,也没有对就业歧视进行类别划分,更没有规定相应的认定标准,容易引起司法实践的混乱。例如,就业歧视是否只是求职过程中的歧视,是否还包括雇佣过程的其他环节?《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该条文禁止川人单位在劳动报酬上实施性别歧视,从此可以推断我国法律应该是禁止廉佣过程中除招聘外的其他环

5、节的歧视。但是,什么是“同工同酬”?对此难题,美国创立了“可比价值理论”进行指导,在我国该如何认定?第二,就业歧视的范用过窄。对于就业歧视的界定,国外普遍采用定义加列举式的做法,定义可以防止列举不周延,而通过列举乂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与此不同,我国法律却采用了列举的方式。《宪法》和《劳动法》列举了针对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完全没有考虑劳动力市场大量存在的八籍歧视、身份歧视、年龄歧视、外貌歧视、身高歧视、性取向歧视等诸多歧视现象。为此,《就业促进法》第3条在规定就业歧视的范围时增加了“等”,虽然为拓展就业歧视的范I韦I提供了可能,但也因此

6、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因为劳资双方都不清楚这个“等”到底包括了哪些内容,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乂会如何认定。此外,从法律条文看,法律禁止的只是直接歧视行为,忽视了大量可能给劳动者造成不利影响的间接歧视行为。第三,缺乏例外规定。毫无疑问,法律反就业歧视主要是针对没有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或差別影响,法律并不反对合理的、相关的和必要的差別,仅仅是禁止没有正当理由的差別。⑴如果不加区分地反对一切差别对待或差别影响,可能给雇佣活动增加不成比例的负担或者造成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一位男士就不能在应聘奶妈职位被拒绝后指控雇主对他实施了歧视。因此,反就业歧视法律不仅要规定禁

7、止就业歧视,mj「L也要规定就业歧视的例外悄形。事实上,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对此进行了规定。该《公约》第1条笫2款规定:“对任何一项特定职业基于具内在需要的区别、排斥或优恵不应视为歧视。”我国法律也进行了初步规定,例如《劳动法》第13条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工种或者岗位不适合女性从事。第四,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劳动法庭,由民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而且适用的程序法也是《民事诉讼法》。但是,在举证责

8、任的分配上,民事诉讼一般适川的是当事人双方“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不能捉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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