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

ID:43165467

大小:2.11 MB

页数:142页

时间:2019-10-01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_第1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_第2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_第3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_第4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一、招标投标法游戏规则的“一、二、三”理论“一”一个基础:招标人行为公正“二”两个组织,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制定游戏规则解,解决“买什么”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法定代理)----解决“买谁的”问题。“三”三种管理:程序管理、结果管理、投诉管理,分别解决合法、公平、和成本效率问题;三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1、招标投标法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2、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3、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三、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三个需要)

2、(一)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二)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三)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一)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显得较为原则,有的缺乏必要规范,不能很好地满足实践发展需要。例如,对资格审查、评标等程序规定得较为原则,对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缺乏具体认定标准,实际工作中很难查处。针对以上情况,各部门、各地方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缺

3、乏上位法依据或者受立法效力层次的限制,效果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制度的可操作性。(二)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为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招投标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陆续出台了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大多数配套文件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协调,客观上造成了规则不统一,不利于招投标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在总结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在行政法规层面对招投标配套规则进行整合提炼,

4、促进招投标规则统一。(三)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督是招投标法律制度得以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招标投标法》对行政监督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行政监督缺位、越位与错位的现象同时存在,另外,当事人投诉渠道也不够畅通,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04]56号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落实国办发[2004]56号文件要求,切

5、实改变招投标行政监督不规范的状况。四、制定条例的基本原则(四个坚持)(一)坚持遵守上位法的立法原则。(二)坚持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立法原则(三)坚持可操作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四)坚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立法原则(一)坚持遵守上位法的立法原则。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上位法规定。例如,有的地方建议采取摇珠、抽签等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考虑到这种做法会影响甚至损害招投标竞争机制,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不符,《条例》没有采纳;针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行为不规范现象,有的地方建议对国有投资项目实行强

6、制代理,一概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考虑到该建议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条例》没有采纳。《条例》在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同时,也注意与《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做好衔接。例如,《条例》第2条采用了《政府采购法》第2条关于工程的定义,《条例》第60条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的时限规定,也与《政府采购法》第56条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根据《合同法》有关要约的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条例》第35条关于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符合《合同法》对撤回、撤销要约的要求。在招投标行业广

7、泛采用的履约保证金之外,《条例》第58条还引进了履约担保的概念,与《担保法》规定的其他担保方式充分衔接。(二)坚持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立法原则《条例》一是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按照“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的原则,《条例》重点加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特别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的监督管理,在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第18条)、确定中标人(第55条)等环节提出更多要求;对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则主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建立招投标信用制度(第79条)、编制标准招标文件(第15条)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二是明确监管职

8、责,规范监管行为。《条例》规定了各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减少职能交叉(第4条);在赋予行政监督部门查阅复制文件资料、开展调查、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等必要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同时,本着适度监管的原则,《条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